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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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订的包厢里,有一个很大电视,吃完饭后,大家也可以在这里K歌。
再次回到包厢,先吃饭的几位已经在K歌了。
见到纪帆月和黄导进来,不管是还在继续喝酒吃饭的,还是在唱歌的,都起身和他俩打招呼。
重回青城,再次碰面工作,大家都是这么热情地对她,起初,纪帆月并没有多想,只当是大家有段时间没见面,再次见到,不免有点热情。
这会儿,她才大彻大悟过来,他们的热情,或许并不是冲她来的,而是冲顾亦深而来的吧?
唉.....
也不知道林晓洲是怎么跟他们讲的,大家对此事倒是三缄其口,谁也没有开口问过她和顾亦深是什么关系。
不过,从他们突然热情的态度里,还是猜出,大家对她和顾亦深的关系有所猜疑吧?
只是碍于什么原因,大家都只当不知道。
都是爱玩的人,一顿饭,直吃到快零晨,才吃完。
黄导已经烂醉如泥,好在有人知道他家人的电话,已经通知他的家人过来接走了。
等黄导一被接走,其他人也陆续离开,其中有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男孩子,一直踌躇着没走。
“孙师哥,你怎么还不走?”
他倒不是和纪帆月同所学校,只不过,曾对纪帆月在过几次指导帮助,又比她大五岁,直接叫人家显得不礼貌,叫“孙大哥”吧,又好像把人叫老了,所以她干脆就叫他“孙师哥”了。
“帆月,我.....我送你回去。”孙友良有点儿小害羞地说道。
孙友良以前和自己相处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突然见他这样,再想到赖在自己家的某个厚脸皮的家伙,还有每天必定和她“偶遇”一下的乔浩宇,纪帆月有点草木皆兵,脑子里立刻警铃大响,婉拒:“不用,我家离这里才几分钟的车程,我自己回去就好了。”
“这么晩了,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孙友良长得比较普通,但为人却很正直绅士。
“没.....”
“我会送他回去,多谢孙先生的关心。”
纪帆月正想再次拒绝,身后突然有个声音由远及近。
话落时,一只大爪子也悄然爬上她纤细的腰,既暧昧又霸道地将她虚搓在自己身边。
孙友良这次自然也接到林晓洲的电话了,因为林晓洲在电话里,只是说,劳烦他们挪一挪时间,将这段时间空出来,迁就一下纪帆月的时间,无比感谢大家的配合,并没有说纪帆月和顾氏,顾亦深有什么,他也没敢往那个方面去想。
顾氏总裁的特别助理出面,这个面子谁会不给?
“顾.....顾总?”
孙友良曾在某个釆访里看到过顾亦深,认识他:“您这.....”
“我会送月儿回去,这会儿叫车要是不方便,要不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摆在纪帆月的腰间上的大爪子突然用了点儿力,似是在表达自己的不满。
总不能当着孙友良的面,和他在这里争起来。
纪帆月只能当不知道,笑着对孙友良说道:“孙师哥,你住的地方,离这边远,你赶紧回去吧,顾总正好住在我家附近的酒店,他顺道送我回去就行。”
顾亦深很不满意她这种说法,按他的意思,他恨不能简単粗暴地搂着纪帆月对孙友良说:“这是我的女人,收起你那觊觎之心,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乔浩宇对他的小猎物来说,是特殊,所以他不能这样简单粗暴对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一天天跟个行走的大灯泡一样,在纪帆月出现。
孙友良的眼睛在顾亦深和纪帆月的脸上转了转,最后端着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自己叫车走了。
“一个乔浩宇不够,还想再招惹别的男人?”
这里的确离纪帆月的公寓不远,他俩就这样漫步在午夜街头,顾亦深整个人,就像刚从醋缸里拎出来的一样,浑身都散发着醋酸味儿。
纪帆月十分无语,这男人是上辈子没吃过醋吗?也忒爱吃醋了吧!
“人家又没说什么,而且我也一直在拒绝啊。”
都大半夜了,生怕一扯起来,就没完没了,她只能将无语忍住,先安抚正犯着醋酸味的顾大总裁。
从饭店到公寓,她一路费了老大劲儿,才把某酸溜溜地顾大总裁给安抚住了。
第二天,就是温旭带考察团到宋氏实地考察的日子。
这一天,宋家别墅特别早就有动静了。
宋菲菲早早就爬起来,自己换了几套衣服,化了几个妆都不满意,干脆打电话叫来造型丿帀,让他给自己做造型:“我的要求只有一个,美、漂亮,这肯定是不用说的,但我想要的是那种美得很干净清纯,既能要让人有惊艳的感觉,同时,那种妆容打造出来的刻意的感觉不能太明显。”
像温旭那样的人,必定眼力过人,看一眼就知道她的目的。
第一眼很重要。
她必须得争取在第一眼,就给温旭留下难忘的印象。
温旭常年在国外,对于宋氏,都是顾亦深的任务下来之后,他临时才去研究的。
所以,他就更加不知道宋氏千金宋菲菲的为人了。
虽然只是做做样子,但考察团的人,的确是从财团调出来的。
为防把事情演得更逼真一点,温旭那日和宋全民见面,又风尘仆仆地赶回到国外老巢。
今天又随考察团一起回国内。
才刚下飞机,远远地就看到宋全民一家,率领公司一众高层等在机场了。
他无语抚额,嘴角直抽,宋全民这一出整得像在迎接领导人的考察一样,以为他是那种喜欢大排场的人,借此想巴结他?
