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纨绔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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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曾有一位高僧为钻研成佛的法门而穷极一生,可惜当他领悟出佛门真谛时,却已经油尽灯枯。仅一步之遥便能成圣成佛,对为此而奋斗一生的僧侣而言,当然心有不甘。为了能得尝心愿,他动了歪念,妄图不入轮回,逆天续命。
他于弥留之际吩咐门下弟子,待他圆寂后为其注塑金身,放置于佛坛上供奉。他之所以要这么做,是为保护自己的魂魄,于死后不会因尸身消亡而魂飞魄散。说白了,就是给魂魄一个藏身之所。
金身注成,他的魂魄也就保住了,不过这只是计划的第一步。随后,他的魂魄寄宿于金身之内,每天吸取佛坛上香火供奉以汇聚灵气,经过数十年的积累,他的魂魄已由虚化实,倘若继续吸取香火,再过百年便能化作精怪。届时,他就可以再次修行,经历百劫之后,仍有成圣成佛的可能。
从精怪入道过程凶险艰巨,而且他也不愿再等百年之久。因此,他选择了一条邪恶的捷径——吸取活人的精血!寺院内有上百名僧侣,只要吸尽他们的精血,便可重塑肉身,再生为人。
他是半虚半实的鬼魅之躯,能于寺院内自由穿梭,而不为僧侣所察觉。而且他行事小心谨慎,只在夜阑人静之时,挑选熟睡的僧侣下手。因此在刚开始的时候,完全没有人察觉到他的存在。可是,僧侣被他吸尽精血之后,轻则大病不起,重则当场猝死,不管他行事如何谨小慎微,事情总会有败露的一天。
寺内僧侣一一倒下,且非死即重病不起,众僧侣大为紧张,大家都知道肯定出了问题,但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幸好,寺院的主持也非泛泛之辈,当寺内僧侣倒下过半时,他终于找出问题所在,并把高僧的金身催毁。
可惜,此刻已为时已晚,高僧凭借连日来吸取的精血,已能化作人形,不再需要依赖金身安魂定魄。
眼见事情经已败露,高僧也不再藏头露尾,于众人眼前显露半虚半实之躯,并大开杀戒,妄图一举吸尽全寺僧侣的精血,重塑肉身,再生为人。
为拯救全院僧侣,主持甘愿献出自己的性命,求天神众佛下凡解困。他的举行感动了观世音菩萨,于众人眼前显灵,将高僧降服。
观世音慈悲为怀,念在高僧本是诚心向佛,只是一念之差才误入魔道,不忍打散他的魂魄。然而,高僧此时已是半人半鬼的状态,不为六道所容,三界之内亦无他的去处,菩萨便将他收为座下,赐名“妄虚罗刹”,圆他成圣成佛的夙愿……
听完流年讲述的传说后,蓁蓁便问道:“你的意思是,藏镜鬼是‘妄虚罗刹’?”
流年摇头说:“相传妄虚罗刹是观世音菩萨坐下使者,虽然曾犯滔天罪行,但已经洗心革面,重新皈依正教,严守清规戒律,绝对不会袭击你们。我想说的是,像藏镜鬼这种若虚若实,介乎于人与鬼之间的个体是有可能存在的。”
据吴威说,藏镜鬼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抓人去给她做丫环,或许被她害死的人,并非做了她的丫环,而是被她吸光精血。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么她就有可能像妄虚罗刹那样,拥有半虚半实之躯。这就能解释,她为何身为虚无飘渺的鬼魅,却又能给我和蓁蓁有形的伤害。
倘若事实果真如此,杀害八名蔡姓儿童的凶手就是藏镜鬼,那么这案子也够悬了。先不论我们要怎样才能把她抓住,就算我们把她抓回警局去,又能给她怎样的惩罚呢?她至少杀死八人,若按照正常的法律裁决,怎样也得判个死刑。但她本来就已经死了,还怎样才能把她再弄死一次呀?
然而,我这些顾虑似乎言之过甚。
虽然藏镜鬼曾说自己前不久“收了几个小鬼头”,但并不代表她就是杀害八名蔡姓儿童的凶手。王梁二村的七名儿童还不好说,但至少蔡少萌不会是她杀的。毕竟蔡少萌住在县城,跟王村有些距离,如果藏镜鬼的活动范围能有这么大,恐怕早就闹得满城风雨。
虽然藏镜鬼有可能不是凶手,但也不能放任她继续肆虐。单凭昨晚的交手就能判断,她是个性情暴躁,且攻击性极高的危险“人物”。得想个办法把她制服才行,不然早晚会闹出更大的乱子。可是,我们要怎样才能对付她这种若虚若实的飘渺鬼魅呢?
