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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算是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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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题,思乡。

对于刚刚离乡赴京的科举文生,此题倒是贴合。

一时间,众多应邀才子,议论纷纷。

不少才子低声呢喃,为贴合文题,即兴创作赋诗。

趁此闲暇,太子侍读笑问:“几位大人,不知你们认为,此届文会,谁能夺魁?”

太子侍读亲自开头,众人顿时讨论起来。

其中一人说道:“下官觉得,探花黄龙胜算极大。他乃黄圣之后,深得家族熏陶培养,论即兴赋诗,应是不弱。”

“我倒有不同看法。”

另一人听闻,摇头道:“榜眼步离阳,十岁已有文名,更被道家孙行者收为入室弟子,言传身教,论学识,应在黄龙之上。”

其余几人,陆续发言,都认为胜负在两人之间。

至于申勇与陈珂,申勇虽有‘神童’美称,可终究年幼,底蕴不足。

陈珂数次科举,但最终,却也仅是金榜高中。

数次科举努力,最终连金榜提名都无法做到。

虽有大毅力,虽有大器晚成之可能性。

但当下而论,显然不过是一位庸才。

在顶层几人看来,两人皆不具备争胜之姿。

听众人言谈,右侧黑袍中年,忽然开口:“此次科举,状元乃是董仲,诸位为何不认为,他能在此次文会夺魁?”

此言一出,场中一静,众人面面相觑。

眼前这一位,但身份特殊,他们倒是不好妄言。

倒是萧通,萧侍郎。

他听到董仲之名,冷笑道:“李行者,恕本官直言,这董仲虽是状元,但文名不显,又出身寒门,论及学识底蕴,只怕不如另外两位。”

黑袍中年,正是儒家行者——李墨!

场中,除却太子侍读,也唯有丞相之子,地位与之想当。

有了萧通带头发言,其余几人适才附和,表示赞同。

倒不是阿谀奉承,而是众人想法一致。

此想法,缘由有二。

一是董仲出身。

在这群达官贵人眼中,宜阳董家与寒门相差无几。

二是董仲文名。

在科举前,董仲从未扬名,文名不显。

在科举时,董仲虽作两首才气诗,可此事罕有人知。

两相结合之下,自然无人看好。

众人发言,李墨还未再说,太子侍读说话了。

这也是他在起头后,第二次开口:“本人倒认为,此次文会,那位文名不显的董状元,能夺魁首。”

听闻此言,众人皆惊!

李墨行者出自儒家,状元郎也是儒家。

李墨帮衬说话,情有可原。

但太子侍读,竟也看好那位儒生状元?

莫非,这董仲真有不凡之处!?

见众人惊讶神情,太子侍读笑着解释:“你等有所不知,此子在诗词方面有大才。”

“他能力压步离阳、黄龙二人,夺得金榜状元,正是因为他在科举时,作了两首才气诗,一首鸣州,一首达府。”

话音落,全场哗然!

“科举时作出鸣州达府诗词?此子,当真大才!”

“科举如此大压力下,此子都能作出两首才气诗,此次文会,恐怕魁首非他莫属了。”

“本官现在倒好奇,如此大才,今夜能否再创一首才气诗!”

众人惊叹,一时间,董仲由无人看好,变成人人看好。

关于文会夺魁,更是再无争论。

太子侍读微微一笑,眼角余光瞥向萧侍郎,后者面色铁青。

关于董仲之事,他没有说全。

此人所做才气诗,不是两首,而是三首。

这第三首,是举国诗!

前几日,曾有举国异象。

朝堂上,关于举国诗,多有议论。

都在猜测,此诗何人所作。

唯有极少数人知晓真相,而真相,也被这部分人压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董仲还太年轻,不宜锋芒太露。

太子,正是那极少数人之一。

对于权相萧河,太子同样心有忌惮。

在得知董仲借举国诗,请圣杀了萧通的小舅子后。

董仲与萧通,已无回旋余地。

因此,太子有了结交之心。

毕竟,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

“这萧丞相一手遮天的朝堂,也该有人搅搅了。”

天资侍读暗道。

他手中有着两本心得感悟。

一本是行者感悟,一本是半圣感悟!

若此次文会,董仲能再作出才气诗,夺得魁首。

他便会送上这本半圣感悟,替太子殿下,抛出橄榄枝。

“希望,你不要让太子殿下失望。”

看着下方从容不迫的董仲,太子侍读心中呢喃。

时间已过三刻钟,院落中议论声渐歇。

不少人都已暗暗创好诗词,但这第一个出头鸟,却没几人敢做。

“董兄,黄兄,你们可有兴趣当那第一人?”

院落中,陈珂笑问。

董仲笑道:“我还是当那压轴吧。”

“董兄,你这是自信十足啊。”

黄龙笑侃一句,随后道:“这第一人,若是陈兄有兴趣,我便不与你争了。”

“好,既如此,我就先献丑了。”

陈珂哈哈一笑,当先从人群中走出。

霎时,万众瞩目。

陈珂拱手,朗声道:“在下陈珂,在京都文会中也算是老面孔了。此次文会,我便先行赋诗一首,权当抛砖引玉了。”

说话间,自有仆从拿来笔墨纸砚,放于院落中央。

陈珂上前,执笔点墨。

“年少离家赴科举,数次中举暗神伤。

唯有金榜高中时,方敢衣锦还故乡!”

陈珂边赋诗边读,待得读完,他的诗便也写完了。

“双句一压,此诗不错!”

诗才写完,已有人赞叹。

赞叹者,还不少!

就连阁楼二楼,也有不少达官贵人点头称赞。

看到这一幕,董仲不禁汗颜。

大汉皇朝,重武轻文。

这一点,传承今世记忆的他是知晓的。

只是,他也没想到,竟轻到这种程度!

此诗所述,明显是陈珂本身感受。

虽说工整,但立意浅显。

虽说提及故乡,但与文题思乡,相距甚远。

而且,什么时候诗词押韵这种基本操作,都值得称赞了?

陈珂说是献丑,没想到是真献丑!

最奇葩的是,这种口水诗,还有那么多人夸赞!

“难怪,如今大汉皇朝所用诗词,大多是春秋战国遗留,本朝诗词屈指可数。”

董仲暗叹。

就这程度,说是重武轻文,都算轻了。

大汉皇朝,诗词文道这一块,算是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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