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我很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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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还是老的辣!”
早早伸出大拇指,比了个厉害的手势。
然,姜承邺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老’这个字上。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他顿时觉得‘老’这个字特别没办法接受。
等到早早离开以后,姜承邺破天荒的穿鞋下地,来到炕柜前,拿钱摆在上面的镜子,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脸。
忽然,没来由的问了句。
“姜忠,我很老吗?”
姜忠一愣,先生这是咋了?
这还用问吗?
101岁,能不老吗?
要不是因为自家先生有特殊的体质,怎么能保持着年轻时候的容颜。
可容颜不老,心老啊!
姜忠快速的眨了眨眼睛。
还不等他接话,那边姜武来了句。
“先生,您都101岁了,这把年纪,放在哪都是老的啊!”
姜忠瞬间石化,甚至还往后后退了好几步,差一点退到了门外。
而后又觉得这里实在不安全。
于是,“先生,我才想起来,早早小姐早上跟我说,要管我借个东西,我刚才忘记拿给她了,这就送去。”
随后,转身飞快的走出自家先生的卧房。
赶紧开门离开危险之地。
只见其前脚才踏出外面的房门,耳边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
再然后,站在门口的姜忠就看见满脸青紫的姜武歪歪斜斜的从屋子里走出来。
一边走,嘴里还不闲着。
“先生,我哪里说错话了?这是实话啊!”
“滚!”
底气十足的一声震吼,姜武立刻闭嘴滚犊子了。
姜忠抽抽嘴角,替姜武默哀十分钟。
好在他跑的快,否则,指不定被一起收拾了呢。
就在姜忠幸灾乐祸的时候,蓦地从屋子里传来一句。
“都给我滚去来个八百。”
姜忠不可思议的盯着姜武离开的方向,郁闷的差点死掉。
那可是八百啊。
不是八百米跑,而是自家先生给他们设立的一套训练方式。
还记得小时候,他与姜武就是每天在八百的摧残下过来的。
后来被挑到先生身边,他们俩一度觉得再也不练八百了。
不是人能练的。
可是随着后来,他与姜武跟在先生身边的时间越来越长。
姜武经常犯错误。
先生就用八百惩罚他们二人。
好在这么多年,他明哲保身,没有被八百摧残过。
可现在怎么回事?
“先生……我还要给早早小姐……”
“送完东西,再滚去八百。”
得!
姜忠低着头郁闷的离开,这次他是跑不了了。
这个该死的姜武,瞎说什么大实话啊。
当然,此插曲早早并不知情。
她现在全心全意的在想发家致富的项目。
前世,除了对自己专业内的知识,生意等接触过很多。
其他的她几乎没接触过。
所以一旦离开熟悉的环境,自己的专业又拍不上用场的时候,早早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啥也不是。
就这样一直纠结了差不多十几天。
月末的一天,她在饭馆的时候,县里邮局的工作人员,来饭馆寻她,说是有一封电报。
早早来到邮局,看到电报的内容时,愣住了。
跟她合作的那位副社长,书文琦说要来华安县。
电报是五天前发的。
算算日子,吗吖!书文琦要到了?
此时,书文琦的确才下火车。
不过他在市,还需要坐客车赶往华安县。
好在华安县离市并不算太远。
车也还算方便。
坐上下午两点钟的客车,两个小时后,书文琦到达华安县。
手里还拎着两个很大的箱子。
看他走路的姿势和速度,这俩箱子的重量不轻。
好在来之前,他和姜忠联系过,知道早早家开了家饭馆。
华安县并不大,饭馆的位置又很明显。
站在饭馆前,看着饭馆的装修设计,书文琦眸光一亮。
这装修的方式,不亚于京城里那些大的招待所,酒家啊。
尤其可能是下午饭点的时间,从饭馆里传出来的阵阵香味,直逼他的鼻子。
这到底做的什么啊,如此香?
随后,书文琦拎着两个大箱子走进饭馆。
早早今天因为要审核饭馆的账目,所以一直没走。
这会儿正坐在大厅里算账,就听到有人进门。
一抬头,看见书文琦站在门口,身体两侧还有两个大箱子。
“哎呀,文琦叔叔,你来的这么快?”
早早热情的招待书文琦,将人请到了饭馆的休息室。
“文琦叔叔,坐了一天的车累了吧,你先休息,我让厨房给你准备几个小菜。”
顺便还给对方指指洗手间的位置,这才离开休息室。
书文琦四周打量了下,休息室的风格也很小清晰。
随后去了趟洗手间,再次出来的时候,早早已经等在休息室。
“文琦叔叔,快出来吃饭吧。”
这么快!
书文琦好奇,却没问出口,而是跟着早早离开休息室。
大厅里,吃饭的人不少,早早将人带到角落里,她刚刚算账用的桌子旁。
“你在这里用餐。”
话落,就去后厨开始端饭菜。
原本书文琦想帮忙,却被早早阻止了。
“一点不累的,你休息休息。”
随着摆在桌子上的菜越来越多,书文琦有点坐不住了。
最后,早早端了一碗汤放在书文琦的面前。
“文琦叔叔,吃吧。”
看了眼桌子上的饭菜,说实在的,书文琦都不知道先吃哪个。
因为摆在桌子上的菜,没有一道是他认识的。
他自恃也吃过很多不同的饭店。
中式的,西式的。
可唯独没有见过眼前这些。
“这些……”
“都是我们店里的招牌菜,你尝尝这个肉夹馍,还有这道新式锅包肉。”
早早给书文琦夹了一块肉放在当的碗里。
书文琦本就饿了,这会儿拿起肉夹馍咬了一口。
满口的汁水,还有蛋香!
“唔……这个好吃。”
不是敷衍,是真好吃。
“你刚说这叫什么?”
“肉夹馍。”
书文琦没听懂,但不妨碍他多咬两口。
他本就喜欢吃肉,对肉菜很挑剔。
可这肉夹馍里的肉是真心好吃。
肉质软烂又不失嚼劲儿。
最主要的是味道觉了。
再配上鸡蛋,一点点的小米辣。
书文琦忍不住伸出大拇指,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