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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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停了。
泥泞的大道上,驶来两架马车。
骑马带路的袁九,浑身湿透,神态疲惫,却依然两眼阴冷,像是一头觅食的孤狼。
两架马车,随后而行。
莫残所赶的马车溅满了泥水,可见雨天行路的艰难。
季颜的马车却是另一番模样,不仅所挂的羊皮灯笼瘪了一半,便是车上的货物也是涂满了泥水。坐在车上的潘远更是满身的泥污,可谓狼狈不堪而又一脸的苦相。
于野骑马落在后头,身上裹着雨布,虽然看着窘迫,而他却面带笑意。
之所以急着离开响水村,纯属袁九做贼心虚。而莫残也怕连累况掌柜,只能催促众人起早赶路。
而摸黑赶路已属不易,谁想又碰上了风雨交加。结果没走几十里,季颜的马车翻了。车上的潘远当即被甩到道旁的水沟里,他的惨叫声竟然盖过了马儿受惊的嘶鸣。
那家伙,嗓门真大!
当时于野不便袖手旁观,帮着拖出马车、搬运货物。重新上路的时候,已是云销雨霁、天色大亮。唯有潘远抱着大腿咒骂不停,看他的样子着实凄惨。倘若世上有因果抱应之说,他的下场纯属活该。
行至午时,前方出现大片的房舍。
说是草本镇到了。
却见袁九停了下来,并抬手示意。
前方的路口,应为草本镇的街口,站着五六个壮汉,不时盘问着过往的行人。车马未到近前,已被两个持刀的汉子拦住。
袁九骑在马上,漠然道:“何事?”
拦路的汉子嚣张道:“尔等来自何方,去往何处,车上有无道人?”
“车上乃是离水况掌柜的家眷,此去鹊灵山省亲,闪开——”
“呦呵……”
“罢了、罢了,江湖同道,莫伤和气……”
袁九虽然少言寡语,却极为强横。拦路的汉子见他满身杀气,又是护送家眷的江湖同道,也不愿与他撕破脸皮,遂与同伴摆手放行。
一行车马继续往前。
于野跟着季颜的马车,奔着镇子走去。而他的眼光却在留意着路口的几个汉子,不由得皱起眉头若有所思。
这几个江湖人士在搜查道人?
莫非又是胡老大的手下,奉卜易之命,在找寻他于野的下落?北齐镇远在七八百里之外,胡老大竟然从北齐镇找到了草本镇?
这伙人好像并不知道他的年纪相貌。
青石板的街道上,车马行人络绎不绝。两旁的铺子一家挨着一家,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的街景远胜于北齐镇,却也龙蛇混杂而多了几分乱象。
十字街口,马车右转。
临街的门楼上,有“茂源客栈”的字样。拐进门楼,便是客栈的院子。院子里不但有普通的客房,而且也有一排独门独户的小院子。两个伙计上前迎接车马,安排客房。季颜则是搀扶潘远下车,吩咐伙计洗刷车马,又为潘远寻找治病的先生,免不了一阵忙碌。
于野拿着长剑,背着包裹,寻到自己的住处。
况掌柜包了一处院子,院门前的花砖上刻着“芙蓉园”字样。进了院子,回廊环绕,花团锦簇,窗明几亮。左右四间偏房,潘远、袁九住在左边的两间,莫残住在右边一间,于野与季颜合住剩下的一间。小院的三间正屋,由况掌柜一家三口居住。左右的偏房侧后,各有水池与方便之处。
宽敞,气派!
这是于野走进院子后的感慨!
右侧临近院门的偏房,便是他的住处。房内摆着两张床榻,木桌、木凳、衣架、铜镜、烛台、水壶、茶盏与洗漱的木盆、陶罐等等一应俱全。
奢华,舒适!
于野放下包裹与长剑,一屁股坐在柔软的床榻上,又禁不住感慨了一回,俨然便是穷小子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
也不怪他,大山里的孩子有口吃的、有件衣衫蔽体,足矣。只有等他走出大山,领略红尘喧嚣,见识天地广袤,方才知晓贫富的不同、人心的叵测,以及世道的艰难。
于野脱下沾满泥水的长衫,从包裹中找了身青色的长衫换上,遂又洗了把脸,重新束扎了发髻。收拾妥当之后,他端着木盆与换下的衣衫走了出去。而刚到院子里,一个打扮利索的中年妇人迎了过来,伸手去抢他手中的木盆。他急忙转身躲避,道:“干什么……”
“噗——”
正屋门前的凳子上,坐着菜儿,却笑得花枝招展,道:“吃白食的,何故惊慌呀?”
于野抬眼一瞥,正色道:“我洗衣裳,这位大嫂她……”
“噗——”
菜儿忍俊不住又笑起来,道:“住在芙蓉园的客人,岂有自己洗衣裳的道理。这位大嫂便是客栈的洗衣娘,你该谢谢人家!”
有人专门洗衣裳?