就在我为此快要挠破脑袋时,流年的助手已经把蓁蓁的血液化验报告递给流年。流年接过报告后仔细地查看,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严肃,眉头也越皱越紧。我感觉有些不妙,连忙问他是否出了状况?
“哦,有心了。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最近比上火,痔疮又犯了,现在菊花有点痒。”他极其淡定地给我这个恶心的回答。
我差点没摔倒在地,忍不住冲他叫骂:“靠,谁会关心你的痔疮啊!我问的是蓁蓁的验血报告!”
他恶心地挠了挠屁股才给我回答:“没问题,一切正常,蓁蓁的身体比你好五倍。”
听见他说“一切正常”时,我突然有种放下心头大石的感觉,也不再在乎他随后的嘲讽,心中只是在想,我是不是对蓁蓁越来越在意呢?
在法医处瞎忙了一个早上,我跟蓁蓁再次来到王村小学时已是下午。通过卢老师,我们找到独自在资料室练书法的王希。我们表面上是为昨晚打破玻璃的事情,来给“教务主任”一个交代,但实际上当然是为了套他的口风。
卢老师简单地介绍了我们的名字,并告诉王希昨晚不小心打破窗户玻璃的人就是我们,随即匆忙赶去给学生上课,似乎不愿在此多作逗留。他离开后,王希仿佛当我们不存在,继续练他的书法,连看也没看我们一眼。
一般人练习书法,通常会用清水在厚纸上写字,又或者用竹杆在沙面上写,这样可以重复练习,不会造成lang费。就算奢侈一些,充其量也就是用旧报纸,甚至是普通的白纸。然而,王希用来练习的纸张,竟然是昂贵的宣纸!
纸是上好的宣纸,毛笔和砚台也相当精致,想必也价值不菲。可惜的是,以昂贵的笔墨纸砚写出来的字却不上档次,大概随便找一个书法的初学者,也不见得会比他逊色。看来卢老师并没有撒谎,他在书法比赛中的奖状肯定是买回来的。
我没兴趣欣赏他蹩脚的书法,于是便从赔偿入手展开话题,询问他该怎么解决我们打破学校玻璃一事。
他继续练着书法,头也不抬便说道:“我早上已经叫了人把玻璃重新装上,待会他们过来后,你们再去跟他们谈价钱吧!没别的事就别再来烦我,我可忙着。”
怪不得吴威对他的评价那么差,卢老师也不愿跟他有过多接触,他这种脾性实在不招人喜欢。无奈的是,我们得在他口中套取口供,就算他的脾性有多坏,我也得先忍着。毕竟以目前所得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他跟蔡少萌的死有任何直接关联,王梁二村的七名儿童就更别说了。虽然我们能直接带他回警局问话,但如此一来他必定会对我们起戒心,届时要套他的话就难多了。
虽然他已下达逐客令,但死皮赖脸是我的看家本领,当然不会这么容易就被他赶走。“反正安装玻璃的工人还没来,我们就在这里等一会儿好了。”我以此为借口,继续呆下去。
“随便你们吧,别妨碍我就是了。”他依旧看也没看我们一眼,这种态度着实让人厌恶,我现蓁蓁拳头紧握,似乎恨不得冲上前踹他一脚。
我给蓁蓁使了个眼色,示意她稍安毋躁,随即对王希说:“这些宣纸质量不错,一定很贵吧?”
“不用最好宣纸,怎能衬托出我笔下的铁画银钩呢!”
听见他这话,我差点没吐出来,不过还是强撑着继续跟他搭讪:“我有个朋友也喜欢书法,但不知道在那里才能买到上好的宣纸。”
“我这些宣纸都是专程托县实验中学对面那间文具店的老板娘帮我买的,一小叠就要上百块,你朋友用得起吗?”他终于瞥了我一眼。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一种充满优越感的炫耀目光。
“他当然不能像你这样,连练习也用昂贵的宣纸。”我佯装尴尬地笑着,随即又道:“前不久,县实验中学对面死了个小孩,你经常去那里,应该有听说过吧?”
他突然停下练字的动作,正眼看着我,语气较刚才略有改变:“岂止听说,当晚我刚好到文具店买宣纸,还是我先现那女孩自杀的。”
我见这个话题已引起他的注意,便顺着此事继续说:“自杀?不可能吧,才几岁的小孩,怎么可能会自杀呢?”
