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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收服灵宠,仙中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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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魄,不同于灵魂。

前者只有本能没有智慧,而后者却有智慧。

正因为如今仙中雀只诞生出了灵魄,所以才会被林夕困住,要不然以仙中雀那比林夕强大的修为实力,想要逃跑林夕根本就无法抓住。

火焰之中的那只小型的仙中雀,正是仙中雀的灵魄,通体赤金色,栩栩如生,华丽的羽毛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随着它的动作而飞舞,仿佛真的一般。

仙中雀正在一片火焰之中飞舞,仿佛是发现了林夕这个侵入者,仰天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叫后,双翅一闪直扑林夕,宛如一道绚烂的火焰。

“来的正好,灵魂,缔结!”

面对扑杀而来的仙中雀,林夕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身子不偏不倚的站在那里,一指点出,指尖浮现一枚五角形状的符文,闪烁着光芒,准确的点在仙中雀灵魄的上面。

刹那之间,符文便化作一道光芒钻进了仙中雀的灵魄里面,

仙中雀的身子一顿,就那么静静的悬浮在空中,双眼之中再也没有先前那般凌厉,变得迷茫起来。

就连外面的仙中雀本体,也在这一刻停止了攻击,眼中也露出迷茫之色。

这就是灵魄与灵魂的区别,要是灵魂,别说收服仙中雀,林夕二话不说就会逃跑,但是只有灵魄的仙中雀,林夕却一点都不怕。

没有灵魂的仙中雀,除了身体本能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就像一张白纸一般,没有强大的实力后,就会任人宰割。

灵魂缔结的主仆契约没有多长时间,就被林夕牢牢的打进了仙中雀的灵魄里面。

现在,可以说,林夕已经成功的收服仙中雀了。

心神回到本体内,林夕睁开眼睛,眼前那只巨大的仙中雀眼中再也没有一丝的敌意,反而像是孩子看见了母亲一般,露出欢喜的神色。

巨大的脑袋不停的在林夕的身上蹭着,极为依恋。

看到这一幕,林夕脸上才是真正的露出微笑,挥手撤去虚无之手,仙中雀恢复了行动能力,在空中飞舞了两圈后,身体开始急速的缩小,最后变得跟一只鹦鹉那么大,站在林夕的肩膀上,不时地用喙在林夕的脸上蹭一下,漂亮而美丽,高贵而优雅。

如同传说中的凤凰一样。

“你是由天地所生,乃是火中之灵,从今以后,你就叫“火灵”吧!”林夕伸出手轻轻的在火灵的身上抚摸着,开口微笑道。

火灵仿佛是听懂了林夕的话般,欢快的发出几声鸣叫。

收服了仙中雀,这次林夕来的目的算是大功告成,随后身体腾空而起,向着大龙和念英等人的地方飞去。

大龙等人因为追不上林夕和仙中雀,所以全都返回了祠堂,在那等着。

回到祠堂,那些卫兵一个个看向他的眼神全都充满了敬意和虔诚,对他们这些普通人来说,林夕和那只仙中雀就跟传说中的神仙没有什么两样,你见过普通人挥手间水淹大地,火烧漫天的吗?

大龙也是瞪大了眼睛一脸惊叹的看着林夕,心中满是不可思议,好奇中也带着一点畏惧。

“好漂亮的鸟啊!这就是刚才的那只大鸟吗?”念英看到林夕肩膀上的火灵,顿时什么都忘了,两只眼睛闪着光芒,一动不动的盯着火灵看。

火灵的美丽是毋容置疑的,一身绚烂的火红色羽毛,尾上拖着一片长长的翎羽,两只眼睛跟红宝石一般,高贵中透着一抹优雅,再加上其现在的身形娇小,对女人的吸引力是无比巨大的。

林夕笑笑道:“它叫仙中雀,乃是天地孕育的火中灵物,你也可以叫它火灵。”

“仙中雀?好美的名字,那,那我可以摸摸它吗?”念英无比渴望的说道。

林夕摇摇头道:“现在还不可以,它根本就没有本体,身体是由火焰凝聚的,碰到它会直接把你烧死的。”

“啊,是这样啊!”念英咬着嘴唇,一脸不舍的看着火灵,越看越喜欢。

虽然摸不到火灵,但是念英还是跟在林夕的身边,一双大眼睛时不时的就看向火灵。

随后众人返回了大帅府,或许是剧情变了,米琪莲并没有被恶婴附身,一切都很平静。

住了两天,林夕告别了大龙等人,打算回到落英镇,只不过身边却是多了一只小跟屁虫。

“来火灵,吃饭了,看,这是上好的火精哦,快来吃吧!”

念英跟在林夕的身边,逗弄着火灵,白皙的小手上带着一只红色的手套,掌心中有几颗黄豆大的火红色晶体,那是玄火之精,火灵吞服的话,可以加快它的成长,而且它本身就是火属性,也很喜欢吃这些玄火之精。

至于念英手中戴的手套,主要是用来隔绝火灵身上的火焰的,毕竟喂食的时候火灵的嘴会碰触到念英的掌心。

经过这两天的喂养,火灵身上的火焰明显更凝实了几分,身躯上的颜色也更深了。

这些玄火之精乃是玄火中的精华,从这片大地上想要找到根本就如同大海捞针,也就是林夕拥有系统可以随时随地的兑换。

不过这些玄火之精也不便宜,一颗就需要二百积分,这两天光是兑换玄火之精就花去了林夕将近五千积分。

好在前段时间林夕获得了不少的积分,要不然还真养不起火灵。

一天后,两人来到一个小镇里,这个镇子叫做灵秀镇,镇子坐落在一片青山绿水之间,风景秀丽,倒也不愧灵秀之名。

小镇看上去很繁华,人来人往,极为热闹,而且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一个个的也都十分富裕,比起一般的镇子要好很多。

“两位客官,您里面请。”

现在正是中午,街上到处都飘着饭菜的香味,林夕和念英两人赶了一天的路,肚子早就饿了。

当然主要还是念英,至于林夕,一个星期不吃饭也饿不死,这家伙就是喜欢吃罢了。

“两位客官,你们想吃些什么?”一名伙计将两人领进酒楼,找了个位置坐下,又沏了一壶茶笑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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