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不曾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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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巷的一间破旧小屋里,少年林任和王峰看着那个牵马而来的青衫客。
王峰大大咧咧的说道:“喏,这就是俺们家,你要是真心想住下,每个月给个一钱银子就行了。”
屋子里极为简陋,倒是分开内外,外屋只有一张床,内屋则有—张木床和一张落满了灰的木桌。
林任悄悄扯了扯他的衣角,示意他不要狮子大开口,自家这屋子能值几个钱,赚点是点,别把此人吓跑了。
王峰却是给了他个眼色,这人一看就是个死读书的读书人,就是送上门的钱财,好忽悠。
朝清秋扫了屋子里一眼,“屋子倒是不错,只是我住哪,你们又住哪?”
王峰指了指里屋,“你自然是住里屋,我和小峰挤一挤,住在外屋。”
朝清秋点了点头,取出一两银子,“我租了。”
两个少年接过银子,忍不住欢呼一声,这么多年,他们不是没有见过银子,只是最后多半还要落到别人手中,在他们这就是个过手罢了,像这般落袋为安还是第一次。
他们觉得似乎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
朝清秋看着两个少年,莫名有些心酸。
他轻声道:“我看时候已经不早了,不如我请你们吃个饭?”
王峰搓着手,咧嘴笑道:“这怎么好意思?我知道有家的饭菜不错,我跟那里的掌柜是好友,说不定能够打折一二。”
看着朝清秋点了点头,两个少年满脸兴奋。
………
飞鸟巷外,长平街上。
朝清秋三人站在门外,看着这家名叫食为天的酒楼。
民以食为天,一听起名之人就是个有学问的。据林任所说,给这家酒楼起名字的就是那个陈家的吴先生。
酒楼装饰极好,古朴淡雅却又带着几分富贵气。与寻常酒楼不同,门口所立之物,身形如虎豹,其首尾似龙状,竟然是只出不进的貔貅。
王峰留着口水,“老朝,我和你说,这食为天的饭菜可是香的很。我和小任常来这里吃饭,和这里的掌柜铁的很。”
朝清秋看了眼一言不发,面色有些涨红的林任,点了点头。
少年人,爱面子,吹些可大可小的牛,都是应该的嘛。
“咱们先进去再说。”
王峰带头迈步而入。
林任看着紧随其后的朝清秋,“朝大哥,这里其实有些贵,不然咱们换一家?”
朝清秋笑着摇了摇头,“你朝大哥这次来还是带了一些银子的,不用为我担心。”
三人进了客栈,那小二连忙迎了出来,只是见到为首的王峰,立刻就拉下脸去。
“我说王混子,咱们这食为天可不是你们飞鸟巷,不是你能乱混的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永平镇就这么大点地,低头不见抬头见,都是些熟人,平日里都是做着什么营生,什么脾气秉性都是清楚的很。
要是寻常时日,王峰也就忍了,人穷志短嘛,可今日后边跟着个冤大头,他的胆气也壮了不少。
“咋的,张老二,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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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爷在你这吃不起饭呢?今天我朝大哥请客,好酒好菜还不快点端上来。”
被王峰叫张老二的小二见到了他身后的朝清秋,立刻换了脸色,一看是张不曾见过的新面孔,估计是被王峰和林任这两个小子骗了的冤大头。
他满脸笑容,“这位先生是要包间还是就在这大堂里寻张桌子?”
朝清秋笑道:“大堂里就好。”
张老二转身在前引路,“客官里边请,客官是第一次来咱们永平镇吧,我看客官有些北方口音。”
“不错,我刚从北方来。”
“那客官来咱们这吃饭是来对了,咱们食为天可是永平镇里最好的酒楼,都不说什么第一第二,就是最好。”
张老二一边走一边和朝清秋闲聊,许多看似无心的言语,其实都是在暗中询问着朝清秋的身家身份,腰里钱袋里银子的厚薄。
朝清秋神色如常,笑着一一作答。
进了大堂,张老二给他们寻了一张靠着里面的桌子。
王峰豪气道:“老二,上菜单。”
张老二舔着脸笑道:“王大爷稍等,马上就来。”
此时大堂里已经有了不少酒客,他们对王峰等人倒是不怎么在意,飞鸟巷里的混子嘛,虽然整日里偷鸡摸狗的,可好歹也算是自己人。唯独那个一身青衫的年轻人不曾见过。
所以不少人在看向朝清秋时,面上带着一丝漠然和敌意。
江北人看不起他们这东南人,东南人又何尝看的起江北人?
