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森林骑士 第49章 三天之内杀了你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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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姆吉虽然心有不甘,但眼下形势比人强,他只能和葛里马招呼自己的手下,带上货物和伤亡的商队护卫们,乖乖地跟着诺兰登堡的民兵们走。
另一边,贝里昂和巴林押着二十多名强盗,返回了狩猎营地之后,带上今天的猎物也返回诺兰登堡,为期五天的秋猎活动提前宣告结束。
因为商队被劫这个插曲,让贝里昂觉得继续狩猎不安全,可能会被躲在森林的强盗攻击,另外,贝里昂现在需要找个跟这些强盗们打过交道的人,跟自己一起审讯这些俘虏。
这个人就是已经覆灭的血狼匪帮的二号头目,现在诺兰登堡的民政官拉尔,他非常了解这些在卡尔河南岸,躲在森林里抢劫商队的强盗们,说不定这伙儿强盗里,还跟血狼匪帮联手做过事情的人呢。
返回诺兰登堡之后,甘姆吉和他手下的人全被安置在了城堡里面,在绿丘村和橡木村都建设好之后,原先住在这座木制城堡里的居民多数都迁了出去,现在有很多木屋供这些客人居住。
贝里昂让马克好好招待下他们,先让他们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毕竟这一天刚从生死线上回来,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需要好好缓一缓。
普通的强盗在被捆住手脚之后,关在一件结实的长条木屋里,那个强盗头目被单独关押在一间小木屋里,贝里昂等拉尔从橡木村回来之后,两人一起审讯这个强盗头目。
门一打开,这个被捆住手脚的强盗头目一见来人,不由得眼睛放光,他激动地喊道:“拉尔大哥,我是比利啊!你快救我!“
拉尔此时也认出了这个人,听他这样喊自己,拉尔一脸正色道:“比利,我现在是诺兰登堡的民政官,我身边的这位就是诺兰登堡的领主,宫廷骑士,直属郡副治安官,直属郡巡查官贝里昂爵士。
我劝你好好配合我们,问什么说什么,到时候大人自会对你从轻发落,如果你不配合,顽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条。”
比利一听拉尔如此说,登时大怒,破口大骂道:“好你个猪入的家伙,我说奎德老大和血狼匪帮怎么会被剿灭,原来是有你这样一个叛徒啊,你好好当你的狗腿子吧!
猎犬匪帮的兄弟们会给我报仇的,到时候古辉杨老大一定会把你的狗头砍下来,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扑通!”一声,刚才还站在那里呜呜喳喳的比利被拉尔踹倒在地上,看自己的这个老熟人、过去的同行如此不上道,还咒骂自己,拉尔也就不讲什么昔日的情份了,抬起腿来直接踹在比利的胸口,这一个大飞脚好悬没给比利的衣服踹开线。
这一脚还不算完,拉尔又狠狠地在比利肚子上踢了两脚,这个强盗头目痛得躬着身子躺在地板上痛苦地呻吟起来,看来拉尔这两脚真是够狠的啊。
看拉尔还想继续打,贝里昂连忙拉住他,再踹几脚,这家伙可能就没命了,还要审讯他,从他嘴里问出点儿东西来呢。
贝里昂把拉尔拉到了一边,喊了两位卫兵进来,让他们好好看着躺在地上的比利,然后带着拉尔出来,先问问他嘴里知道的情况,毕竟这会儿,刚挨了一顿痛打的比利肯定一时间不能答话了。
出来之后,拉尔稍稍平复了下情绪,就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给贝里昂讲了一下。
卡尔河南岸的雄鹿林因为靠着骑士大道,这条北方的主要商路,所以活跃在这块儿,以打劫为首的强盗特别多,这也是为什么直属郡郡守要在这里设立哨站和巡查队的原因。
经过多年的战斗与联合,河南岸的森林里主要有三股大的绿林强盗势力,也就是三大匪帮,他们各自的势力范围是这样划分的,林间湖以东的诺兰登堡地区是血狼匪帮的地盘,现在血狼匪帮已经覆灭了,绿林强盗们慑于诺兰登堡领主的威名,不敢在林间湖以东的地带上活动。
林间湖以西至渡鸦岭,是比利所在的猎犬匪帮,这是三大匪帮中,势力最大,地盘最大的。
渡鸦岭以西,一直到森林边缘,与杨维克朔省交界处,这块长满风铃草,被称为风铃地的地方,是灰熊匪帮的势力范围,灰熊匪帮是三股势力中,最残暴的一股。