眼前的妇人依然伸着双手,脸上带着谦卑的笑容。
“哦,多谢大嫂!”
于野道了声谢,这才交出衣物,拿着木盆转身回房,犹自尴尬郁闷不已。
唉,又闹笑话了!
罢了,出门走走。与那位况小姐待在一个院子里,指不定她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于野整理衣着,再次走出门外。
而他愈是怕什么,愈是来什么。
“吃白食的——”
于野没有理会。
又听道:“莫大叔陪着我爹要账去了,季颜陪着潘大哥医治腿伤,我娘在房内歇息,今日的午饭从简,拿去吧——”
菜儿手里举着一个竹匣,里面放着几块桂花糕。
原来她是好意!
既然午饭从简,填饱肚子便是。
于野迟疑了下,走过去拿了两块糕点,一边吃着一边转身离去,忽听身后的菜儿嘻嘻笑道:“吃白食的……”
“咳咳……”
于野冷不防的被糕点噎住,猛咳两声,回头怒视,却见菜儿坐在凳子上,摇晃着双脚,歪着头两眼看天,一脸无辜的模样,只是腮边依然带着狡黠的笑意。
“哼!”
于野闷哼一声,匆匆走出了院子。果不其然,院子里传来菜儿银铃般的笑声。他狠狠吞下糕点,找到伙房灌了几口清水,又去马厩里看了看,转而来到街道上。
晌午时分,街上行人稀少。
于野辨认着街道两旁的旗幡招牌,找到一家杂货铺子。他买了厚厚的两叠黄纸,询问有狼毫笔,也顺便买了几支,然后将所有的东西夹在腋下,继续在街道上溜达。
百草药栈?
于野打量着一家铺子的门头招牌,抬脚走了进去。药栈,便是药铺吧。买点朱砂,留着备用。
铺子为临街的三间大屋子,有掌柜与伙计在忙着招徕顾客。屋子两旁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药草与山里的干货,还有一道门通往后院。
“小哥,请吩咐!”
一个年长的伙计与于野打着招呼。
“不客气,来一罐上好的朱砂。”
“朱砂……好哩,稍候!”
伙计去取朱砂。
于野等候之际,四处张望。
这家铺子与他熟知的药铺有些不同,没有坐诊的先生,货架上也没有熬制好的成药,反倒堆放着成批的药材,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货栈。
“呵呵,来百草药栈买朱砂的倒不多见!”
有人在笑着自语,又道:“这位莫非是修道之人,买来朱砂画符所用?”
于野心头一跳,慢慢转过身来。
不远处的凳子上,坐着一位年轻男子,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着丝质长衫,肤色白皙、眉清目秀,像是富家子弟,却举止洒脱、笑容随和。
于野摇了摇头,以示否认。
年轻男子笑了笑,道:“兄弟,你瞒不过我的。”他眼光示意下,接着说道:“黄纸、狼毫笔,与你买的朱砂,均为画符所用。不过据我所知,海外仙门炼制符箓,用的是灵兽之皮与灵兽之血,你这般黄纸画符,难入高人法眼!”
于野看了看腋下夹着的纸笔,又看了看年轻男子,一时不知如何回应。
对方不像是修士,怎会知晓制符之术?
难道是蕲州的高人?
伙计去而复返,手里捧着一罐朱砂,道:“百草药栈,买卖的是大宗药材,并不零售朱砂,却也没有赶出门的生意,请承惠一两银子!”
于野禁不住道:“这么贵啊?”
他买过一罐朱砂,也不过用了两分银子,百草药栈竟然要价一两银子,贵出数十倍之多。
却听年轻男子道:“伙计,这罐朱砂记在我的账上!”
“使不得!
于野急忙出声拒绝,摸出一块银子递给伙计,接过朱砂转身便走,而走到门前又禁不住回头一瞥。
年轻男子并未在意他的失礼,而是含笑道:“兄弟,有缘再会!”
于野敷衍着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百草药栈。他已没有了闲逛的心思,奔着来路走去。
本以为远离了玄黄山与北齐山,便能摆脱卜易的追杀。谁想来到了草本镇,一样的也不太平。且不说路口有人盘查,便是出门买点东西也被人看出破绽。倒是不怕那些江湖人士,却怕卜易与蕲州的修士。一旦泄露行踪,他是打不过也逃不掉。与其惹下麻烦自食其果,不如处处小心而防患于未然。
于野像是惊弓之鸟,匆匆返回客栈。他进了芙蓉园的客房,也不理菜儿的呼唤,直接将门关上,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百草药栈的男子并未随后跟来,莫非错怪他了?
且不管那人是谁,只怪自己的修为不济,除了剑气之外,再无御敌的手段。如今意外得到却毫无头绪的破甲符,竟然成了保命的又一个指望。
蛟影啊、蛟影,天下有我这般可怜无助的修士么!
于野裁切黄纸,调制朱砂,拿起狼毫笔,继续画他的破甲符。结果如何,他不知道。正如眼前的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