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剑勇绝 人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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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的竹林里,绿竹欣长,苍翠欲滴。
周免与金阳等人同时望向那个站在竹下的青衫客。
青衣青竹,相映成趣。
朝清秋嘴角带笑,他今日原本只是心血来潮,想来看看许望。毕竟前几日才去看过了沈知远和释空,不能厚此薄彼。
不想才走到这里就碰上了一场大戏。
是非曲直,他方才自然看的清楚。
他走向周免,“我记得你是小望的朋友,周免?”
周免木然的点了点头,有些焦急的低声道:“我记得你,那日你来找过小望。小望不在舍里,今日之事你只当没看到,这里不干你的事,快走。”
此时朝清秋已经走到他身前,伸手握住他的手腕,取下了他手中的匕首,轻轻抛了抛。
匕首上还带着的血珠四散开来,滴落到地面的草地上,绿草殷红,看起来颇为诡异。
“这把匕首不是这么用的,手持利刃,可心中依旧在犹豫,那就不如不用。不然一朝不慎,反倒是容易成为杀伤自己的利器。何况用来对付这些人,只是杀鸡用牛刀罢了,只会白白脏了它。”
金阳等人已经走上前来,他扫了一眼子英的伤势,流血虽多,可也不是什么致命的伤势。
他沉声道:“这位兄弟不曾见过,想来不是咱们岳麓书院的学生。不管你是哪里人,奉劝兄弟一句,这是我们岳麓书院的家务事,兄弟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若是硬要插手,说不得要把命留在此地。”
金阳虽然面上看去只是一个嚣张跋扈的世家子,可他若真是一个头脑全无的傻子,也难在一众世家子中混到今日的地位。
说到底,自小便沉在染缸里的人,多多少少要染上些黑色。
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眼前的这个青衫书生既然他不认得,那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世家子在东都城阴沟里翻船的事,这些年虽然不多,可也不算少了。
朝清秋却是笑眯眯的望着他,“不认得我?”
他还以为自己这些时日在东都城里应该颇为出名才是,毕竟他作下的那些事也不算小了,不想还是没有在东都城里打出名气。
想来自家先生当年就不会如此。
名气确实是个好东西,不论善名或者恶名,最少做事时能省去不少麻烦。
金阳下意识的便要点头,只是下一刻,朝清秋的右掌已经狠狠地打在他左脸上。
他被抽的后退几步,那张本就有些病态发白的面庞迅速红肿起来。
“你找死?知不知道我爹是当朝的金侍郎?你在东都城里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金家,我要杀你不过就是踩死一只蚂蚁。”
金阳愣了半响,显然没有想到他会突然出手,他吐了口血水,死死地盯着朝清秋,他身后的几个世家子也是全神戒备。
“奥。”朝清秋点了点头。
“只是那又如何?”他抬起头扫视了一眼金阳等人。
孙家公子他敢杀,莫家公子他也敢杀,不然再杀个金家公子?
他有些心动的望着金阳,只是他又很快摇了摇头,手持利刃,杀心自起,即便是他也不能免俗啊。
他笑道:“难道侍郎之子就可以仗势欺人?就可以为非作歹?就可以酒足饭饱不付钱不成?那若是而今的太子殿下,岂不是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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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向来以法治国,讲究的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可惜看来峻法再严,还是有漏网之鱼。”
他自问自答,笑意吟吟的看着金阳等人,“法令嘛,规矩嘛,自然是都知道的。可一日不曾落在自家身上,便是落在了空处,难免存了侥幸的心思。等到有朝一日真的遇到了硬茬子,便又搬出那些自己都看不起的律法来。以道德束之,以律法责之。”
“你们这些人,倒是真的把书读明白了。只是可惜了,你们竟是把书倒着读的。”
他身上蓦然有罡气炸散开来,罡风四起,锋利如刀,将那些本就娇生惯养的世家子吹的东倒西歪。
金阳本就有些修为,此刻他死死的盯着朝清秋不肯倒下。
朝清秋嘴角依旧带笑,他直视着金阳那双满是仇恨的双眼,“觉的我打压了你,让你丢了面子?所以在心中已经下了决心,今日要是活下来,以后一定要和我不死不休?”
金阳咬牙切齿,“难道不该如此?”
他看到眼前的青衫男子点了点头,“不错,对你们这种人来说,面子嘛,比天大。可你要面子,旁人便不要了吗?”
