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我在美综当大亨 > 第八章 众人的过往

第八章 众人的过往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我在美综当大亨!

凯斯想了想说道:

“他没有别处可去,这里就是他的家。”

老约翰看着远方,半晌后说道:

“你有办法?”

凯斯点点头。

“这不光是我们俩的事情,还有李、贝斯、杰米他们。”

凯斯一愣,随后转头问道:

“李,你有没有意见?”

李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我没有意见,里普是个好小伙,不过还是听爸的吧,他有自己的打算。”

凯斯把后半截直接给忽略了,继续说道:

“李没有意见,贝斯也不会有意见的。”

杰米直接被凯斯给忽略了,他在这个家族里并没有话语权。

“而且,你并不需要担忧继承权的问题,我并没有让他加入达顿家族的意思,我只是想给他一个身份,让他活在阳光下。”

老约翰眨眨眼,他确实想差了,他以为凯斯的意思是,让他把里普收为养子呢。

其实凯斯一直没有这个想法,在他看来,女婿可比养子亲多了。

而且他可不想再要一个哥,他有李这么一个哥就足够了。

“那行,你去办吧!”

“OK!”

凯斯点点头应了一声,然后问想旁边的李:

“要不要去县里转转?”

李摇了摇头表示不去。

凯斯点点头,转身就走。

老约翰眯着眼看着凯斯离去的背影,靠在围栏上对着李笑着说道:

“他实在是太有主见了,你们说我霸道,我觉得他比我还霸道。”

李耸了耸肩,不过脸上也是一脸认同。

老约翰其实不想给这个身份,给了以后里普就是自由身了,有可能离开农场。

……

凯斯来到工棚,推开门看了一眼,随后对着里普招招手,里普走过来。

“有没有时间,跟我去一趟博兹曼。”

黄石牧场的所在地是蒙大拿州,加拉廷县,博兹曼市范围。

这个县可以理解为郡,而且确实有郡这么一个翻译。

而加拉廷县的治所就在博兹曼市。

这里面有些复杂,跟美利坚的历史有些关系。

最开始是州,州下面设立县,随后一些乡村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就变成了城市,然后县就会授权设立了市这一级。

而且这边的制度有些复杂,有的市被县管辖,而有的却不是。

所以扯回来,凯斯说的县里和博兹曼是一个地方。

里普点点头:

“走吧!”

两人开上皮卡,出了牧场往博兹曼而去。

路上里普没忍住问道:

“去干嘛?”

凯斯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

“接下来你要跟我出趟远门,当然这只是理由,去帮你办理一下身份。”

里普手一抖,车一晃,他连忙靠边停车,然后死死的盯着凯斯:

“身份?”

“没错!”

里普低下头舔了舔嘴唇低声说道:

“约翰先生……”

“他同意了。”

里普摘下脑子,抹了抹脸,等他放下手以后凯斯明显发现他眼睛比较红。

“这,有办法?”

凯斯拍了拍他的肩膀,指了指前方:

“放心,我有办法,赶紧走,先找个理发店,帮你剪剪头发,修修胡子。”

里普露出一个憨憨笑容,车子重新发动,两人继续上路,等了半晌,里普开口说道:

“谢谢你,凯斯!”

凯斯没说话点了点头。

里普其实心里一清二楚,若不是凯斯,这件事估计老约翰提都不会提。

给一个人安排一个身份,对老约翰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达顿家族拥有着蒙大拿,也是全国最大的牧场,在蒙大拿州,达顿家族是很有势力的。

至于多有势力,从剧中一些细节就能看出来。

州长是他推上去的,州检察长是他推上去的,牲畜协会理事长就是他自己,蒙大拿这个大牧场州所有的牧场主都信服他。

加拉廷县的警长,也就是前面说的唐尼,不过他现在还不是,也是老约翰推上去的,他还是个赌徒。

博兹曼这个城市,就是达顿家族一步步慢慢建立起来的,在博兹曼所有本地人都知道,不要惹黄石的人。

对达顿家族的所做所为,网友们还有一句话形容。

人才辈出阿卡姆,热情好客黄石人。

阿卡姆是DC宇宙的一座监狱,出了很多的“人才”,而黄石说的就是这个黄石。

热情好客是一种调侃,黄石可一点也不好客。

踏入我黄石的领地,要么乖乖滚出去,要么我给你一枪。

哦,对了,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送你去火车站。

往酒吧放一头疯牛,把一排摩托车撞散架,就是剧中的名场面。

至于里普的黑户问题。

话题还得扯回九七年,没错,又是九七年。

97年7月14日,迈耳市。

简单来说,就是他爸和他妈离婚了,他和他妈还有他弟弟一起生活。

有一天他爸找上门来,对他们一家下死手。

先是把他打晕,然后杀了他弟弟,等他醒来以后,他爸正按着他妈在捅刀子。

他顺手抄起一个平底锅,把他爹的脑袋直接砸成了浆糊。

然后他就跑了,跑到一个牧场主的谷仓里躲了起来。

牧场主发现了他,拿他没有办法,所以就喊来了老约翰。

随后老约翰跟他约法三章,带他回了农场,日后一路就这么过来了。

凯斯看剧的时候很喜欢他。

他对于老约翰非常的忠,用贝斯的话说就是,前面就是悬崖,老约翰让他跳下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现在的凯斯对于他没有那么喜欢了。

这事再说就不得不提到贝斯的身上,而且还涉及到了很多人。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老实孩子和一个叛逆少女,两个青少年没把持住,然后就怀了孕。

随后贝斯害怕,就找到了杰米,让他带自己去堕胎。

然后就发生了凯斯现如今想来,估计会杀了杰米的事情。

他带着贝斯来到一家专门为印第安人服务的诊所。

在他询问后已经知道这地儿不能做堕胎,只能彻底切除子宫以后,他在贝斯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是这么做了。

这也是贝斯拿杰米当仇人,见面就怼的原因。

当凯斯发现时,一切都发生了,他没能改变这一切。

他那时候和这一家子感情还不深,所以只是揍了一顿杰米,或者说阴了一顿。

那时候他八岁,还是个孩子,打不过。

但如果放到现在,凯斯觉得自己绝对会杀了他!

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一切。

而且你别看剧中这些人表现有多好,但你真正接触了,才会清楚这些人的性格有多恶劣,都是一帮子坏怂。

实在是好感欠奉!

不过他自己现在也差不多。

已经慢慢的习惯了他们的行事风格,以及三句话两句不离法克的说话方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