他们嗜杀成性,抢劫商队时,不仅会劫掠走财物,还会将所有的人杀了,他们还会去劫掠村庄,攻入村庄之后,更是烧杀抢掠、强上妇女,无恶不作,这让其他两大匪帮很不齿与他们为伍。
毕竟血狼匪帮和猎犬匪帮,很少过多地杀人,通常只抢劫财货和俘虏商人来换赎金,而且只要赎金到位,立马放人,在关押期间,也不会虐待。
至于那些没能力给赎金的小商人和商队护卫,要么加入成为一名绿林强盗,要么被卖为奴隶,过上悲惨的生活,从这点儿上来看,似乎对穷人也没有好太多。
但好歹血狼匪帮和猎犬匪帮,不会去抢劫那些本来就没多少钱财、粮食的农民,因为他们这两伙人中不少都是破产的农民、逃亡的农奴,知道这些种地的人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去抢他们手里仅有的那点儿东西,没什么意义。
拉尔说,在平常猎犬匪帮跟血狼匪帮都对灰熊匪帮避而不及,甚至有时候还会联合起来对付灰熊匪帮的越界行为。
在加上平常两家一起联手应对领主们和郡兵的围剿,他们两家的关系到还说得过去,两家的主要头目们也很熟悉,有时候还会聚在一起吃饭喝酒,交情虽然谈不上有多么铁,但还说得过去。
贝里昂听完这些点点头,听拉尔这么一说,他对自己眼皮子底下这些强盗们了解的很是清楚了,眼下,只要一个个来,先消灭掉渡鸦岭的猎犬匪帮,再把残暴的灰熊匪帮给干掉,卡尔河南岸的商路可就安定了。
“猎犬匪帮的有多少人?他们老大叫什么骨灰扬的,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名字听起来,还挺有意思的。”贝里昂向拉尔问道。
“大人,猎犬匪帮其实跟血狼匪帮差不多,就是杂兵多了点儿而已。”拉尔回答说,“他们的老大古辉杨是一个狠人,他的经历很是传奇。”
“你快给我讲讲这个古辉杨的传奇人生,我挺感兴趣的。”贝里昂笑着说道。
拉尔也笑了笑,“古辉杨这个人本来是阿蒙丁城外一个村庄里的农夫家的儿子,因为身体强壮,就被他们村庄的领主,一位老骑士看中,在这个老骑士的城堡里当一名武装步兵。
跟着这位骑士老爷打过几次仗,古辉杨作战勇猛,很受这位骑士器重,还提拔他做了步兵队长和农兵总教头,并教他读写。
本来照这样发展,古辉杨的人生一定是在老骑士的手下过着稳定的生活,然后娶妻生子,他的儿子还有可能当上骑士侍从,甚至可能成为一名骑士。
但是火神就是这么喜欢捉弄人,在一次战斗中,老骑士中了一支冷箭,当场没命,老骑士死后,他的长子继承了城堡和村庄。
这位年轻的领主有些好色,有一天趁着酒劲儿要强上在城堡里做侍女的古辉杨的妹妹,这位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在反抗中被他掐死在床上,人死了,依然没有摆脱被玷污的命运。
古辉杨这时候因为被派出去护送领主的母亲回娘家,不在城堡里,但清醒后的领主觉得古辉杨回来之后,一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就索性将古辉杨的父母也杀掉了,并下令手下的士兵,等古辉杨回来后,立刻抓捕他。
古辉杨回到城堡之后,被领主的侍卫们抓住后痛打一顿,扔进监牢里,在牢笼里,他听跟自己同村的看守讲了事情的经过,知道缘由的古辉杨登时怒火冲天。
他趁看守换班之际,逃了出来,逃走的古辉杨在城堡大门上留下布条,上面写着他三天之内,一定杀了这位杀害他全家的领主,并把他的骨灰给洒了。
领主看到古辉杨留下的布条后,没怎么在意,他不相信一个连武器都没有、农夫出身的武装步兵能进入守卫森严的城堡里杀了他,不过虽然不相信,他还是加强了防卫。
结果在第三天的晚上,先是城堡里的仓库着起了大火,在领主派人去救火之后,古辉杨来到了他的卧室里,用一把镰刀割下了这位领主的脑袋,他带着领主的脑袋逃离后,将这个脑袋烧成了灰,洒在城堡门前,把自己三天之内杀人、洒骨灰的话变成了现实。
因为这件事情,古辉杨名声大噪,被人家称为‘血手飞镰’,人家提起来他,就会说起‘三日之内取汝命,挫骨扬灰非虚言’的句子来。
后来他拉着一些逃亡的农奴在雄鹿林里站下了脚,不断拉拢人手,组建起了猎犬匪帮,到现在,差不多有六七年时间了。”
听拉尔说完,贝里昂还真倒是对这个古辉杨有点儿好感,按照自己前世看到的某本名著里来说,他就是逼上梁山的英雄好汉,不过这个时空里没有梁山泊,只有雄鹿林。
想到这里,贝里昂突然间问拉尔:“拉尔大哥,你说,我有没有可能收服这个古辉杨?”
