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激战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腹黑领主的奋斗日记!
“追。”罗尔斯看到那伙豺狼人奔逃的身影咬牙切齿地说。
当他带着艾文和林顿(一直驻守在迷雾森林边缘监视蜘蛛人)以及四个初级骑士一路疾行,紧赶慢赶,没想到有一座塔寨已经被攻破了,虽然很多寨民、士兵和奴仆都跑了出来。
但驻守在那里的两个初级骑士和士兵小队队长都牺牲了,他们是为了掩护民众和同伴而断后的,他们没有辜负领主大人对他们的信任和自身的职责,塔寨也被焚烧,隔着几里远都能看到那里的冒出的黑烟。
他们来不及悲伤,让那个领头的士兵召集人手将失散的塔寨民安顿好等待男爵的大部队后,就连忙赶往另一个塔寨。
这次他们终于赶上了,并打算将满腔的怒火发泄到这些该死的入侵者身上,可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他们一看到己方有援兵竟然果断的撤退了。
额,不是说豺狼人都是些凶残暴戾的兽人吗?这表现有点配不上世人对他们的评价啊。
罗尔斯一开始还有这样的疑惑,后来就甩掉那些有的没的,直接下命令追击,他已经看出了那个怀疑是豺狼人首领的兽人只有三阶水平,虽然已经大圆满了,离四阶只有半步之遥了,但对他这个青铜骑士来说威胁不大,这也是他敢于孤军深入的底气所在。
迷雾森林深处的一座山谷。
原本寂静的氛围被激烈的喊杀声打破,骑在马上的骑士们用强劲的弓弩向企图逃到山坡上的豺狼人连番射击,箭矢无情的洞穿这些豺狼人的身体,让剩下的豺狼人在骑士们的驱赶下仓皇地向谷地深处奔逃。
虽然豺狼人强壮的体魄却让他们只伤不死,然而箭矢山涂抹的麻醉药水能迟滞他们的行动,没有了速度的豺狼人就是活生生的靶子,虽然那些豺狼人大多数都有武器,还有寥寥数人拿着木杆铁尖头的标枪,但反击能力不强。
面对冲锋的骑兵,标枪的作用是有限的,除非正好对上,否则很容易躲避,而投掷标枪的时间足够骑兵冲过来了,但他们手上的标枪还是让罗尔斯暗暗警惕,这些豺狼人不可能有那么好的冶铁技术,还能打制标枪?
所以手持长剑的骑士哪里会放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立刻策马上前将这些受伤倒地豺狼人斩杀当场,一个死前的豺狼人发出不甘的叫声,“嗷呜!”豺狼人的声音充满了悲愤,听到吼声的豺狼人们纷纷发出同样的声音,一下子,吼声连成一片。
同伴死亡前的惨叫声,本应该刺激到那些豺狼人的血性,他们纷纷扭着头看向自己的老大,意思很明显那就是和这一小嘬人类打一架。
罗尔斯这时候察觉到了这群野兽的战意,打算擒贼先擒王,一马当先紧紧盯着那个气息最为强大的豺狼人,将气机灌注在银白色的长剑上(用护卫队公费新买的,之前的被用废了)。
凝神片刻,倏忽,一道闪耀着青色光芒的剑气喷涌而出,但剑气多而不散,目标明确,冲向跑在最前面的豺狼人。
暴牙好歹也是三阶大妖兽,天赋又是感知,自然很快就察觉到了一道锁定自己的强横剑气,和他以前在其他领地遭遇的高级骑士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那绝对是高级骑士以上的阶位才能发出的力量。
“自己大意了,没想到这个布莱克口中的男爵领主反应如此迅速,还派了一个如此强大的骑士来增援。”暴牙心中的幽愤可想而知。
因为逃跑已经没有时间调集力量防御那道攻击的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停了下来,伸手抓住一个豺狼人的脖颈,将他的身躯拉到自己跟前,那道青锋直接把那名苦逼的豺狼人炮灰上半身斩成几块碎肉,浓郁的血气爆散在暴牙面前。
可他完全不为所动,好像就是在做一件习以为常的小事,在用同族的生命挡住罗尔斯的攻击以后,暴牙也蓄力完毕,强大的妖力在手中形成一个回旋镖的气旋,甩手一扔,“咻咻咻”地向罗尔斯坐下的矮马冲去。
他没想过单单凭借一道攻击就能击退一个比高级骑士还要强大的对手,他只想短暂地拖延一下罗尔斯的速度。
“驾。”罗尔斯看到一道攻击以奇怪的轨迹冲着自己的马来,靠着青铜骑士的灵敏度迅速用剑刃漂亮的一个反手撩,把那个回旋镖式的攻击劈到一侧的山谷。
但暴牙趁着那个时候将妖力灌注在脚上,一个掠影疾跑,像一缕烟一样直接遁走了,剩下那些战意满满的豺狼人看到自己的老大跑的飞快,影都看不见了,顿时呆住了。
连追击的骑士们都不禁感慨那个家伙是不是把天赋点全点在跑路上了,这速度青铜骑士都未必能追上啊。(这点罗尔斯很有发言权~)
其实他们的吐槽还真是事实,暴牙的天赋除了开窍的早,剩下的十分战力,有四分点在了感知上,五分点在了疾速,剩下的一分才是攻击力。
这时候,最先反应过来的罗尔斯也不管那个领头的了,直接抽出弓弩,将落在后面的几个倒霉鬼射倒在地上,同伴的鲜血与哀嚎提醒了还在震惊中的豺狼人,其他的豺狼人心中的战意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霎时一哄而散、各奔东西。
还别说,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逃命方法真让罗尔斯他们没辙,没办法,虽然高端战力占了上风,无奈人太少了,一个青铜加两个中级和四个初级骑士在二十几个一阶和五六个二阶以及暴牙这个三阶大圆满的豺狼人面前还是太勉强了。
要不是暴牙本身就是个欺软怕硬、贪生怕死的兽人,打都不打就跑路的态度感受了整个群体,他们也不会被一路追杀。
若是暴牙敢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和罗尔斯正面硬钢,暴牙缠住罗尔斯,剩下的豺狼人都能堆死除其他所有人。
只能说:“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
也可能更主要的原因是被罗尔斯这个青铜骑士的段位吓到了,对于未知的对手,人都会下意识的害怕的,何况是那么一个怂货呢。
暴牙的这种舍人为己、跑于人先的精神无疑是让罗尔斯他们捡了一个大便宜,他用长剑将一名在逃的豺狼人自肩以下整个身子的劈成两半,长剑带出的风压直接压倒了四周半人高的野草,在地面上形成一米左右的大圆圈。
其他几个骑士能杀一个是一个,还抓了一个俘虏,剩下的已经钻入山谷两侧的林子里了,凭借豺狼人先天的速度优势只能让他们几人望林兴叹了。
“将那些标枪全部收集好,不能让他们用它再害人了。”
提着俘虏,一行人就马上原路返回,准备和李斯特男爵会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