“他不过是个满身铜臭的商贾,如何能和我们这些世家子相比。”
朝清秋终于摇了摇头,“我本来以为这世间的世家子都是扮猪吃老虎的心机深沉之人,不想竟然真有你这般表里如一的人物。难得,难得。”
金阳听着那人的嘲讽言语,面色涨红,他厉声道:“那又如何?说到底你还是要顾及我们的家世,这里是大秦,不是你们这些只会舞枪弄棒的武夫可以为所欲为的江湖。”
金阳见朝清秋武艺境界极高,虽然穿着青衫,可不像是个读书人,这东都城里的世家子他大多认识,此人绝不是什么东都城里的贵公子,他猜测此人应当是江湖上的武夫。
朝清秋笑道:“先说好,是你而不是你们。这么多世家子我得罪不起,可得罪你一个金家要简单些。”
金阳身后的几个世家子面色复杂,连胸口处还不断滴着血的子英也是不自觉的后退几步,拉开了与金阳的距离。
这些人谁都不是傻子,眼前这般情况明显是踢到了铁板,自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金阳不曾回头,可额头上已经开始流出冷汗。他身后的这些世家子之所以跟在他身边,求的无非是一个利字。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些人,你要他们锦上添花,自然是简简单单,可若要他们雪中送炭,却又是千难万难。
“金公子,商人逐利,可你们这些世家子似乎也不曾好到哪里去。”那个青衫书生笑了一声,却没有什么算计人心的得意神色。
人心禁不起推敲,自来如此。
“我知道,庙堂之上的大人物,满朝朱紫,自来都看不起在淤泥里打滚的江湖人。大秦的铁骑也着实厉害的很,马蹄所过之处,也曾将江湖踏的稀烂。可大秦铁骑厉害关你何事?”
他将手中匕首在金阳的华服上擦了擦,一身锦袍上带着猩红血迹,难免有些不伦不类。
“你可知道我手中的这把匕首叫做何名?”
朝清秋手中的匕首比平日里常见的匕首短一些,弯曲环绕宛如鱼肠,锋刃之上翻着寒光,锋利无双。
“是了,你这种不学无术之人自然不曾听过。当年诸国争雄,而今的江南之地有国名吴。彼时吴王暴虐,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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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成性。有市井屠户,名曰专诸,侍母至孝。时吴国有人欲谋吴王,遍寻勇武之士。最后找到了专诸。”
朝清秋娓娓而谈,林间不时有风吹过,卷着些血腥气,仿佛让人置身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当年。
臣杀君,子杀父。
恰是当年天下的最寻常事。
“后来他们就找到了这个屠户出身的专诸。以恩结之,以义纳之。后来,就是这个你们这些世家子都看不起的江湖浪荡子,以送鱼为名,刺死了那一代的吴王。当时他将剑置身鱼腹之中,故名鱼肠。”
“所以鱼肠是一把勇绝之剑,剑出,不回头。”
周免默然,难怪方才朝清秋自他手中接过剑去之时,会有那番言语。
金阳面色微变,盯着他手中的匕首,“你是说这就是那把鱼肠剑?”
朝清秋却是一笑,“自然不是,这么多年了,当年那把鱼肠剑早就不知沦落到了何处,我手中这把只是一把仿品。再者,金公子难道以为我讲这么多是为了让公子多看看这把剑不成?”
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是想要告诉金公子,身份家世重要吗?很重要。可有些时候也不重要。比如现在,我要杀你,并不比我踩死一只蝼蚁困难多少。”
“这句话说起来果然痛快,难怪金公子喜欢。”
金阳双拳握紧,隐隐可以见到手上脉络,“今日我栽了,敢不敢留下个名号。金某来日必然重谢。”
朝清秋一笑,“何必来日,今日事今日了才是。”
他又是一掌打在金阳右脸上,将金阳直接打倒在地。
“果然还是这般看起来舒服些。”
他将匕首插在腰间的玉带上,直了直腰身,“金公子,今日不杀你,不是我不敢,只是不值得。在下有间书院,朝清秋。”
金阳一愣,“你就是有间书院朝清秋?”
他面色变幻,咬了咬牙,起身弯腰行礼,“今日都是金某的错,希望朝兄大人有大量,我等以后也不会再找周免的麻烦。”
他也不待朝清秋回答,带着身后的几个世家子快步而去。
“金大哥,怕那小子干嘛,今天咱们虽然栽了,可来日找回场子便是,何必跟他低声下气。”竹林路上小三不解道。
“呵,有些事你们还不知道,此人不是咱们能对付的,日后自然有人对付他。”
竹林里,朝清秋震了震衣袖。
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聪明又识时务的恶人。
周免低声道:“多谢朝大哥不计前嫌,帮我一把。”
朝清秋看了他一眼,“还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小望?”
身形有些略胖的年轻人沉默不语。
既不言语,便是默认。
“周免,世上谁都想着凡事能够十全十美,可世上不如意事十有七八,可与人言无二三。当日小望之事你不曾出手,便真的错了吗?家人友人,你只不过做了取舍而已。既然本心无错,而结果也不算糟糕,那便无须自责,世上烦心之事已经够多了,何必庸人自扰。”
周免终于抬起头来,疑惑道:“朝大哥也有过这种困惑?”
朝清秋笑了笑,攥紧手中的匕首。
他握着的这把是仿剑,可那把真剑其实也在他手中。
可手中之剑再锋利又能如何?
鱼肠勇绝,故人难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