“啊!”拉尔听到这句话后,吓了一跳,然后哭笑不得地说道:“大人,古辉杨自从全家被领主杀害之后,他就很仇视贵族们,而且他在渡鸦岭这土匪当得好好的,算是有一个自己的小王国,想要收降他,这应该是不可能的。”
贝里昂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这件事情,就再说吧,我们先进去跟比利谈一谈。”
这个比利一开始还嘴硬,不愿意配合,结果在贝里昂用几张湿纸盖住他口鼻之后,没用一会儿他就招了。
根据他交代的信息,他们平常在骑士大道两旁会安排暗哨,暗哨发现可以抢窃的目标后,派人回渡鸦岭汇报,然后老大古辉杨会派手下一个头目带人来抢劫,抢劫来的货物会贩卖到杨维克朔城、阿蒙丁等地的地下黑市,有一套成熟的抢劫、销赃模式。
他们猎犬匪帮,现在有一百五十多名可以充当战斗力的强盗,不过经今天这一仗,剩下的兵力也就不过百了,他们在渡鸦岭有一个木制的山寨,平常他们和头领以及头目的家眷都住在里面。
至于其他的详细内容,就由拉尔他们详细了解了,贝里昂就不再过问,他现在要一条好计策,既能除掉两大匪帮,又能让自己这面伤亡最小,最好还能收降古辉杨。
审讯完强盗头目比利后,天已经很晚了,贝里昂就回去早点儿休息,这几天打猎在外面封藏露宿的,虽然很有乐趣,但住在野外的帐篷里,与蚊虫为伴,总是不比躺在软和、宽阔的大床上,贝里昂在喝了几杯啤酒之后,很快就入睡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刚洗漱好,布兰就过来给贝里昂说,昨天他们救下的商人甘姆吉求见,还带着一个装饰精致的小箱子。
贝里昂一听就知道这个甘姆吉有些着急了,想要破财消灾,贝里昂就直接让布兰把他领到领主大厅来,也给他上一份早餐,估计这家伙肯定心里着急,应该没顾上吃早饭,正好在这里一起吃。
看到贝里昂出来,在那里坐立不安的甘姆吉赶紧起身行礼,“尊敬的贝里昂爵士,早上好。”
“早安,我的朋友,昨天睡得怎么样?是否习惯?”贝里昂亲切得回应道。
“非常好,我的大人,感谢您的贴心安排。”甘姆吉满脸堆笑地回答说。
贝里昂坐下后,仆人就将早餐端了上来,贝里昂一看甘姆吉还站在那里,赶紧招呼说:“请坐下,甘姆吉,我的朋友,你应该还没吃早餐吧,正好一起吃点儿。
这个猪排是我们昨天刚猎获的野猪身上的肉,这些野猪常年在林子里吃橡树子、松子,还经常跑,肉质非常不错,你在阿蒙丁城里不一定能吃得到,快尝尝。”
甘姆吉听了之后,赶紧拿起刀叉切了一小块儿,尝了之后,称赞道:“大人,这个猪排简直是太美味了,我从来没有吃到过如此美味的猪排。”
听他这么说,正在喝牛奶的贝里昂差点儿没笑出声来,一直掌管后厨的厨娘这两天忙着搬家没过来,今天的早餐是布兰和图尔做的,虽然说不上难吃,但绝对谈不上好吃。
贝里昂心里都有些埋怨这俩小子糟践了好食材,听甘姆吉这么说,他不由得在心里感慨道,有些人真的是天生的演员,表演起来就跟真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