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歌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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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七夜的描述中。
大多数的听客也找到了南蛮的参照物,正是归属于大唐帝国下的苗疆地带。
而其中所谓的离国诸侯就类似于大唐帝国分派到苗疆地带的节度使。
那地方又穷又偏远,只有被贬的官人才会沦落此地。
况且都城有限,苗人们居住的山林仅限于名义上。
他们若是想要不听,往山林一钻,管你是天王老子,还是皇帝老儿,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不过书里头的离国似乎更惨。
他们以极少数的人马镇守离国,兢兢业业地维护着天子的名誉,却被其他的诸侯国嘲笑为“乡下诸侯”。
听到此处,不少的江湖人士开始搓胸顿足,为离国公打抱不平。
一名壮硕的方脸汉子更是说道:
“这离国公不就是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孩子吗?我要是离国公早就反了。”
但很快有人反怼道:
“反?那点人手,维系住离国已经实属不易,怎么去反,开什么玩笑?”
听闻此话的方脸汉子顿时哑口无言。
但是李七夜接下来的故事,让更多的人感到了天子的奢靡荒诞,以及作为离国公在诸侯圈里的弱势和渺小。
“话说,胤帝在位之时,曾在太清宫设宴,款待四方诸侯以及皇室群臣。”
“这场宴会规模之大,连续三天三夜。”
“皇帝在四处扎下豪华帐篷,客人们吃困了便睡,睡醒了便吃。”
“管弦鼓乐通宵达旦,灯火烟花彻夜不绝!”
“仅是抛洒的‘迎春钱’便有三万金铢,为讨胤帝开心,群臣都争相去抢,乃至于挤伤踩伤者多达八十余人。”
“大国诸侯自然不屑于参加这种争抢,只是陪着胤帝在玉阶上俯看,终图一乐。”
“待到人群散去,玉阶前孤零零地躺着一个老人,诸侯袍上落满了脚印。”
“死了?”
众看客中突然有人出声问道。
李七夜脸上无喜无悲,仅是点了点头。
“这位离候为了参加这场盛宴,在山中骑着小马,跋涉了三个月,最终讨来的不是皇帝的欢心,而是憋屈的死法!”
如此简单的一句概括,却如同重锤一般敲击在了众人的心坎上。
“做这离国公也太憋屈了,果然是伴君如伴虎,堂堂诸侯竟不如我们江湖人士快活!”
“这就是新话本吗?给我听得一肚子火气,早知道不来了!”
……
台下众说纷纭。
台上李七夜低沉的话语戛然而止。
取而代之的,竟是嘶哑而悲壮的秦腔:
“越千山兮野茫茫,
野茫茫兮过大江,
过大江兮绝天海,
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收我白骨兮瀛海旁,
挽我旧弓兮射天狼。”
突如其来的秦腔如同鸡血一般,将听客们从低落的状态中拉了出来。
野茫茫,过大江,绝天海,射天狼。
这……这是谁的词?!
竟是如此气吞山河!
“好词!”
二楼包厢中一名赤袍女子豁然起身。
她眉如翠羽,肌如白雪,眼神却如剑一般锐利。
江湖中鲜有人不知道她的名号,同样也鲜有人知道她的容貌。
此人正是黑木崖东方不败。
她此番前来并非因为李七夜,男男女女的爱情故事她向来都不感兴趣。
她之所以前来,是因为下面这群人中,有她想要杀的人。
只是现在还未到动手的时机。
所以才在这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李七夜的说书。
前面离国公的故事并未触动她的心弦。
弱者,在强者面前,本就没有任何发言权。
但是这首词却真正的触动了她的心。
能写出这种词来的人,绝非舞文弄墨的酸儒书生。
因为,这首词,野心勃勃,杀气冲天!
高台上,李七夜再度开口:
“胤肃帝六年八月十三,握着爪子的雄狮诞生于世,嚎啕如雷!”
“他终于来了。”
“弱小的离国用了足足七百年的时间,等待这个男人。”
“狮子将用利爪撕裂东陆大地,以鲜血和白骨重铸离国人的尊严!”
“他叫,嬴无翳。”
果不其然,这首词所指并非离国公,至少不是上一个离国公。
“嬴无翳……好名字!”
东方不败在不知不觉中也被李七夜的故事吸引了。
以鲜血和白骨,重铸离国人的尊严!
这句话的分量,可是相当之重了!
台下的听客们听得此话,尤其是那些行走江湖的男儿,浑身的热血顿时都被激发了。
嬴无翳?
可凭他一人如何将积弱已久的离国振兴?
他又是如何做到的?
包括东方不败在内,所有人的胃口,都被这句话吊了起来!
“十七子无翳,少负勇名。”
“挎弓射虎,哗众取宠,目无尊长,逞勇斗狠。”
“其所谓勇,不过是飞鹰走狗的快意生活,与纨绔子弟无二。”
“他的母亲是越人,被离候临幸才生下了他。”
“因为背负着一半的越人血脉,所以他在兄弟中备受排斥。”
“也因为这一半的越人血脉,他并没有资格继承离国爵位。”
“十二岁时,他的母亲难产而死,留他独自面对这个世界。”
“母亲一死,兄长们便将之前的所有不满,报复性地施加在了这个孩子身上。”
“他被迫搬出从前的府邸,没有了仆从和车架,就连自己最喜爱的马也被剥夺。”
“嬴无翳用更加暴烈的方式对抗这种压力,更加不尊礼法,更加不守规矩!”
“因此他的兄长们都在背后称呼他为卑劣的越人种!”
“嬴无翳便穿上越人的装束,更是自胸前纹了四个大字‘我本南蛮’!”
“好在父亲的关爱还在,并没有过多的为难他。”
讲到此处,李七夜不紧不慢地抿了一口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