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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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委屈屈,楚楚可怜。
是的。
南溪在叶一尘的眼睛里看到了‘指责’,让她怀疑自己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
“试吧,买吧。”
就当感谢叶一尘带她上综艺赚钱赚粉丝了。
不满足叶一尘的话,能揪住衣摆委屈两三天。
哎。
牛高马大却形式脆弱的男人,要多宠爱。
“谢谢南南。嘻嘻。”叶一尘立刻眉开眼笑,眉飞色舞,兴奋地挑选鞋子,运动鞋、板鞋、皮鞋、拖鞋,统统都要。
南溪眼角抽搐,“只能选一双。”
“我没钱。”
叶一尘却仍兴致勃勃地拉着南溪选鞋,“南南帮我选。”然后一脸殷勤地要帮老王同志选鞋。
老王同志??
眼疼。
他的宝贝女儿选的男朋友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南溪假装没有看到叶一尘和老王同志的暗涌,认真选鞋,她需要买一双高跟鞋。最近两年因为要送外卖的缘故,南溪穿的大部分都是帆布板鞋、麦昆小白,已经很久没有穿过高跟鞋了。
但既然上了综艺节目,就很有必要备上一双高跟鞋,有些时候真的很需要。
南溪选了一双橘色的高跟鞋,她很喜欢艳丽的色彩。其实就南溪本人的五官而言,很适合艳丽的颜色,明艳张扬。
但这两年都没有时间打扮,每天不是白t牛仔裤就是休闲运动服,不是人字拖就是小白鞋。
多久没有认真打扮了?
久到已经忘记了化妆的基本手法了。
至于以前的高跟鞋?漂亮的裙子?
早就被放在咸鱼上出售换钱了。
天知道,她几千块买来的鞋子,在咸鱼上只能卖几百块的时候有多痛苦,欲哭无泪。如果不是实在缺钱,她宁愿放在家里蒙尘也不出手。
“吴叔叔,这鞋跟稳吗?能健步如飞吗?”
以前南溪买鞋只看款式,只要好看,那就买买买,反正很多时候都只穿一次两次就被打入冷宫,从此不见天日。
现在则更注重舒适性、实用性。
因为没钱。
“南南,我帮你试试。”叶一尘一手抢过南溪手里的高跟鞋,在一群人愣神的时候飞快套在自己脚上,‘踢踏踏’走两步,“鞋跟稳。但码数可能不合适。”
叶一尘知道南溪的两脚大小不一,相差半码,买鞋异常挑剔。板鞋和运动鞋不合适还能加个鞋垫或者鞋贴什么的,但高跟鞋就要好好选了。
当年,叶一尘不止一次地听南溪抱怨过高跟鞋,也不止一次地看南溪的脚被高跟鞋磨破、刮伤。
叶一尘没有告诉南溪,他在很多年前开了一家名为‘n’的手工定制鞋店,想要为南溪量脚订造所有的鞋子。
现在鞋店的生意越来越好,每个月都能接到大量的订单,但还没有为南溪做过一双鞋。叶一尘准备在南溪生日的时候带她过去,送她一双好看又舒适的高跟鞋。
“我的鞋。”店老板回过神来,惊呼一声,惨绝人寰。
“要被撑坏了。”
南溪双手捂脸,眼不见为净。
老王同志?
再一次觉得宝贝女儿眼瞎。老王同志第一次觉得女儿是颜控,否则,一向聪明的她怎么就找了这么个男朋友?
心梗塞。
“南南,你试试。”
奇怪的是,被叶一尘穿过的高跟鞋异常的合适,南溪竟然没有了半码脚的痛苦。南溪走了走,走了一遍又一遍,很合适,很舒服,两只脚都刚刚好。
------题外话------
又到端午节了。
不知不觉,22年就过了一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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