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巨魔之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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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巨魔山脉归来后,罗德已经脱胎换骨。
他感到全身的肌肉和骨骼比之前更加坚硬,血液中涌动着无尽的力量,似乎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力气。
更重要的是,他收获了一枚忠实、强力的伙伴——熊灵,白熊之王。
不同于一般的白巨熊,熊灵拥有比蝎狮还要强壮的身体和利爪,它的力量胜过森林中所有的生物,一爪可以拍断一棵成年大树,尖锐的牙齿可以咬穿狮鹫的骨头,低吼声足以令森林中所有生物颤抖。
罗德和它一路狩猎,离开终年被白雪覆盖的巨魔山脉,穿过人迹罕见的高地苔原和冰晶密布的冰封森林。一路上,无论是长毛犀牛、高山雪豹、冰原狼、还是野兽人全部都绕着走,没人敢惹他们,同时,所有森林中的动物都怕沦为他们的猎物……
“雷霆咆哮、霜牙、白灵、冰风、恐怖之爪、拍拍熊……”
坐在火堆旁,罗德嘴里不断念叨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名字,他要给熊灵起名字,给自己这个新伙伴起名字。然而,白熊对此似乎没有兴趣,他坐在火堆对面,吞食着白天捕到的猎物——一头冰岩猪。
生活在极寒地带的冰岩猪表皮宛如岩石一般坚硬,但是在熊灵嘴里,就像面包一般,随随便便便撕下一块肉,往肚子里吞。
罗德则用长剑串起另一半烧着吃。
“填饱肚子是应该的,但是在这之前,你必须有个名字,好让我每次需要你的时候可以唤你。”
罗德说着,将一块熟肉割下来放进嘴里咀嚼着。而一旁的熊灵依旧无动于衷。罗德知道它听得懂,作为熊灵,它的智商有时候甚至超过了人类,不仅听得懂通用语,还听得懂其他种族的语言,甚至懂得精灵语和矮人语。可以说在某些方面上,熊灵超过了自己。
但是它就在坐在那里,无动于衷,大口大口的撕扯着自己的猎物。
“要不叫你泰迪熊?嗯……这个名字不错……”
吼……
罗德刚说完,熊灵便大吼了一声,头顶树叶上的雪花都不停的抖落着。
“好吧,好吧,不叫泰迪熊,不叫泰迪熊。”
罗德笑着说到。
熊灵这才懒洋洋的回到自己的位置,继续啃咬着地上的肉块。冰岩猪的内脏罗德都分给了它,自己则享用背部、大腿、腰部的肉。对于熊来说,内脏才是好东西。对于罗德来说,嫩肉才好。各取所需。
“那么,你还是应该有个名字。”
罗德寻思了一会儿,接着说到——
“我知道了,就叫乌索克吧。”
吼~~~
罗德说完,熊灵放下了手头的食物,转头盯着罗德,先是愣了一会儿,随后发出了满意的吼声。
他用头顶着罗德,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这是满足的意思。吃也吃饱了,又有了一个装逼的名字,差不多了,可以好好睡觉了。巨大的熊头很随性的靠在了罗德的大腿上。肥壮的身躯则躺在雪地里。一脸满足的样子。
随后几天,罗德和熊灵乌索克一路南下,前往自己的领地。有时候熊灵会带着自己找到歇脚的洞穴,将里面的阿猫阿狗赶出来,再和罗德在洞穴里过夜。嗯,对于这对领主和白熊的组合来说,森林中的一切野兽都算是阿猫阿狗了。没有哪头野兽敢和熊灵和罗德抢地盘。
作为熊神神选,和熊灵交流并不是一件费力的事,但是有时候也有观点不和和矛盾。比如离开冰封森林后,罗德打算从原路返回,进入黑暗森林,然后回到黑锤堡。而熊灵的意思,它想直接穿过巨魔之乡,从那片广袤的平原地区直接返回黑锤堡。
罗德一开始是不同意的,但是熊灵坚持,想到这伙伴或许要带自己去见识什么新的东西,罗德最终答应了他。虽然从巨魔之乡走会有危险,但是那的确会近很多。
这块土地遍布荒山、枯树和裂隙。称之为巨魔国度其实并不是那么准确。因为这块土地从来就没有一个真正的主人。巨魔曾经在这块土地上肆虐,但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它也从来不是一个国家。称之为“家园”可能更加贴切。
而今,这片土地是基斯里夫北边最混乱的地区之一。绿皮、野兽人、鼠人、双足飞龙等生物盘踞在这里,互相争斗。甚至还有少量的人类在这里定居。厮杀和冲突是常有的事。相比于世界上其他地区,罗德最钦佩生活在这里的人类。他们是真正的硬汉,比生活在基斯里夫北境的人们还要勇敢。他们在异兽丛生的边境之地生存,几乎被世界所遗忘。生活在黑锤堡虽然可怜,但是好歹也是城堡,也是基斯里夫王国承认的领地,而生活在这里,几乎就等于是与世隔绝了。
而这里的人类部落据说是当年的长城哨兵流浪到北方所聚集组成的。
长城哨兵在遥远的时代是勇敢者的象征,在长城还未荒废的年代,这些人受国王的命令,守护着他们的国家,是王国和人民的盾牌。他们人数稀少,却个个都是弓箭大师,游骑大师,所以能够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土地上生存。而他们的具体数量,没有人知道,罗德猜测,可能比黑锤堡的人口还要少……
尽管危机四伏,但是罗德和白熊依旧行走在这片土地上。终于,在进入巨魔之乡后的第四天,罗德见到了那可怕的地表裂隙。
广袤的大地似乎被创世巨人劈开了一条裂隙,深深的裂隙自南向北延伸,直至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
站在裂隙边缘往下俯瞰,岩壁宛如刀削一般平整陡峭。除了靠近地表的地方有光线照入,更深的地方便是无尽的黑暗。对于有恐高症的人来说,一秒钟都不愿意在这里多待。
传说这是恶魔出现的地方。而罗德则更加务实的想起了一个著名的鼠人据点——地狱深坑。传说这座鼠人最重要的基地便坐落在巨魔国度北方。只不过眼前这条缝隙是否就通往那个神秘恐怖的国度,罗德便不得而知了。而眼下,也不是探险的时候,自己已经离开黑锤堡太久了,一个领主离开自己的领地太久,总归不是一件什么好事。人心难测,哪怕是宣誓向你效忠的骑士,也有不那么忠诚的一天。
看着脚下那无底的深渊,罗德拍了拍白熊的肩膀,示意他继续上路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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