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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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马车的位置,灰衣小斯开始整理自己被撕烂的衣衫,这样灰头土脸地被金主老爷看见,会影响上邺城在其心里的风评。
只是这衣衫无法恢复原状,他只得把破烂的地方藏到背后,尽量把每个豁口都挡住。随后在青一块,紫一块的脸上强行挤出微笑。
“你为什么不跑?”白面书生忍不住问道,只因灰衣小斯这般态度,他认为这小斯值得尊重。
灰衣小斯揉着脸颊,强颜欢笑着说道,“这位老爷,我如果跑了,他们肯定会迁怒您,或者那位老爷,与其让他们骚扰您和那位老爷,不如让他们揍我一顿,您看,他们揍了我之后,不就走了吗。所以啊,我挣这份钱,要对得起这份钱。这是柳城主教给我们的道理”
白面书生疑惑道,“我记得城中是不允许打斗的吧,曾经有位体修在城内打人,可被柳城主收拾得够惨。现在那些人为何能施暴?”
灰衣小斯才开始上下检查自己身体的伤势,活动着全身,疼得他龇牙咧嘴,也不忘回答问题,
“唉,这怎么说呢,柳城主被刺杀之后,不到一年时间,整个上邺城就好像变了,变得和以前不一样,至于大变化,我这种人是讲不出来的,但是细小的东西,我还是能看出一些不同。”不等白面书生追问,灰衣小斯继续道,
“就像刚才我被揍那样,没人上来劝说,人们都觉得少管一事,就少些麻烦,不像以前柳城主在的时候那般热情。
还有就是城里好吃懒做的无赖也多了起来,他们靠着家里朋友的关系,谋得一个城管职位,开始在城里作威作福。我们这些‘导路’,深受其害,基本上都被他们欺负过,但是我们人单力薄,无法反抗。而且‘路导’们也开始变得不团结。
很多人啊,他们为了不被那些无赖找麻烦,舔着脸去巴结那些无赖,而我们的工钱本身就不稳定,全靠金主老爷们的打赏,时多时少。
所以,只要是有外地人来,路导们都是抢着去做生意,能宰一个算一个...”
灰衣小斯滔滔不绝,他似乎要把他所有的际遇都讲给面前这位老爷听,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把这些话说给老爷听,他或许在期待,期待有下位如同柳城主一般的人物来接手上邺城,他不忍心上邺城就这样崩坏。
白面书生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灰衣小斯,和这小斯比起来,自己算是幸运多了。所遭受的苦难也仅有一次被打劫。
被抢光了所有的积蓄。那可是自己辛辛苦苦考取功名获得的奖励啊。
不过白面书生却没有对打劫自己的人生出厌恶的心理,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他是有受虐倾向?
灰衣小斯说完了自己的际遇,才问了一个一般不该问的问题,“对了,这位老爷,您来上邺城是做什么呢?看您和那位老爷不像是一路人,但是您们却是一起来的”
“额...”白面书生噎住了,他总不能说,我是在路上被劫持的吧,面子还是要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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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我们只是在途中相遇,顺便结了个伴儿”白面书生想了想,这样说也没错,
灰衣小斯恍然道,“哦哦,那一定是那位老爷的人格魅力折服了您吧,我很久没有见到像那位老爷那样大方阔绰,而且又不傲慢,对人很温柔的人呢”
白面书生翻了个白眼,心想,温柔?那是你没见到被撞成渣的马车,不傲慢?那是你们见到他的脚掌踩在我脸上的时候,阔绰?好吧,抢了我的钱,自然就是他的钱,阔绰就阔绰吧。
“这位老爷,那您孤身一人来上邺城,是做什么呢?城中大小事,我或许能帮上您一点儿小忙,当然,我只是挣一点儿,一点儿小费”灰衣小斯大拇指和食指都快合拢了,才留出一丝丝缝隙。
看得白面书生哑然一笑,
“我啊,当然是慕名柳城主的丰功伟绩,来好好看看这上邺城,若是需要你帮忙,我自然会来找你,不过我该怎么找你呢?”