呵呵.....
他是那种缺宋全民这种快要人巴结的人吗?
压下眼底里渐渐浮上来的厌恶,阔步朝他们走过去。
“温总,辛苦了!”宋全民一身西装笔挺,老远就伸着手迎上来,高兴得整张脸都装不下他的笑容,脸上每一寸皮肤都在动:“很高兴咱们能合作!”
现在说这话,未免得太早了?
果然是自信过头了,还真以为宋氏那几个项目是金山银山?
温旭在心里冷嗤,俊逸的脸上未有半点不正常的神色,不过,他略显淡漠地纠正了宋全民的话:“但愿有机会能合作。”
宋全民刚才那句话,好像温旭这次过来,就是直接来和他们签合同合作的一样。
但温旭却理智地提醒他,考察,不等于确定合作。
宋全民脸上正盛的笑容,僵了一秒,很快就又恢复过来:“是是是,温总说的是。”
温旭不给他面子,虽让他不爽,但谁自己现在有求于人家呢。
只要温旭最后肯掏钱出来就好,其它的,他都能忍。
“温总,这是我的夫人。”
宋全民开始为温旭介绍他的妻女:“这是我的女儿,宋菲菲。”
江彩虹见温旭只是笑意淡淡地朝她们点了下,并没有想握手的意思,她便也没有伸出手去。
宋菲菲却不一样了,她手上那束白色的满天星,和她身上修身的白色长裙相得益彰,精致好看得挑不出瑕疵的脸上,巧笑薦然,那多一份笑意便显得过于讨好,少一份笑意又显得过于寡淡的笑容,刚刚好。
她踩着小碎步款款而来,仿佛没有看到温旭不想和她握手一般,将手里的满天星往他面前一递:“温总,我是宋菲菲,期待以后我们合作愉快。”
这捧满天星,既可以将她今天的形象衬托得更加清纯艳丽;
同时,满天星的花语——干愿做配角,也是暗中向温旭传递信息,只要他愿意扶持宋氏,宋氏、包括她,都愿意做他的配角;
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担心自己今天的形象清淡过头,会让温旭记不住她,所以她得意挑了束满天星,来送给他。
她想,男人一生中,收到花的次数,应该是屈指可数的,而她正好借着送花这个动作,让温旭对她印象深刻。
收到女人送的花,对于温旭来讲,的确是人生的第一次,宋菲菲今天打扮得很漂亮,美得低调,却又让人情不自禁地被她吸引着。
对于美女,自古以为,除了仇人和榆木疙瘩,否则,不会有男人,会让美女的难堪的。
原本不怎么想搭理这俩女人的温旭,终还是伸出手去,接过满天星,温热地大掌,和宋菲菲纤细、柔若无骨的小手,握在一起。
礼貌的握手,是两手掌心相对,握住,通常,停留一两秒,最迟不超过十秒,便会松开。
宋菲菲却在温旭的手伸过来时,屈起食指,当两手快要握到一起时,她假装无意蹭到一样,用小食指轻轻勾了勾他的掌心。
这么漂亮的女孩儿,给自己这样的信号,但凡在声色场合流连过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温旭微敛的双眼,突然掀高,意味深长地朝宋菲菲看过去。
后者却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好像刚才那极具暧昧的信号,不过真的是她不小心蹭到的一样,对上他的视线,笑意加浓两分:“温总,以后我慢慢参与到公司的业务中来,到时还请您多多指教哦。”
“不敢。”
温旭收回手,声音冷淡如初,让人听不出他的情绪。
宋菲菲心底虽小有失落,但更多却是欢喜,不容易上钩的,等她用点心思和手段,把钓到手,那样的鱼儿才不容易跑。
只是,令她有点捉摸不透的是,手才刚松开,温旭转身就把那束满天星塞到跟在他身边的助理怀里。
他啥也没说,但助理已从他眼底里读出一丝厌恶的意思,瞬间明白,一会儿出了机场,他得悄悄找个垃圾桶,暗暗把这花给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