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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维安的技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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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安不知道温琼是怎么感觉到的,不过她所说的与这把刀的经历却完全吻合。

这把剁肉刀杀过不止这一家三口,但凡进入怪谈中的普通人,基本都逃不过这个厄运。

所以刀身上布满了恐惧,这是来自这些被杀之人的恐惧,也包括那一家三口。

“妈,你试着看看,能不能控制这把刀解除他们三个人的恐惧”维安道。

温琼没有说话,但看样子她已经在实施了。

双手握刀,脑袋微低着,片刻后她抬起来后,开口道:“比想象中要容易。不过我只解除了这一家人的恐惧,其他人附着在上面的恐惧并没有动。”

按照温琼的想法,她如今算是这把刀的主人了,剁肉刀必须要有恐惧附着才能变得可怕,发挥出不一样的威力,所以其他恐惧温琼没有碰。

对于温琼能顺利获得面罩这件事,如今维安已经有了推测。其实那屠夫的面罩并不是换做谁都可以撕扯下来的,比如自己或者简辉,如果去扯这个面罩的话,怕是根本扯不动,就会被屠夫当场斩杀。

温琼能够取下面罩可能有几个原因,一个是她本身就经常买菜做饭,就这个行当来说,和屠夫这个职业接触最多,也常常使刀用刀,所以具有高度的职业贴合性。这是最主要的。

第二个原因可能是与温琼破除掉那锅肉有关,她没有直接打翻大铝锅,也没有逃避,而是选择加入了一些辅料,看起来还有想要增加这锅肉的美味度的意思,虽然结果差强人意。

这实在很符合这个怪谈中的屠夫标准。

然后还有第三个原因,也是维安猜测的可能性很高的一个,那就是戴面罩其实并非什么好事,有可能会使得该人黑化成怪谈中的第二个屠夫。

这个猜测他一直没敢跟母亲提起,生怕会引起她的恐慌。

毕竟现在对于怪谈出现的机制并不明确,一个怪谈能不能分裂出第二个怪谈,或者诞生出怪谈中的怪谈也都不清楚。

根据维安的发散性思维,如果一个怪谈中不能容忍两只相同的怪异,要是母亲黑化了会不会进入第二个同样或者相似的怪谈中呢

或者黑化后的第二个屠夫,会使得这个怪谈剧情产生改变,衍变的更加复杂,更加恐怖,且等级也会相应的提高,比如从c级提升为b级甚至a级。

维安不敢再想,现在看来,只要母亲没有其他黑暗变化就行。

而且目前为止温琼不仅拥有了手里的剁肉刀,竟然还可以抹除掉上面的恐惧,这说明她是真的能够控制这把杀戮凶器的。

在刀身上将关于一家三口的恐惧被抹掉后,正在与屠夫搏斗的三只怪异微微一怔,刚才一直存在的恐怖感觉瞬间消失。

作为灵智尚存不多的怪异,他们只是感到没有了束缚,所以再次加大了对屠夫的攻击力度,并且形态方面开始逐渐增强。

但即便如此,这三人想要干掉屠夫还是不可能。

维安阻止了再次想要上前帮助的母亲,他拿出从简辉那里得到的旧报纸。

刚才赶过来时,维安一直在琢磨,他深知作为嗜血屠夫不可能没有弱点,至少这家伙很要面子,因为被指责偷了戒指,他就一怒之下杀人,也担心死后丢面子,所以剖腹藏戒指。

只要攻击他的弱点,准能凑效。

而且现在为什么屠夫要蒙一个面罩呢

说到底,是不是还是因为没脸见人了。

而且刚才看见了他的脸后,母亲被吓呆,简辉差点吓死,这极有可能是因为屠夫的那张脸根本不是脸。

这可能真是“没脸了”的一种具现化!否则为什么温琼连描述出来都无法办到

所以这家伙的弱点可能是就是要面子。

根据剧情推测,过去硬扛肯定是不行的了,不管谁去都搞不定嗜血屠夫,所以没必要再去冒险。

维安将报纸打开,也不管那边的厮打非常剧烈,此时那畸形体只剩下大概三分之二身体,而小女孩已经是第三次被摔在地上,吭吭哧哧,半天爬不起来。

翻到报道了这条新闻的版面,维安清了清喉咙,努力凑近报纸,一字一句读了起来:“狭路口菜市场一家三口惨被屠杀!疑因凶手偷窃金饰。”

读完这句话,他抬头假意瞅了一眼那屠夫的方向,故意露出一脸鄙夷,实际上那边太过黑暗,屠夫在哪儿他都没看清楚。

厮打的声音仍在继续,一只来自畸形体的断腿飞了出来,不过吼叫声却在变小。

维安继续读着:“本报从市治安局获悉,6月2日下午4点10分左右在本市狭路口菜市场发生一起重大命案,一家三口被害身亡。凶手为生肉区11号肉铺店的老板邹某,而被害一家人则经营着12号肉铺。据治安局透露,案件的起因源自一枚丢失的金戒指……”

读到这儿的时候,那边的打斗声已经停止。

温琼小声道:“停下了,那屠夫的右脚踩在小女孩父母的身上,他们无法挣扎,不过屠夫并没有进一步伤害他们,他现在侧着头,好像在听你读报纸!”

维安也看不到那边的情况,他没有与温琼说话,而是继续提高了音量,读道:“在治安官赶到现场前,凶手已经剖腹自尽,后来在凶手尸体旁边的母猪肚子里,找到其藏进去的金戒指。经过指纹认定并调取了生肉区的监控,可以确定是凶手邹某偷取了12号肉铺女主人的戒指,但不仅邹某矢口否认,还为了自己那一文不值的面子,狠心怒杀被害人一家,简直不要碧莲……”

读到这里维安感觉到了温琼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异样,此刻他读的内容实际上有些是他临时加进去的,目的就是要让屠夫感到难堪,大丢面子,戳伤他的脸面。

“凶手邹某恬不知耻,舔着个母猪不怕开水烫的厚皮脸,在冲突发生时非说自己没有偷戒指,实际上他已经把戒指吞进肚子。据治安局估计,这家伙脸皮应该有一厘米后,而且面部皮肤僵硬,不会脸红,既然将面子看得大过里子,又何必为了里子丢了面子呢最后治安局得出结论,凶手邹某智商较低,自以为偷窃行为天衣无缝,却没想到以拙劣的伎俩上演了一个傻逼般的自我脱罪式表演。这次不光杀了人,还丢脸丢到姥姥家了,自杀永远逃避不了问题,他的行为注定会为人所不齿。邹某就好像茅坑里的石头,又硬又臭,遗臭无穷……”

温琼:-_-||

“呃,妈,我本来就是写剧情的,这样做很合理是吧”

维安抹了一把汗,话声刚落,就听那头忽然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屠夫似乎气急败坏的大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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