灰衣小斯立即来了兴趣,说道:“老爷,您需要找我的时候,在任意客栈的掌柜那里,告诉他们您需要‘路导’,我们之中便会有人来服务您,若是您需要我来服务,您只需告知掌柜的,叫城南路透社来,我便会拍马赶到哦,我在城里,跑的可不必马慢呢”灰衣小斯做了个助跑的动作,引得白面书生哈哈大笑。
“你叫城南路透社?真是有趣的名字”
灰衣小斯腼腆起来,说道:“老爷,您可不要取笑我,路透社这个名字是我自己取的,因为我的职业就是‘路导’嘛,所以,为了好记,就改了这个名字”
“哦?看你模样也不过十五六岁,你做这一行很久了?”白面书生瞅着路透社这矮小个头,加之起面黄肌瘦,觉着其年龄必定很小。
路透社说道“老爷,这您可看错咯,今年过完年,我才满打满算十二岁呢,我做这一行可做了两年了呢”
“十二岁?”白面书生有些惊讶,“你这么小就出来工作,你父母呢?你这年纪不好好读书怎么行”
路透社忽然变得有些阴翳,“老爷,我,我是一个孤儿,被父母遗弃的孤儿”
“啊,这样啊...”
随即,路透社一转面部阴晴,开朗地说道:“我们孤儿院的孩子,也是要工作的,每个到了十岁的孩子,都会选择一份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因为院里还有很多比我们更小的孩子,需要吃饭呢,光靠院长一个人,是无法负担的,柳城主走后,更是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呀,我挣的钱,还要去给那些弟弟妹妹们用呢”
白面书生看着面前一个不足十二岁的孩子,努力挣钱养家糊口的样子,心中对上邺城产生了更多的疑惑,为何在蓉城评价极高的上邺城,会有如此多的孤儿?
正当他要询问路透社的时候,荻浩从医馆里走了出来。
荻浩看着灰衣小斯的模样,眉头一皱,“发生了什么?”
“哦,老爷,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脸着地呢,这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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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的地砖,可结实了呢,鼻子都磕破了,地砖却屁事儿没有”路透社笑着解释道,还揉了揉自己的脸颊。
荻浩扭头看向白面书生,白面书生点了点头,既然路透社不愿意多说,自己何必去让他为难。
“嗯,找个客栈,我清洗身体”
“好勒,老爷”路透社兴高采烈地赶起马车,全然忘记了刚才被揍一顿的疼痛。白面书生叹了口气,牵着马儿跟在马车之后。
... ...
某客栈,洗浴房中。
荻浩反反复复清晰了十多遍,才清除完身体附带的酸臭味儿。一身清爽,接下来就是正事了。
“你叫什么?”荻浩坐在客房中的椅子上,白面书生和路透社站在一旁。
“老爷,小的叫路透社”路透社立即回道。
“嗯,这些银钱,你拿着,不必推脱,身上的伤也要买药,也得添置一件新衣裳。嗯,差不多就这些,你可以走了,三天之后,在医馆门口等我,我还有事”
路透社赶紧解释道,“老爷,不需要这么多银钱的,我只是摔了一跤,不碍事,不碍事,衣服我回去补补,还能传,您给这么多,我受之有愧”
荻浩显得有些不耐烦“不必多说,去医治便可,你走吧”
路透社还想说什么,却被白面书生拉了拉衣角,这才,对着荻浩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眼角含着泪水离去。实在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院长都没有给他买过新衣裳,他穿的还是比他大的人留下的衣服。
“好了,该说说我们两个的事了”
白面书生心想,咱俩有啥事儿啊?不就是你把我打劫了,我的钱被你抢了,马夫被你赶跑了,我人还被你劫持了,你和我有啥事儿?
“阁下,您肯放在下一命,在下已是感激涕零”白面书生抱拳说道,
“怎么称呼?”
“?”白面书生疑惑地抬头,随即说道:“在下姓朴,朴素的朴,单字一个白,清白的白。朴白,字清远”
“朴白,之前劫持你之事,有些对不住了,你的这些银钱,我三日后便可还上,还请不要记恨于我,是急从权,我只能出此下策”
朴白立即摆手,“没事,没事,钱财乃身外之物,阁下喜欢便拿去就好,在下保的一命,实属万幸”朴白搞不懂面前这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反正客气点儿准是没错的。
“不必多说,三日后,同样在医馆门口,等我,你的钱财,我一定还上,且还会给你些补偿,之前多有得罪。还请海涵”
就这样,朴白牵着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
这就把我放了?
朴白依旧不敢相信,不过,走了很远,心脏却没有感到什么异样。随后他才翻身上马,不管马好不好骑,比他跑得快就行。
跑了一阵,朴白吁了一声,马儿停下,他也跳下马背,拍了一下脑门儿,“嗨呀!官印没要回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