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只想留在侯爷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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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长洲县。
一辆华丽的马车在官道上行驶。
两侧是全副武装的护卫,时刻保持着戒备。
在马车和护卫的后面。
还有一匹白马不紧不慢的跟着。
白马上坐着的正是苏州赵家的赵灵儿。
其实这一个月来,赵守正早已经放弃跟靖安侯作对的想法,只想着能在这一场风波中明哲保身。
因此,美人计还未实施,就胎死腹中。
但是。
赵灵儿却好似跟靖安侯杠上了一般,一直跟着。
明明在此之前,从没离开过苏州府,甚至都没怎么离开过赵府。
但偏偏一个人,一匹马,几两碎银,跟着靖安侯的马车,跑遍了大半个南直隶。
日夜兼程,风雨无阻。
有的时候。
她自己都在想,都已经脱离了赵府的掌控,为什么还非要跟着靖安侯。
天高海阔,哪里去不得?
可是,转念一想,除了跟着他,自己还有别的选择吗?
赵府,那是她生活了半辈子的地方,也是她一直想逃离的地方,当然不会回去。
离开了赵府,以她的姿色,一个人生活,想要独善其身,又能维持多久?
运气好一些,被某个世家公子哥带走。
运气不好,甚至可能会沦落风尘,做某个青楼的花魁。
无论哪一种,都还不如留在赵府。
思来想去,还是跟着靖安侯最安全。
世家子弟见到靖安侯,即便是对她的容貌再仰慕,也不敢有非分之想。
普通百姓就更不必说了,见到浩浩荡荡的精锐护卫,压根不敢接近。
靖安侯对她而言,是维持自由的护身符。
至于到了应天府之后,又该如何,她还没有想好。
走一步算一步,只要她还是安全的,自由的,怎样都行......
马车里。
刘月泡好茶,轻轻的放在桌上,然后跪坐在方修的身侧。
伸出小手,柔柔的给方修揉肩。
方修感受肩膀传来的感觉,心里明白这小丫头的想法,无非是觉得自己带她回家,亏欠了自己,想要多做些事情,补偿自己。
要不然。
以她的性格,是不会做这种讨好的事的。
方修在心里叹了口气,看着手里的大明舆图,道:“本侯答应过带你见你母亲,这只是履行诺言,你不必觉得欠我什么。”
刘月给方修揉着肩,轻声道:“月儿没这么觉得,月儿只是想自己以后就是侯爷的奴婢了,应该学着怎么伺候侯爷......”
方修听见这话,伸手摁住了刘月的小手,转头看向她,表情变得庄重,淡淡道:“本侯赎买你们,不是为了让你们做别人的奴婢。”
刘月看着方修的眸子,微微一怔,随即脸上露出笑容,道:“月儿知道侯爷不要别人伺候,可留在侯爷身边,总得有个身份,侯爷不在乎,月儿可是在乎。”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
刘月无论是相貌身材,穿着打扮,还是语言谈吐,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还比不上世家小姐,但已经从路边的乞丐,进化成了宅邸长大的丫鬟。
不得不说。
方修看人的眼光很准。
越是相处,就越能发现......
刘月的身上有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东西。
或许是自信,或许是勇敢,或许是勤奋,或许还有更多。
总而言之。
她确实不一般。
毕竟。
此时此刻,她的这一番话,连方修都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刘月见方修不说话,明亮的眸子里闪过狡黠,又开口道:“若是侯爷不想月儿做侯爷的奴婢,月儿就换一个身份。”
方修问道:“什么身份?”
刘月不知想到了什么,脸颊两侧浮现一抹红晕,小声道:“月儿想做侯爷的女儿......不知道侯爷同不同意。”
方修想了想,问道:“妹妹,岂不是更合适一些?”
刘月一怔,她之前竟然从没有想过做侯爷的妹妹。
原先想着能留在侯爷身边做一个端茶递水的小丫头。
梦里梦到过做侯爷的女儿。
也是朝夕相处了两个月,对侯爷的性格有了一些了解,才敢壮着胆子说出来。
妹妹......为何从没想过呢?
方修见她发愣,脸上露出笑容,道:“你不是跟本侯说过,你以后想要习武,想要行侠仗义,想要路见不平,怒剑出鞘......
到了应天府,本侯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你俩倒是有相同的理想,你若是能留在她的身边,比留在本侯这里更加合适。”
刘月听见这话,忽然觉得有些慌乱,就连之前被父亲送给人牙子都从没有过的慌乱。
“月儿现在只想留在侯爷身边,求求侯爷,不要赶月儿走。”
方修叹了口气道:“留在本侯的身边,很苦,很累,本侯做的事,也不是你想要的生活,你该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话还没有说完。
刘月的眼眶就沁出泪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啜泣道:“月儿只想留在侯爷身边。”
方修见到这一幕,有些无奈。
他也没想到,来苏州府推行新政,路边随手捡到的小丫头,竟然黏上了自己。
不止是这个小丫头。
后面还跟着一位养在深闺,倾国倾城的世家小姐。
刘月这小丫头想留在自己身边,还可以理解。
那家伙一直跟着自己,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有的时候,方修一度怀疑她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还曾想过,给她敲晕,送回赵府。
也就是最后关头,忍住了这股冲动。
想到这。
方修叹了口气,伸出手,拂去刘月脸颊上的泪水,道:“本侯希望你明白,你是自由的,谁也不值得你做他的奴婢......”
刘月啜泣着:“所以侯爷的意思是,可以留在侯爷的身边?”
“......”
方修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点点头。
刘月见方修点头,脸上重新露出笑容,跪坐在一侧,继续给方修捏肩。
“没人能强迫月儿做他的奴婢,所以......月儿是心甘情愿的做侯爷的奴婢。”
“行侠仗义,或许会做,但那是以后,现在只想伺候侯爷。”
她的声音柔和而又坚定,仿佛是在立下某个庄严的誓言。
方修听了,也没再说什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该想到,这个瘦弱的女孩做出的决定,不会轻易的受别人的影响。
既然管不了,那就随她去吧......
方修这么想着,拿起舆图,继续看着。
看了没一会。
马车缓缓停下。
一旁传来侍卫的声音。
“侯爷,刘家村到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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