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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她们在同一天认识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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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时,荀朗已经把游泳,当成了毕生职业,那个时候,雷朋深是苏省最有名望的蝶泳教练。

荀朗想要拜师,几次上门都被拒绝。

在雷朋深看来,纪氏的太子爷,想做什么不是唾手可得,哪用得着走竞技体育这条路。

就一个字,当职业运动员,苦。

他觉得荀朗吃不了这份苦,纵使天资高,也没用,他坚持不了太久。

可荀朗没放弃,一年的时间,荀朗完成了从校队到市队,再到省队的三级跳,这可能需要普通人整个青春的汗水,可荀朗只用了一年。

最后雷朋深终于点头,答应带荀朗。

截止到此,都是一个少年励志的故事,可唯独有一点,这个故事完全是背着纪南昀发生的。

纪家毫不知情。

直到有一天,荀朗跟着雷朋深上课时,突然外面布满了保镖,李骄阳跑进来告诉他们,纪南昀震怒,带人来抓雷朋深,荀朗不疑有它。

他留下,挡住保镖,让李骄阳引雷朋深从后面先走,就这样,在逃跑的路上,雷朋深遇到车祸,大腿粉碎性骨折,从此跛了脚,成为体育圈的一个遗憾。

而从始至终,雷朋深都没有一句怨言,待荀朗如师如友。

这更叫荀朗有说不出的惭愧。

可这笔账该算在谁身上呢?

是干涉儿子梦想的纪南昀;

还是向纪南昀告发自己的李骄阳?

无论是强权的父亲,还是两面三刀的朋友,都像是一块柔软的塑料膜,把荀朗紧紧包裹了起来。

窒息、恐慌,接连不断地挤压着荀朗生存的空气,这比溺水,还要痛苦百倍……

山间别墅里。

被折腾够呛的李骄阳,被保镖扔到停车场。

君胖留下来,陪荀朗饮一杯无声的波本。

荀朗是职业运动员,有严格的餐饮要求,酒是禁品,只有在心情极度不好的时候,他才会喝上一点。

金黄的酒液,拌着冰块,在矮杯中折射出暖色的光芒,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摇晃。

君胖喟叹说:“雷教练和棠意礼的事,两件一起算,李骄阳也不过是退学而已,大家朋友一场,你已经很开恩了。”

荀朗立身站在吧台前,单手搭在杯沿上,没说话。

“那个……棠意礼知道今天,你找李骄阳的事吗?”君胖试探地问,见荀朗轻轻摇头。

“她不知道。”

君胖是个明白人,见荀朗这么说,大概也猜到棠意礼不知道的事多了。

荀朗不想声张,他自然懂得保密,点点头,“不知道也好,眼不见心不烦,反正以后也碰不了。”

君胖抬眼,仔细打量身形高大的荀朗,忽而想笑。

像荀朗这样的人,并不是不染红尘,只是从前红尘里还没有他在意的人。

……

棠意礼请了十天的病假,连上十一国庆,她一下休了半个多月,返校上课那天,才从傅溪那里听说李骄阳的事。

“你不知道吗?李骄阳上个月底就办了退学手续,听说是家里想让他留学,已经把他送去英国了。”

棠意礼没搭茬,只是在心里惊讶了一下。

她没想到李骄阳这么容易就消失了,本来棠意礼还担心,以后在校园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怪别扭呢。

想不到这孙子这么有自知之明,自己先滚了。

可一转念,棠意礼又有点不确定,那么豪横的一个恶霸少爷,怎么会说退学就退学?

是真要出国留学,还是被人逼得出国?

这里面又有没有荀朗的手笔呢?

带着疑问,棠意礼下了课,去找荀朗。

傍晚时分,天色已经暗了,游泳馆里开着灯,冷森森的,并没有人。

扑了个空,棠意礼走出门,犹豫着要不要打个电话给荀朗,忽然瞥见远处站着两个人。

草坪开阔地上,一男一女距离很近,正在说话。

或者描述为,荀朗在听,赵美伦在说。

距离十几米,听不见说什么,可棠意礼此刻已经像只炸毛的猫,完全恼了。

她从李骄阳床上醒来的那一幕,再次入脑。

有生以来最屈辱的事,就是拜赵美伦所赐,要不是她下过东西的酒,自己会像个死猪似的让李骄阳摆弄?!

棠意礼走过去,扬声叫了一句:“荀朗。”

赵美伦迅速警惕,她伸头看了一眼棠意礼,柔弱一笑,只看荀朗。

“有人找你,那我先走了,回头电话里说。”

她就像不认识棠意礼似的,飘然而过。

棠意礼气得恨不得追上去薅赵美伦头发,只可惜荀朗故意挡住了她。

“你回来上课了?”

“这不是明摆着呢吗?!”

棠意礼没好气,看着赵美伦走远的背影,不甘心地问:“你什么时候认识的赵美伦?她还有你电话?”

她抬头望着荀朗,那张冷了一万年的冰块脸,看见了自己,也并没有任何回暖的意思。

而且,荀朗明显不喜欢被人盘问,他没有正面回答。

“我们在说正经事。”

“哦,对不起,我打扰你们说正经事了。”棠意礼转身就走。

“棠意礼。”荀朗不敌,干脆败下阵来,“我是在李骄阳的泳池派对上,认识的赵美伦,就是你上错车那天。”

棠意礼返身走回来,修长的眉微微扬起——还真是很微妙的缘分啊——她和赵美伦是在同一天认识的荀朗。

她突然想到什么,眯眼问:“赵美伦溺水,是你救的她?”

“嗯。”

棠意礼深吸一口气。

君胖发给棠意礼的视频很短,只有溺水,没有救人那段,所以,棠意礼理所应当的认为,那晚没大事。

从来没想过、也没想问过,最后是谁救的人。

原来荀朗和赵美伦,还有过英雄救美的一段。

棠意礼仿佛看见了什么狗血烂俗的戏码,更加厌恶赵美伦,她忍不住言辞讥诮。

“事情过了这么久,她现在来找你,是决定对你以身相许了吗?”

荀朗皱眉,带着几分无奈。

“那晚,我之所以会出现,就是赵美伦通风报信。她说李骄阳威胁她,她不得已才把你迷倒,然后带到酒店。”

“她说她是不得已?!”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9章 她们在同一天认识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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