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狩猎风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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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黑锤堡里各种流言蜚语,罗德毅然而然的带着这帮诺斯卡人进入了黑暗森林狩猎。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正确的。进入黑森林之后,这帮诺斯卡人完全恢复了生机,他们是天生的猎手,天生的战士和屠夫。
黑暗森林对于帝国人类和基斯里夫人来说是恐怖与噩梦的代言词,而对于诺斯卡人来说,却是释放热情与鲜血的圣地。他们屠杀见到的每一只动物,每一头野兽。
那些野鹿、矮马、野猪、狐狸的尸体堆了一地,鲜血染红了营地。他们升起篝火,烧烤着各种野味,通常到六分熟便将肉撕下来,往嘴里塞。带着血水的肉块最带劲,多汁而香甜……
短短三天,已经有二十几张动物毛皮收入囊中,这些毛皮运回黑锤堡,装上货船,拉到帝国的港口售卖,又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然而,对于诺斯卡人来说,这远远不够。他们需要最强劲的对手。那些食草动物肯定不值得一战,除了那些野猪和狐狸具有一定攻击性,其他猎物对于诺斯卡人来说,不过是待宰的羔羊。
他们的投矛精准无比,只要被射中,猎物必死无疑。不是因为瞬间的穿透力致死,而是射伤后矛头会一直留在猎物体内,猎物因为惊恐而逃窜,留下血迹,诺斯卡人便通过这些血迹找到猎物的藏身之地,最终在虚弱状态杀死猎物。他们屡次得手,几乎未曾失手。
然而,他们需要更强大的对手,比如,一些狼人,或者野兽人……这才是真正的战斗。
“野猪、野猪、还是野猪,三天来,我已经TMD杀死了多少头野猪,但是一个野兽人和狼人也没见过,TMD他们都跑去南方了吗?因为这里的森林太冷?”
将战利品扛回营地之后,诺斯卡掠夺者们坐在营地内,开始吐槽着这阵子的打猎生活。他们收获了很多,杀死了不少动物、野兽。但是对于诺斯卡人来说,杀戮是如此正常,而屠杀猎物所带来的满足感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渴望更多的鲜血,跟野兽人一样,他们渴望战斗,渴望畅饮敌人的鲜血。渴望看到敌人倒在自己胯下那颤抖的身体和表情。而这些,是狩猎生活所不能达到的。
许多诺斯卡人开始怀念起当初的海盗生活。在基斯里夫湾,在利爪海,他们劫掠了一艘又一艘的人类船只,或商船,或渔船,总之,只要是人,他们都打劫。抢夺他们的货物和财产,强暴他们的女人。这是诺斯卡人的传统。
“森林太冷?不,野兽人从不怕冷。怕是我们来了他们全部躲起来了,没有人可以和诺斯卡勇士对决。他们害怕了。”
一名脸上带着伤疤的诺斯卡战士说到。他的声音就像野兽的低吼,说完,随手撕开一只鸡的大腿,往嘴里送。牙齿咀嚼着肉块和骨头,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
“害怕?害怕是不可能的,野兽知道害怕,但是它们显然不是野兽,一群智商比野兽还低的蹄怪而已。”
“我把敲碎它们的脑袋,割下它们的犄角,给我儿子做玩具。”
“那你一定没机会了,这片森林里短时间内没有野兽人了。它们都死绝了,至少在我们扫荡之前就离开了。是的,我确信……”
“酒……不,不是这个,我要矮人酿造的黑啤。该死的,这是什么?是水吗?”
营地内的篝火燃烧得旺盛,一帮诺斯卡掠夺者便这样坐在篝火旁闲扯着。罗德坐在他们中间,微笑着听这帮野蛮人手下聊着那些粗俗的话。有的涉及战斗,有的涉及女人,在诺斯卡掠夺者的文化里,这便是生命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两样东西。而罗德着坐在磐石上磨着手中的利剑和长矛,在过去的三天里,他带着这帮诺斯卡人在森林中狩猎,尽管诺斯卡人在狩猎上经验丰富,但是罗德在感官能力上更胜一筹,他拥有更敏锐的听觉和嗅觉,可以提前察觉出猎物的位置。并且带队击杀。三天来,这帮诺斯卡掠夺者们对他们的王,更加信任了。他们相信罗德是全能的……
“嘘……”
正当一群诺斯卡人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好不快活的时候,罗德发现了异样。傍晚的森林充斥着死亡的气息,尽管其他诺斯卡人都没有发觉危险的存在,然而罗德却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的降临。它就在身边,真正的危险,真正的恐怖,比起野兽人和狼人的威胁还要大。
在罗德做出安静的手势之后,人群便停止了喧嚣。他们全部安静了下来,仔细聆听着来自森林深处的声音。
整个营地安静了下来,安静得只剩下人和马的喘息声,很快,驮马发出了不安的嘶鸣。他们紧张的蹬着马腿,试图挣脱身上的绳索,猎狗则朝着密林深处咧嘴低吼。
不远处的树叶微微颤抖了一下。这下,几名诺斯卡猎人也感觉到了异样。
他们不由得抓紧了手中的武器。傍晚时分,越来越紧张的气氛笼罩了整座营地。
突然间,塞尔塔的猎狗挣脱了狗绳,朝密林深处奔去。
其他的几条猎狗也控制不住狩猎本性,一起狂奔而去。很快,诺斯卡猎人们便跟着猎狗奔跑的方向追去。
“追!”
尽管知道这可能是十分危险的事,但是罗德还是当即下达了命令。诺斯卡人渴望战斗,真正的战斗,那么,就让他们去吧。否则,日复一日的打猎一些小动物迟早让他们发疯。
狩猎小队兵分三路出击,不远处闪过一道的黑影。它像旋风,一闪而过,却更加激发了这些野蛮人抓住它,杀死它的决心。
草丛和树枝被刮得嗤嗤作响,傍晚的森林里,阳光渐渐暗淡下来,然而,一场真正的狩猎,却正在展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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