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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案件相干曾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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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又和**有关系……”这是我听完赵四的话后,脑子里率先得到的想法。

而线索的突然出现,也让我来不及作出何种考虑;我只得先跟相汐涵确认,于是便迅速问道:

“相局!咱们的人之前调查出来过,刘虎生前是个**人员吗?”

“这……调查资料上并未出现过啊!”相汐涵柳眉紧锁地看向我回答着,此刻一头雾水的她,想必更是吃惊不已。

“赵四,你赶紧把关于刘虎的情况交代清楚,你是怎么知道他**的?他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还有,他是从谁的手里进行**交易的!”

相汐涵盯着赵四,一口气说完了我想要提出来的所有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的事情这么在意,好像比我还要着急。

可我之所以在意**的事情,是因为自己那已故的父母双亲;但相汐涵会如此的在意,又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呢?

我在心里揣摩着此时的相汐涵:“难道说……她也有着因为**,而发生了为人不知的遭遇?”

“嘿!许惟臻,你发什么呆呢?跟你说话呢!”相汐涵推着我的胳膊,语气之中尽显埋怨之意。

我急忙反应过来,一本正经地回答道:“相局,怎么了?”

“听听赵四是怎么说的啊!这个时候证人交代证词,你发什么呆!”

相汐涵急切的心情,使得她言语之中透漏着轻重缓急的节奏——这是一种属于她的愤怒,只是偶尔不常表露。

我察觉到女局长的状态变化,自然是立马应声回答:“明白!”

随即,我便转头看向对面的赵四,将身旁的局长刚刚问过的问题又问了一遍:“刘虎**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何时开始**?**货源出自哪里?”

赵四听到了相汐涵与我的相继问话,也明白自己接下来的回答,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于是,他突然变得很是轻松,贱笑地冲着我讲道:“那个啥~警官哥儿,上次你给我的烟挺好抽的。我呢……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了哈~都快忘记那个烟是啥味了。”

赵四的话音刚落,相汐涵立马站起来怒气冲冲地吼道:“赶紧交代我们的问话,别婆婆妈妈的!要什么烟?审讯室不让抽烟,你当审讯室是你家?赶紧交代**问题!”

“不是……美女警官,我的要求也不过分吧?再说了,我能给你们提供的线索,不会连根香烟都不值吧……”

“你……”相汐涵被赵四的话,气得只能无言以对。

见状,我点了点头道:“行!抽一根烟,不是问题。”

“许惟臻,审讯期间不能有人吸烟!”

“相局!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对破案而言,线索大于一切。”

“不行就是不行!”

“这……相局,那你给我三分钟时间,我与他单独聊聊,这总行吧?”

“嗯?就三分钟!”

“好。”

“审讯室的窗户,记得打开。”说完了话,相汐涵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可能你不会明白,为什么身为局长的她,临走之前对我说着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审讯室的窗户,记得打开。”

或许,只有此刻的我和相汐涵,才能明白吧!

我猜相汐涵早已心知肚明,知晓我为什么跟她要这三分钟的时间,用来与赵四单独谈谈。

她——身为局长,就必须遵守规定;我——普通刑警,就应该别开蹊径。

我的想法很单纯,就是想用三分钟的时间支开相汐涵,然后满足赵四的要求让他抽支烟。

我想……这种做法,应该是令赵四赶快坦白的同时,还能避免上司违反规定的最好办法。

这样做于情于理,对谁都交代得过去。毕竟一支烟可以加快证人配合破案的进度,我认为还是值得的。

况且,做人都是相互的。只有满足了对方的要求,对方也才能尽快地满足我们的要求。

这种处世之道,说起来并不像是我这种低情商的人能想出来的。

但无可厚非的是,我要感谢自己的前世戚皓枫——感谢我发生车祸后,能与他形影不离受到他的熏陶,进而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我的低情商。

我把审讯室的窗户打开,等赵四抽完了一根烟后,也把相汐涵给叫了回来。

相局一直在审讯室外的门口,我叫她的时候,她好像……刚哭过。我不知道她这是为了什么,但是我也不方便询问太多。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她继续审讯赵四。

后来,赵四全部交代了,交代的很全面、也很清晰,这让我产生了一个歪理——有的时候,不得不说,一支烟真的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言归正传,原来死者刘虎**已经很久了,具体的时间赵四也记不太清,但是赵四说刘虎的毒瘾很大、而且**次数很频繁。

我问赵四为何会对刘虎**的事情这么了解,赵四的回答让我不敢相信,但细想过后也在情理之中。

赵四交代,说刘虎曾想让自己也跟着他**,还对赵四说什么“**配酒,神仙不走”的话语。

当我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不敢相信!

我不敢相信,明明人尽皆知**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已经吸了毒的人,居然还想着拉熟人下水,让熟人也去**。

可后来我细想一下,倒也明白了,也许……这就是人性吧!

自己已经变坏,所希望的就是身边的人全都变坏,那么自己的存在就有人“相伴”,就不会显得有多么的另类、多么的坏……

我记得曾经我抓捕过一个罪犯——这个罪犯还是个姑娘,一个长相甜美的小姑娘。

她犯了什么罪呢?倒也没有偷鸡摸狗,更没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只是……她犯了法,犯了不是法的法!

你知道艾滋病吗?你知道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吗?不管你懂或者不懂,我都不想过多地介绍。

我想说的是,这个姑娘曾经被自己的男朋友伤害过,然后她又伤害了别人的男朋友……

她和她的男朋友,在还没有步入婚姻殿堂、没有名正言顺的洞房花烛夜的前提下,依旧彼此触碰了爱情的禁果!

或许是我思想落伍,可能我很是保守,但我至始至终都不明白现在的一个社会现象——为什么男女之间、哪怕双方是情侣关系,为什么好多的人都不结婚就发生性关系呢?

甚至……这些人还都是未成年!

没错!这个长相甜美的女罪犯,就是个未成年的小姑娘。

至于她的男友……比她大八岁,除了打架斗殴,剩下的就是沾花惹草、不务正业。

但这个还是未成年的小姑娘,却依旧深爱着她的男友——爱他帅气冷酷的外表,更爱他打架斗殴的张狂!

所以他们发生了能发生的一切,也因此这个女孩坠入深渊……

原来她的男友也是个**人员,而且还因为**感染上了艾滋病;不过就算他们发生了性关系,但双方当时依旧不知道什么是艾滋病。

结果通过性传播,这个姑娘也成为了艾滋病患者……

你以为当时的案件,到这里就结束了?

不,这只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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