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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做饭是你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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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做饭是你爱好吗

魏天端着青瓷茶杯走过,一一看了饭桶带来的食材,道:

“要了这些材料,你要做什么么?”

庄元道:“做一道甜点,名叫‘杨枝甘露’。”

魏天略微一思索,摇头道:“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看你这些材料,竟也想不到该如何搭配。”

庄元笑道:“魏前辈就且看着就好。”

他撸起袖子,事不宜迟,马上动手。

杨枝甘露的操作过程,他早就已经轻车熟路了,就算闭着眼睛、夜里梦游都能做出来。

太熟悉了。

要怪就只能怪前世在奶茶店做兼职的经历,夏季高峰时期,一天做个几百杯杨枝甘露不在话下。

过程四步走,一切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第一步,西米用泉水煮两次。第一次煮的时候,煮到到半熟就行了。半熟就是西米米粒中间能够看出来有一点白。然后捞出过一遍冷水降温。第二次再煮的就是煮到全熟。

因为西米这东西容易粘锅,所以在煮的过程中庄元也没有腾出精力去做其他的事情,而是始终用铁勺不停搅拌。

而魏天,就一直站在他边上,看着他做这道甜品,庄元好笑道:“前辈,您要不要歇一歇,等一下做好了我给您端一碗过去。”

魏天则道:“无妨,就是想看看‘杨枝甘露’制作过程罢了。”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随他去了。果然要吸引厨子,还得在美食上下手。

终于煮到全熟了,庄元将西米捞了出来。

第二步,将切好的部分芒果果粒和鲜牛奶放进石磨中,转动扶手,慢慢将打成芒果泥。留下的这一部分芒果粒等下再用。

第三步,将西柚切半,将饱满多汁的西柚肉给取出来。

好了,终于到第四步了。找许多个碗。在碗的底部铺上一层西米,倒入打好的芒果泥,最后再加上椰奶,再将留下的芒果粒和西柚粒撒上就大功告成了。

因为庄元对整个制作过程非常熟悉,所以一套操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顺畅至极。

倒是魏天,似乎显出平日少见的专注来,目光对他的动作紧追不舍,十分专注,就好像少看一眼就错过了什么重要的细节似的。

庄元心下觉得有趣极了,面上却不好表现出来,免得惹他不高兴了,这小老头面上总是一丝不苟。

庄元在橱柜里找了许多勺子,一个个摆上去,端了芒果最多的一碗,道:

“前辈,请品尝。”

魏天接过来了,倒是先问了一句:“你这菜式,是从哪里学来的?”

庄元挠了挠头,道:“家里厨房有厨子会做,我偷师学艺来着的。”

这该怎么说,总不能说他穿越过来前在奶茶店里为了挣生活费做兼职时学会的吧?也不能扣在神秘仙人头上,开玩笑,哪个仙人会教你做菜?!

别闹!

仙人好歹秀的都是功法仙术等绝学,让他抄起大锅点起柴火给你演示一下一道绝世好菜的诞生过程,怎么都觉得差了点意思,太违和了!

不是一个境界的!

魏天嗯了一声:“想来是他自己开创的,有想法。这般搭配,倒是挺有新意。”

说着,便舀起一勺,放入口中,缓缓品味。

芒果的甘甜、牛奶与椰奶的甜美香醇、西柚的清爽多汁、西米的软滑弹嫩完美融合在一起,入口之后,回味无穷。

魏天眼前一亮,竟三下两下,将一大碗全部吃了。

吃完,还不忘捋着胡子点评一番:“不错,此道甜点,入口甘甜,口感丰富,让人意犹未尽。不错不错,有几分意思。倒是可以加进玉膳堂的珍馐菜谱中。”

庄元道:“前辈喜欢就好。前辈可还要,做得很多,前辈再留两碗可以闲时品品。剩下的,我带过去和两位师兄以及师姐一起吃。”

魏天看了看庄元,眸光深邃:“我素来不白拿别人的东西。”

庄元温和道:“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前辈收着就是。”

魏天沉默了半晌,端起边上多出来的两碗,放到了一边的玉盘上,道:“你这叫杨枝甘露是吧?我感兴趣得很,那我就收下了。我也不白拿你的东西,日后,有需要时,尽可以来找我。”

庄元心道,他这是送礼送得讨巧,无意中……抱到天下第一鲜的大腿了?

好吧,感觉还不错。

庄元也不扭捏矫情,当即道:“那晚辈便多谢前辈照应了。晚辈告辞。”

他端着玉盘离开了玉膳堂。

他走了很久,魏天仍旧看着他离开的方向,缓缓地捋着自己的胡子,道:

“桑莲啊桑莲,你当真收了个好徒弟,真叫老头子羡慕。我若早知道,必定先下手为强。”

收入麾下,就是天天看着,也很合乎心意。

……

庭院中。

四人围坐在一张石桌上,各坐在一个方位。

吴渊搓了搓手:“庄元,这是你做的?这卖相也太棒了,光看着就叫人口水横流了。”

萧妙音道:“着实不错。”

殷南华道:“叫人吃惊,小师弟你才去了一会,转眼就回来了,还捎带回来了如此精致的菜肴。”

庄元道:“大家别客气,快吃快吃。”

众人就等他这句话,立马大快朵颐起来。

入口的那一瞬间,没人说什么,可是一个个眼神的变化却非常明显。

惊艳不已!

吃得干干净净的碗,就是对庄元手艺最好的证明。

吴渊的味蕾得到了满足,拍着肚皮,随口道:“庄元,你不是莫城第二大家族庄家的大少爷吗?居然也有做菜的爱好吗?我看同年纪的恨不得离厨房这种烟火气的地方八百丈远才好呢。”

做饭,对他来说算爱好吗?

扪心自问一番,一开始绝对不是,但后来确实逐渐喜欢上做饭了。

要不是点不起外卖,他也不会自己买点菜回去做。

说到底,是为了节省生存成本。当他还是学生的时候,实在是太穷了。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养父养母对他太抠门了。

亲生儿子和养子的生活待遇,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

他从饱含着期待,到逐渐不抱期望的过程,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叫你一声儿子,给你一双碗筷,未必真的想拿你当孩子。

有些事,还是不要抱期望得好。

他们对庄元,除了学费不得已每次都必须交付,其他方面一律克扣得不行。就算手头实在吃紧,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去要也不给,还美其名曰“锻炼自己”。两次不给,事不过三,庄元就再也没有要过。

他不喜欢做那种既丢脸又达不到效果的无用功。

学生时代,在别人能随意揣着零花钱的时候,他已经想着借抄作业,帮代购各种演唱会票、抢手办,抢音乐会票的方法给自己‘创收’。

再大一些,真正上大学了,就真的有时间做各种事情。

能做的都做了,从一开始的发传单,到后来的销售、家教、奶茶店兼职、咖啡店兼职、专业代购,还有去公司实习挣钱,甚至还能利用业余时间给校园失恋的男生做心理辅导挣点外快。

这样的人生经历,似乎确实很丰富,但如果换一种出身,他倒是希望能安稳些。

就算空闲一些,无所事事也好。能在空旷的街道上走走停停,随意听听歌,窝在床上看看电视,偶尔还能伤春悲秋感慨一下青春。

但希望也就只是希望罢了。

他所希望的,不过是幻影。有时,一块钱能压倒一个人。

如果一个人整天连饭都吃不起,那真的很难让他追求“浪漫”这两个字。

这个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憧憬诗和远方。生活的蝇营狗苟,不得不让人弯下稚嫩的脊梁。

庄元早就知道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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