互不顺眼,许多年矣。
即便后来秦以铁骑撵碎了东南的朝堂,可南人依旧不曾弯腰。
秦人强,不代表你北人皆强。
此时王峰已经接过了张老二递过来的菜单,轻描淡写的扫了一眼,越看越皱着眉头,“老二,你是不是拿错了,咋的你这里的菜都是天上弄下来的,比人家贵了这么多,你小子不会看我朝大哥是外地人,故意杀生吧?”
朝清秋闻言笑意吟吟的看向张老二。
张老二暗中骂了王峰一声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只是脸上还是带着笑意,他接过菜单,扫了一眼。
“客官真是抱歉,是我拿错了,这是几年前的旧菜单了。我去拿份新的。”
张老二倒退而去。
王峰咧了咧嘴,胸脯拍的震天响,“朝大哥放心,有我在这,咱们吃不了亏。”
朝清秋喝着酒楼里的茶水,没有言语。
见一知二,看来这东南之地的排外,比自己想的要严重不少。
他轻声道:“小峰,小任,可曾读书?”
王峰大大咧咧,“读啥书?别说咱这就没有私塾,就是有也没人读。在咱们这东南,刀子比书有用的多。那些会些武艺,敢打敢拼的汉子,哪个不是呼朋引伴,随意寻一处山头,占山为王,潇洒快活的很。”
“那些读了几本圣贤书的读书人又如何?到了人家的山寨,跟人扯几句知乎者也的圣贤道理,最后看见人家的刀把子,还不是要乖乖的掏银子?”
“小任倒是喜欢读些书,可也没有先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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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七八糟的乱读罢了。”
林任涨红了脸,想要说那些书上的道理是有用的,可话到嘴边,他反倒是说不出口了,因为王峰所说的都是实情,书读的再好,在这东南之地,最多做一个吴先生,可吴先生还不是要靠着陈家而活?
朝清秋笑道:“什么乱读。读书读书,不论读的是什么书,多少都是能学到些道理的。道理好,那咱们就记下,道理不好,咱们也要记下,日后不犯这般错误就是了,你以为读书无用,可不代表书上的道理就是错的,开卷有益嘛。”
林任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
王峰却是最烦听这些之乎者也的道理,“朝大哥说啥是啥,反正在我看来,有权有势的人的道理才是道理,我们这种小人物讲的道理哪怕再对,那些大人物会听吗?不会的,他们心情好了,就把我们当只苍蝇放了,可要是心情不好,那便随手打杀了,说不得旁边还有不少所谓的正经读书人拍手叫好。”
朝清秋点了点头,没言语。
少年说的也没错,明知世道不该如此,可惜世道偏偏如此。
此时张老二已经端上菜来。
王峰下筷如飞,一边吃一边叫道:“朝大哥,快吃,不然等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朝清秋拿起筷子,扫了一眼桌上的饭菜,瞬间就没了胃口。
这东南之人,什么都吃?
午饭过后,三人酒足饭饱,返回飞鸟巷。
王峰在前面哼着小曲,是东南之地流传许久的的一首古老歌谣。
是说那江边女子念情郎。
似乎所有民间乡谣都离不开两个情字。
一个是男女情爱。
一个是故乡幽思。
巷子旁,几个流着鼻涕的小家伙正在一旁玩着过家家,若是在江北,最寻常的自然是一个扮新郎,一个扮新娘,剩下的几个负责抬轿喊礼。
可这巷子边的几个少年却并非如此。
其中一个小家伙披着一件不知用什么布料裁出来的破烂披风,咋咋呼呼,自称南山山大王,近日来山下抢亲,只为抢一个压寨夫人。
剩下的几个小家伙一开始威风凛凛,一看就是扮演的官差,只是等对上了那个下山而来的南山山大王,便一哄而散。
一个小姑娘则是一脸“哀怨”的被这个南山山大王抢上山去。
最后竟然是过上了和和美美的山寨生活。
朝清秋站在原地默不作声,静静的看完了这些孩子们的“表演。”
他轻声道:“东南的孩子都是如此?”
王峰点了点头,“最少附近的孩子都如此,除了我跟小任这样的孤儿,其实各家各户,多多少少少的都有些家人上山落了草,其实有些人也是被逼无奈,不上山,不好保全山下的家人。”
朝清秋沉默无言。
一路之上,不曾言语。
夜里,林任起身小解,看到内屋之中烛火昏黄。
他来到门口,见到那个一身青衫盘腿而坐的读书人,脊背挺直,皱着眉头,手中提着一杆毛笔。
久久不曾落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