第164章:嫉妒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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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荷有了身孕,第二天天不亮,唐谷便去了上河村和夏老头说这件事。
如今夏荷成亲了,夏老头倒是没什么牵挂了,把后院的一块地也开辟出来,先像唐家那样弄个小菜园。
可惜,夏老头种了一辈子的地,如今在照料菜园子的时候,自愧不如唐家人。
等唐谷刚到夏家,夏老头已经在后院里搭茅草棚了,“大谷,你快过来给我搭把手!”
唐谷走近,瞧着夏老头在搭棚子,便问,“岳父,你这是准备做什么?”
“我想弄点豌豆尖,像你们家那样!”夏老头愁眉苦脸的看着这棚子,“可惜我这豌豆全部给冻坏了,发不了芽,我想着给搭个棚子,会不会好点!”
“估计还少些肥,我下次再带些妹妹放在后院沃的肥过来。”唐谷也瞧了瞧地里的东西,又道,“地里若是不肥,这些东西就算发芽了,也长不好!”
像农村人,也不是一年四季地里都有东西的,也要给地一些喘息的时间,在这段日子里好好的沃肥。
夏老头家后院的这边空地,从前是拿来堆木柴的,如今拿来做土地,怕是太贫瘠了。
“你说的是,大谷你再来看看我这边养的枣树……”夏老头在唐家带了几棵枣树回来,想多种一些枣子给夏荷吃。
都说女儿吃娘家的枣子,容易早生贵子。
他从前倒是不相信这些,如今倒是有些急了!
隔壁邻居家的女儿当初攀了高枝嫁到了王家做继室,可这一年多过去了,也没有身孕,已经挨了好几次打了。
王家说,还要休了她。
夏荷比她晚点嫁到唐家,如今肚子里也没动静,夏老头倒是不担心唐家人会委屈女儿,可怕女儿会自己难受。
“岳父大人,这事不急!”唐谷笑的有些傻乎乎的,他说,“我这么早来告诉你,是有喜事的!”
“就是……小荷她有了!你要当外祖父了!”
夏老头有些傻了,手里握着的锄头都忘记放下,“啥?有了!”
“真的有了?”
唐谷点头,“真的有了,昨晚文大夫亲自来扶的脉!本来昨晚就该来告诉你好消息的,可是太晚了,怕打扰你休息!我今儿一早来,就是为了让你高兴!”
“小荷说,你知道了,一定会替她开心的!”
“开心,我开心!”夏老头激动的脸都红了,一双眼噙了一些泪水,“我得赶紧给她送些东西过去!”
其实夏老头准备的东西,唐家自然都有。
但是,唐谷却没有拒绝。
夏老头就夏荷这么一个女儿,他要送的东西,自然是他的心意,若是拒绝了,夏老头怕是会伤心。
夏老头家里养了三头羊,他让唐谷赶一头回去,还拿了一些腊肉和干活,还有四十个鸡蛋。
东西都让唐谷背着回了下河村。
等唐谷一走,夏老头先去是坟地里,在夏荷的母亲墓碑前说了这个好消息,然后回家又煮了一些红鸡蛋送人。
夏老头在村里认识的人家不少,得到红鸡蛋的人家,个个都和他说恭喜。
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夏老头这一日乐滋滋的,以至于隔壁方家听到这个消息,却是大门关的紧紧的,压根不想拿夏老头送的红鸡蛋!
夏老头也懒得打理方家人,想着等雪停了要去镇上给夏荷买些东西送过去。
………
唐家和夏家,个个都是神采飞扬!
程氏和罗氏却罕见的大吵了一次。
自罗春华嫁入程家后,程氏和罗春华的感情还不错,小姑子和嫂子之前,也时常来往!
这些年,就算罗春华做错了事,程氏也没和罗春华计较,毕竟程家是程氏的娘家,她一个外嫁女,老是在背后嘀咕嫂子做什么。
可就在前些日子,罗春华唆使她去找唐家人的时候,她当真是猪油蒙了心,还真的唆使丈夫去找唐家人。
若不是大儿子和大媳妇和她说透彻,她还觉得自己没错。
唐家如今是赚钱了,可程家也不穷啊?这程家的穷亲戚,为什么要让唐家人来帮衬一把!
“程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就问你,桃红是不是和你一起长大的?”罗春华有些生气,“如今桃红的男人死了,她两个儿子还没成亲,家里两个姑娘年纪小也没许人家!如今天寒地冻的,你若不是不帮她,她们家可就要卖儿卖女了?”
“他唐家人不是最慈悲了吗?连韦家都帮,为什么不帮桃红一家!”
“是,我知道桃红的两个女儿是笨手笨脚了一些,可都是在作坊做事,少给点工钱就好了嘛,唐家人总会给你这个面子的!”
程氏冷冷一哼,“桃红是跟我一次长大的姐妹没错,难道桃红和大嫂子你关系就差了?若我没记得的话,桃红还得喊你一声表姐呢!你身为桃红的表姐,你不帮桃红,你还指望着外人去桃红?”
“唐家慈悲唐家人会赚钱,所以你就眼红了吗?我说罗春华你可要点良心啊,你如今是秀才他娘,你在这村里还不够风光啊?你要折腾些什么!”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眼红唐家如今也买了两座山!”
“景哥儿如今是秀才,比秀才厉害的还有举人,比举人厉害的还有进士和官老爷,若景哥儿和你一样,他还要不要读书了?一辈子都知道嫉妒人!”
程氏也明白,罗氏无非以前就是觉得,唐家人穷,而且唐宓长的丑,配不上程景。
可如今唐家过的越来越好了,罗氏才会心里越来越不舒服。
似乎只有唐家过的差了,罗氏心里才会平衡一些。
程氏看着罗春华,眼里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她当初那个聪明又贤惠的嫂子,怎么会嫉妒二字,活活的把自己变成如今这面目可憎的模样。
“罗春华你可比这村里太多人都幸福了,你别没事找事!”程氏对罗氏恶狠狠的说,“你别以为景哥儿如今是秀才了,就能只手遮天!”
“兔子急了还知道咬人呢,你少去唐家闹腾!”
程氏说完了这些话,又去族里找了耆老们,把这件事一说后,当夜耆老们就来了程家一趟。
没几日,罗氏就病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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