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忽辛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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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到半夜,才把计划制定好。
有了这份详细而周密的行动计划,大家都觉得事有可为,成功的几率很大,一个个都满怀信心。
最后,林彻做了结语,“好了,明日起,大家分头按计划行事,这次行动看起来是我任性,但将来你们会明白其中意义的,前路凶险,诸位多加小心!”
说着,感到脑子莫名一热,“天佑华夏!万胜!”
听到这提气的口号,大家忽然有了一股强烈的使命感,再想到要在蒙古大汗的眼皮下搞事,也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喏!誓死追随郎君!万胜!”
次日,许三和与窦智等人带着三百多人出了中都,走运河乘船回直沽寨,另外,两匹快马带着密信,也飞奔向直沽寨。
而林彻按着日常,没有出门,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的地方。
计划已经启动了,即便有漏洞,也无从更改,所以他也就不再多想,干脆练起了功。
在蒙古大营中,为了不引人注意,半个多月都没有实实在在练功,让他有种身体快生锈的感觉。
六斤多重的练习用刀,被他耍得虎虎生风,不断地与虎子手上的大斧相击,金鸣之声叮叮当当炸个不停。
其实他这完全就不是正常对战的路数,要是在战场上,一把战刀无论多么坚利,都要避免与对方的武器硬碰,不然没几下,这刀子就要断掉,那还打个屁。
刀法的要诀,就是避开对方的格挡和防护,对其要害致命一击。
今天林彻完全像是要发泄多日积蓄的精力,所以打得很蛮,反正练习刀坏了也不心疼。
虎子手里的一对斧头,重量加起来二三十斤,即便他天生神力,时间久了也有点吃不消。
林彻的出招越来越快,虎子的格挡渐渐有些力不从心,只好全力一挥斧头,主动迎上林彻的刀光。
一声刺耳的巨响后,虎子借势往战圈外一跳,“不打了,不打了!阿郎你这哪里是练功,明明就是打铁嘛。”
大半个时辰的剧斗,消耗着实巨大,让虎子都感觉胳膊有些发酸。
林彻却酣畅淋漓,把外袍一脱,带着意犹未尽的神情向宁小七招手,“宁蓝,换你来!”
宁小七不由苦笑,这都不能算是陪练,完全就是个人形木桩,心中自然是不乐意的,可他也不想违背林彻的意愿,只好掂着两根铁棒走了上去。
幸好,一张帖子救了他,让他避免了这抗揍的工作。
小步跑进院子的伙计将请帖呈送给了林彻,“郎君,一位名叫忽辛的公子令人送来的。”
“挺雅致的啊,这忽辛一个色目人,倒是把咱们汉家的礼数学了个十成十啊。”
林彻接过,见这帖子有模有样,规整而又文雅大气,字迹隽秀,‘送呈西门庆舍人亲启’。
打开一看,‘昔日一别,如隔三秋,念及贤弟英姿,思之甚切,愚兄于今日午间设宴惜春楼,望贤弟赏光,甚盼,忽辛亲书诚邀。’
“啧啧,这老外还真不赖,字写得比我都好。”林彻抖了抖请帖,脸上却没啥羞愧的意思,接着又嗤笑道,“这人也忒心急了,才回来一天,就火烧屁股一般追来了,不愧是一切向‘钱’看的色目人。”
宁蓝不关心忽辛的目的,但不用做木桩还是能令人愉快的,“阿郎,是要出去么?”
“嗯。”林彻扬起请帖,“有人请吃大餐呢。”
听到吃,原本还一副萎靡不振的虎子立马来了精神,“大餐?什么时候啊?”
“呵呵,刚才不是还装死么?”林彻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虎子,“你这是愈发好吃懒做了。”
虎子也不分辨,咧着大白牙憨笑,“阿郎你这力气越来越大,今天陪你练了这么久,就算铁人也要化了,自然是该大吃一顿补补身子…”
补身子?这话听到耳朵里,总觉得哪里不对。
摇摇头,林彻也知道和这憨货理不清,“都去换衣裳,待会就走。”
……
惜春楼。
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个讲究风情的地方。
孔夫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告子也曰过,食色性也。
所以,这时代的酒楼和青楼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分,都是让人快乐的事情,为何就不能一起呢?
城西惜春楼,香漫永乐坊,这句打油诗,很好的说明了惜春楼在中都城的知名度。
这香味里,既有酒香菜香,也有女儿香,来到这里的男人,无不为之醺醺然,仿若置身天上人间。
林彻才下马车,便被金碧辉煌的门楼晃了眼,那二楼露台上更是姹紫嫣红,竟有无数花朵在这寒冬季节争奇斗艳。
仔细一看,哪里是什么鲜花啊,分明是几十名美娇娘,穿着各色绫罗衣裙,鲜艳多彩而又飘逸动人,甚至单薄的纱衣下,春光乍隐乍现,夺人眼球,她们手中各种随风摇摆的丝巾,仿佛有种勾人心魄的魅力。
没有男人能够视若无睹,即使是才十二岁的虎子,目光也被深深吸引,只不过里面还带着困惑,不禁咕哝着,“她们不冷么?”
“说明人家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哪像你,陪我练会功就想着偷奸耍滑!”林彻顺嘴便是一通数落,“再说了,妖精是不会怕冷的。”
忽略了林彻话中的敲打,虎子依然好奇,“她们干的是哪一行?”
“卖海鲜的。”林彻对他的油盐不进有些恼怒,一脚踹在他屁股上,“社会上的事少打听!干好你自己的本职工作,一天天的,做事磨洋工,吃饭打先锋!”
宁小七可比虎子聪明多了,从昨天蒲璇娘离开后,他就隐隐感觉自家郎君的情绪有些不对,虽说隐藏得不错,但早上那劈头盖脑的练功方式,明显就不正常,难保是心中憋着什么不痛快,需要出气口呢。
虽然看着虎子挨训有些同情,不过君子寡言才是明哲保身之道嘛,反正书上都是这么说的。
哎,果然是知识越多越反动,跟着林彻后读书越来越多的宁小七,再也不像以前那么淳朴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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