“林子大了,自然啥鸟都有,没啥事不可能。这事我可是亲眼目睹,她就是自杀死的。”他似乎怕我们不相信,立刻又给我们详细讲述当时的情况——当晚我开着悍马进城,就是停在操场外面那一辆,你们应该有看见吧!县实验中学门口那段路不让停车,而且我的悍马车身又比较大,好不容易才在另一条街上找到位置停车。
把车停好后我就直接走过去,拐进县实验中学那条街时,就看见那个小女孩在电话亭里玩耍。她当时正一个劲地往上爬,似乎想把话筒摘下来。
当时整条街冷清清的,就只有我跟她两个人,我还好奇她怎么会一个在街上玩耍,身旁连个大人也没有。你们也知道,现在这年头人贩子不比菜贩子少,那些穷人家的父母只要稍不留神,下半辈就得穿州过省贴寻人启示。我们学校隔三差五就组织家长来听防拐讲座,我都听得耳朵长茧,可还是有人这么大意,孩子被拐了也是活该。
不过,这也不关我事,反而她又不是我什么人,管她呢!
之后,我进了一间小店买烟,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那个小女孩一动不动地站在电话亭里。我本来也没怎么在意,但直到我走到文具店门前她也没动一下,我才觉得奇怪,于是便告诉老板娘。谁知道老板娘跑过去一看就叫起来。原来女孩的脖子套在电话线上,吊死了……
“你撒谎!”蓁蓁大概对王希的态度极其不满,突然杏眼圆睁指着他大骂:“你当晚根本没在文具店里买过任何东西,你去那里的目的只是为了杀死蔡少萌!”
王希被她这一举动吓了一大跳,一改之前傲慢的态度,怯弱地回答:“你、你说什么,那个叫蔡什么的是谁啊?我就去一趟文具店,怎么可能把她给杀了?”
蓁蓁突然飙,虽然乱了我的计划,但同时亦挫了王希的傲气。我示意她先别说话,然后对王希说:“蔡少萌就是当晚吊死在电话亭里的小女孩。如果你不是为了杀她而去那里,那你去哪里又是为了什么?”
“买宣纸啊!”他虽然把话说得理直气壮,但不知是否因为刚才被蓁蓁的气势压倒,暂时还没平复下来,显得有些底气不足。
“但你当晚在文具店什么也没买。”我已经取得话语的主导权,没有必要继续装模作样,坐在他对面点了根烟,以严厉的眼神凝视他脸上每一个表情变化。
他大概被我看得心里毛,恼羞成怒地冲我大喊:“怎么了,你认为你是谁啊!把我当犯人呀,我干嘛要跟你们说这么多废话!”
“我们就是当你是犯人,正确来说是怀疑你杀害蔡少萌。”我悠然地向他展示警员证,“你可以不跟我们废话,但我们也能抓你进看守所,先关半个月再跟你慢慢聊。别以为你父亲有钱就什么事都能解决,杀头的罪名可不是小官小吏说放人就能放。”
他被我将了一军后,气焰立刻消失,态度也变得合作,无力地回答:“当时可是出了人命啊,老板娘还那有心情做生意,等了好一会儿她也没返回店里,我当然就先走喽。”
他的回答在我意料之中,而且也不是问题的重点,因为我从他刚才的叙述中,现一个重要的疑点:“你刚才说进小店买烟之前,还看见蔡少萌在电话亭内攀爬,也就是说她当时还活着。但你出小店时,却又说她已经纹丝不动。人被吊死不是一瞬间的事情,而是有一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她会本能地挣扎,甚至会失禁。从脖子挂在电话线上到完全失去活动能力,两至三分钟是少不了,我倒想问你,买一包烟需要这么长时间吗?还是……”我突然加重语气,“还是你根本就在撒谎!”
“冤枉啊!”他刚才的高傲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不知所措的惊惶,“我当时在小店里用一百块买一包中华,那臭婆娘给我的找零中,竟然有一张五十块的假币。虽然我现后,她立刻给我换过来,但我一时来气骂了她一顿,耽误了可能有三、四分钟吧!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问一下她,我当时还把一箱放在地上的方便面踢翻了,她肯定会有印象。”
他言之凿凿,且能提供证人,并不像撒谎。然而,如果他说的是真话,在他进入小店买烟期间,整条街道就只有蔡少萌一个人,那她脑后勺的肿块又是怎么来的?
我突然想起藏镜鬼,如果她就是凶手,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杀蔡少萌实在太容易了。她只要在蔡少萌准备摘下话筒时,看准角度用力一敲,就能使对方的脖子卡进电话线圈中,便能使其自绞身亡。
难道,凶手并非眼前这个败家子王希?
为了确定我的推论,我再问王希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王梁二村的七名蔡姓儿童,失踪及遇溺的那几天,他身在何方?
“那几天我在日本泡温泉,我的护照有出入境记录,旅行社也能给我做证。”
蔡少萌的死不能证明跟他有关系,其他七名蔡儿童出事时,他又有不在场证据,也就是说他的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