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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药不能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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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梁明远不在家,王老实悄悄去了一趟梁家。

梁家着落在墨溪村中段最好的风水宝地,是少有的二层楼建造,一楼用青砖堆砌,二楼选的是上好的杉木。

虽然房子是梁明远重金打造,但地却是王家的。

王家祖上是个土财主,即便已经没落,但好在拥有的地多,光靠租佃就有一笔很可观的收入。再者,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风光不再,王家的势力依旧不容小觑。这也是梁明远在妻子去世后,娶王春华为继妻的缘故。

王老实紧紧跟在丫环后头,虽是第一次上门,却不敢东张西望,以免惹祸。

大院中搭了个戏台,戏班是专门从县城里请来的。

此刻,女主人王春华正在惬意的听着戏,嘴里还时不时跟着唱。

在见到王春华时,王老实毕恭毕敬的拘了个礼,“姑姑。”

“听说你要见我?”

王老实委屈巴巴,当场跪了下去。

“姑姑,求你帮我出口恶气。”

王春华不屑地瞥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人,“你不过就是我王家旁系里的一个微末小人,说说看,我为何要帮你。”

“姑姑,我王老实就是再不济,也是王家人,那元家丫头嚣张至极,简直不知天高地厚,竟多次让我当众出丑,这是在打我们王家的脸面啊?”

“那也是你自己作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干的那些蠢事。”

平淡无波的声音突然急转如下,把王老实吓得一阵哆嗦,“是侄儿错了,侄儿给王家蒙羞了。”

“罢了,去吧,你的事儿,我记在心上了。”

~~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就这样,元翎平平淡淡的过了几日。

古戒空间中,育好苗的谷种早已插秧,黄豆、玉米、红薯苗长势也不错,按空间的运转,相信半个月就能大丰收。另外,桃子已经成熟,元翎特意摘了一个来尝,汁水丰富,口感鲜甜,绝对是果中极品。

菜地和田里那边,倒是看不出什么变化。

而最惊喜的,应该是王老实家赔来的老母鸡已经在开始生蛋啦。若是被王老实得知,想必肠子都悔青了吧。

上次进乡赶集,元翎特意买了些摊主卖剩的边角料,虽然做不了衣衫,做些帕子倒是很合适。这段日子,娘积攒了不少绣好的帕子,她虽不懂刺绣,却也在闲暇时打了一些精致的络子。

看着米缸又空了,元翎决定进城一趟,将绣帕和络子变卖,换些需要的东西。

从墨溪村去怀远乡半个时辰就够,但进沧澜县城却要一个时辰。

好在村里有驴车,一日走两趟,一次一个人三文钱。

为节省时间,元翎决定坐驴车进城。

元清得知姐姐进县城,囔着要一块去,元翎被闹得没有办法,只能带着一起。好在多一个人,东西也能多带一点,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一大早,元翎姐弟俩就等在村口。

驴车刚来,元翎就看见老熟人赵何氏,同行的还有她的女儿虎妞。

“翎儿妹妹这是要进城?”

“是啊,做了些手艺活,准备拿去城里卖了换些东西?”何素芬虽然相貌平平,却是个好相处的,所以元翎对何素芬还是很有好感。不过,今日的何素芬似乎脸色苍白,额头还带着微微细汗,于是元翎关切道,“我看何姐姐气色不太好,是身子不爽吗?”

何素芬微微一愣,没想到自己的婆母对自己还不及一个外人细心。

昨儿个她就有些轻微腹痛,想来是贪嘴喝了凉水,家里治肠胃的药没有了,刚好她有事要进城,索性就买些。本想让婆母帮忙照看一下虎妞,可偏偏婆母一大早不知去哪儿溜达去了。

“无妨,许是喝了凉水,我抓些药就好。”见元翎盯着自己,目光中带着一丝探索,何素芬打趣道,“翎儿妹妹盯着我作甚,莫不是我脸上长了花?”

“何姐姐,你可知,这药可不能乱吃?”

“放心吧,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元翎想了想,还是觉得有些不放心,不禁低声附耳何素芬道,“何姐姐,仔细想想你和你相公上次……是什么时候?这月的葵水可有来?”

“啊——”被问及如此私密的事,何素芬耳根子都红了,老半天,才支支吾吾回道,“已有十余日了,葵水至今未来。不过,应该不会那么巧吧?”

想到那夜,相公洗完澡,见她素面朝天,本以为又要嘲讽她,没想到他却轻轻抚上了她的脸,她完全没有准备……然后就自然而然了……

随性而至,不会真中了吧!

何素芬有些不太敢相信。就算真是如此,现在也就月余,大夫也瞧不出什么吧。

元翎抬手捋了一下耳边的长发,微笑着说道,“何姐姐,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也不一定就是。我只是觉得,小心一点总没错。所以,我建议你药就不要吃了,不过,大夫倒是可以看看。还有,最近多吃点肉啊、鱼啊,补补身体。”

“谢翎儿妹妹提醒。”

进了县城,元翎姐弟与赵何氏分道扬镳。

看着弟弟依依不舍的样子,元翎揶揄笑道,“清儿,刚才在驴车上,你和虎妞有说有笑,莫不是看上人家了吧?”

元清堵着一张黑脸,“姐姐莫说笑,我只是觉得虎妞挺有趣的。”

“好好好。姐姐不说了,不过,我这么聪明,想来清儿将来也肯定不会差,若是能子承父业……”

说着说着,元翎的眸子黯淡下来。

“姐,你放心。我不会一辈子在家种田的,男儿志在四方,若是文不行,我可以习武,将来带兵打仗,做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也算为我们元家光耀门楣了。”

“瞧瞧,我弟弟心性不小呢。不过我相信,我元翎的弟弟,将来定不是庸碌之辈。”

进了城,两人结伴去了一家以前常去的铺子。

因为帕子布料普通,所以一块才二十文,络子五文钱一个,统共算下来一共是一百五十文,加上先前余下的五十文,她手头现在一共有两百文钱。

拿着这些钱,元翎买了一斗米,五斤面,让弟弟坐驴车先行回村。

而她,想看看能不能将背篓里的那两斤红菇给卖掉。之前去乡里赶集时也不是没人问价,只是回的价太低,这么好的东西,她舍不得贱卖。

乡里没有识货之人,或许县城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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