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从来如此便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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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晚上的还有店铺开门?”从木叶酒吧出来的卡卡西脸色有些诧异,在经过的时候,他下意识的瞥了一眼。
原来是个新开的书店......
嗯?
自来也大人竟然在里面。
见此,卡卡西脚步一顿,决定进去看一下。
连自来也大人那么优秀的作家,都看得津津有味。
证明这书店不赖。
见卡卡西进门,自来也有点心虚。
不过看卡卡西脸色十分自然的样子,显然他刚才的丑态没被看到,这让自来也松了一口气。
不过一想到刚才自己的丑态。
自来也觉得自己也没有待下去的必要了。
在匆忙的选了几本书,按扉页的标价付账后,自来也直接施展瞬身术闪人。
刚进门的卡卡西:“.......”
我有那么恐怖吗?
一见我就跑......至于吗?
卡卡西无语的来到自来也刚才的位置,看了看刚才自来也买的书。
他随意拿起一本。
《狂人日志》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犬冢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看完这一句,卡卡西莫名感到有点压抑
二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犬冢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犬冢贵翁一样,脸色也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忍不住大声说,“你告诉我!”他们可就跑了。
我想:我同犬冢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我鲁树,只有战国乱战时,和几个家族打过几场,踹了他们几脚,被我打过的人成了族长很不高兴可以理解。犬冢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看到这,卡卡西有点疑惑,这叫鲁树的人,得罪过犬冢一族?或者得罪过村里的忍者?否则那些小伙子,小孩,为什么会一直议论他,仇恨他?
想着,卡卡西继续看了下去。
三
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有给贵族打枷过的,也有给地主掌过嘴的,也有被忍者占了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似乎祖上和漩涡一族沾亲带故的,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说是可以壮壮胆子,治伤势。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的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户的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看我。
我也是千手漩涡族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其实这种道理,到了现在,他们也该早已懂得,……
忽然来了一个人;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相貌是不很看得清楚,满面笑容,对了我点头,他的笑也不像真笑。我便问他,“吃人的事,对么?”他仍然笑着说,“现不是战国,又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我立刻就晓得,他也是一伙,喜欢吃人的;便自勇气百倍,偏要问他。
“对么?”
“这等事问他什么。你真会……说笑话。……今天天气很好。”
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可是我要问你,“对么?”
他不以为然了。含含胡胡的答道,“不……”
“不对?他们何以竟吃?!”
“没有的事……”
“没有的事?狼子村现吃;还有书上都写着,通红斩新!”
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远,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还怕已经教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的看我。
.......
看到这,卡卡西周身一寒。
他似乎明白书中的吃人是怎么一回事了。
文中和漩涡一族沾亲带故的人,真的是大恶人吗?
或许是,或许不是。
可是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父亲和止水跟他说过,漩涡一族为何会被灭,千手一族为何会消失.......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千手、漩涡一族除了本身查克拉巨大,生命力旺盛之外,有些优秀的族人,还会修炼灵魂秘术,在自己生命走向终点的时候,把自己的查克拉留下来,托付给下一代,在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庇护他们。
简单的说,抢到一个千手、漩涡一族的人,就等于拥有了建立强盛家族的基石。
正是由于千手、漩涡一族这种变态到极致的能力与秘术,所以无论到哪里,这两族的人都会如抢手的货物一般,遭一些亡命之徒垂涎,不择手段地强抢。
所以,千百年来,漩涡一族乃至千手一族,意外失踪的人不知几何,据他父亲和止水所说,战国时代就有不少人,听信谗言,拿千手、漩涡一族的人制药,只因为他们两族人的鲜血还有体质可以疗伤。
如今这书,把这些内容揭露出来,是打算私下忍者们的遮羞布啊!
十三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救救孩子......这句话震耳发聩。
木叶成立之处,是为了让孩子不再上战场,给孩子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可是......作为初代大人孙子的绳树,在12岁的时候,就战死了,死后,连内脏都被人挖了。
再联想到,吃人。
卡卡西身体不寒而栗。
他总感觉这是阴谋!
一场针对千手、漩涡一族的阴谋,绳树的死,或许真的与吃人有关!
再者,卡卡西觉得这本书寓意极深。在《狂人日记》里,人们尊于礼教而“被吃”,在第八篇中,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以“从来如此”来反驳狂人的诘问,把“吃人”作为正当理由。在无法掩饰“吃人”真相时,又以“你不该说,说了便是错”霸道地占了话语权。如今想想,正是习惯了这样的“从来如此”,才有了现在的“人吃人”而不自知。
就像他父亲木叶白牙旗木朔茂,在遇到完成任务和拯救同伴,这两难的境地时,就应该像大家说的一样,放弃同伴,完成任务吗?
卡卡西之前不懂,不明白父亲为何要那样做。
但现在看到这句:从来如此,便对吗?
他顿悟了。
他明白了。
从而来如此,并不一定是对的!
就像,吃人是错的一样!
时代变了啊!
如果非要找个例子,那就是二代和他的影卫队。
影卫队是为了保护火影设立的。
但是,二代却为了保护影卫队,独自一人断后。
在很多人看来,二代错了,毕竟影卫队的任务就是为了保护他!在紧急情况下,甚至可以充当死士,负责断后。
可是,猿飞日斩和团藏却说二代对了,为什么?因为他们活下来了,他们说对,没人敢说错!
就像战国时,吃人并不奇怪。
但现在,你敢吃人,会被忍界唾弃和追杀的!
.......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这本书,您要买吗?现在夜色已深,我们要关门歇业了。如果您要看,可以明天再来。”药师野乃宇弱弱的说道,生怕惹怒了这忍者。
“啊,真是抱歉,刚才看入迷了。”
“我这就付款。”卡卡西连忙掏出钱包,按扉页的价格,进行了付款。
在忍界白嫖是可耻的。
就像你去超市,可以试吃,尝尝味道,口味不合适,可以不买。
但是,你试吃过后,又拿起售卖的水果,咬了一口,再放回去,说味道不行,不买了,这合适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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