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重生年代,悍妻有空间 > 第26章这个倒是还没想好

第26章这个倒是还没想好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重生年代,悍妻有空间!

“我没有孩子。”秦学轩像是听不懂的,在他凑过去时,愣了一下,慌忙转过头,回了这么一句。

回话时他是真的脸红了,当然杨玉洁是附身凑过去的,也不可能听到他的心跳,但肯定呗她逗到了。

“我知道,我是说,有没有考虑我们来个假戏真做,来养个孩子?”

看他真的脸红了,杨玉洁又故意的笑着再次靠过去,声音也压低了一些,凑到他耳边再问了这么一遍。

这次说的这么清楚,他肯定是没办法再装傻了。

这一番话明显让他还是有波动,不说脸,耳朵根都红了。

不过确实又拿出了他的那一套,又是说她不够矜持。

“你有个女孩子的样吗?”他怒问。

他的发怒生气的样子,杨玉洁也不是第一次见了,自然也不介意,反而是那椅子往旁边一坐,直接趴在他肩头说:“我向来如此,你不是早知道吗?”

“你……”见她这个样子,秦学轩是直接被气的话梗在喉咙里,不知怎么回她好呢。

当然杨玉洁也没有得到他,只是说了这么几句后,便站起来去厨房准备晚饭了。

但来到厨房,一打开锅盖,却见锅里又为她温的有饭菜。

今天的菜比昨天做得还丰盛一点,还加了一个辣椒炒瘦肉,和一个糖醋排骨。

“早上不是跟你说了吗?让你别做饭。晚饭我回来再做的嘛,现在也没多晚,难道你就这么饿,中午饭没吃饱?”

看他又把饭做了,杨玉洁忍不住就把他说了一顿。

“今天做了肉,该合你味口了。”秦学轩避重就轻,只说今天是按杨玉洁的口味做的。

“我是说这个吗?我是说的让你别在家里乱动,我给你水都烧好了,需要的东西都摆在你旁边,就是让你少动一点,好让你早些恢复了,早些离开。”

“不是很讨厌我吗?那就自己好好的照顾自己,赶紧养好了赶紧走,以后就可以眼不见为净了,而且是以后,或许是永生永世都不用再见了。”

每次在让秦学轩注意养身体时,她都是借着可以早些离开来吸引他。

想到当初他们成亲的时候,他那连夜逃跑的样子。就能想得到他现在被迫回到这里来是多么的无奈,如果能够好了,那他肯定是第一时间想要走的。

“你真舍得我走?”倒是没想到一向不讨论这个话题的秦学轩,今天竟然奇怪的反问了她这么一句。

这话有点出乎杨玉洁的意料了,在听到他的话后,她才收起情绪,认真的想了一下。

貌似没那么舍不得吧,要说原主当初对他也没有多少爱,她看中的不过是他的颜而已,连夜逃跑丢下她,早都让她对这份喜欢消耗殆尽了。

除去原主的念想,至于杨玉洁本人那就更不用说了。

虽说她也觉得秦学轩长得确实不错,可是她没有找虐的毛病,人家对她没感觉,甚至是嫌弃得不愿多瞧她一眼,她才没心情像个哈巴狗贴着去舔人家。

要是留在这里偶尔的逗一下他玩玩还是可以多的吧,就真的没什么想法了。

“吃饭吧,你有吃过没有?”

想了一下后,杨玉洁也没有多吭声,这念头也就在心里一闪而过,没有回答秦学轩的话,到时将饭菜端过来,准备吃饭了。

“我打算把他们这里卖的那个村公社买了,到时候在那里建新房,要不就建一个农产品处理厂。”

“所以我打算过几天去趟城里,看看哪些农产品在城里比较好销,要加工成什么样会讨人喜欢,看能不能签到合适的单。”

吃饭的时候,杨玉洁和秦学轩说起来接下来的打算。

看她说完之后秦学轩都没什么反应,她才又补充说:“是这样的,我是觉得如果我出去了可能要很长时间的话,那我就得找一个人来陪你,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比较合适?

总之最好是提前商量好,不然我走后就算你有意见也得接受。”

“我不需要人陪。”还没说好找谁合适呢,秦学轩就拒绝了。

“村公社要卖多少钱?你有那么多钱吗?你去城里真只是为了去找订单?”

倒是没想到,秦学轩竟然还对她有些怀疑了。听他那个口气,可能是觉得杨玉洁去城里会找他爸妈吧。

“不去找订单,那你觉得我会去做什么?”

看到他这个态度,杨玉洁还是忍不住的笑着反问了一句。

“我是说你城里有熟人吗?知道去哪里找谁能买东西?”

“这个我倒是没想过,不过既然是农产品嘛,自然是去那些超市,菜市场之类的,鲜蔬批发市场也可以呀。”

这些杨玉洁还真没想过,不过办法嘛总是有的。

这卖东西的和买东西的谁也不是第一次见面就认识了,只有看得中不是一样会买吗?

所以她觉得只要自己的产品合格,要推出去应该也不是很困难。

但是秦学轩可能就不支持她的这种想法,虽然他没有吭声,但表情就在这里。

也不管他赞不赞成,接下来杨玉洁该做的还是照做了。

先是将村公社的房子买了下来,开始翻修建厂,建新房,准备搬家。

而这段时间里,她就把张简叫到家里,帮忙做小工,顺带照顾秦学轩,一个月的工钱还是给他开的两百,比他在外面跟着别人做要高挺多的。

她自己却在这段时间里去城里开始跑生意了,也就几天的时间她就在县城打出了些名气,原因是因为她送的蔬菜比别人的都好。

在送菜的期间,也成功引起了另一个人注意,他叫盛凯俊,在认识杨玉洁之前,他是每天都骑着摩托在城里乱晃。

那会儿,骑摩托的也是有钱人,所以他这一出来,是很容易吸引一些从乡下到城里打工的小姑娘的。

他也就是这个目的,毕竟无所事事,只能靠这个取乐,而且骑车比开车更飒一点儿,因为骑车不会挡住他的视线,可以让他从那些盯着他看的人里挑出出彩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