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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狗男人太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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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凤顷站在水井边,看着自由自在吃西瓜的男人,眯了眯眼睛。

刚才她对他用的毒粉只是让他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却……

不会这么快恢复。

不过,看狗男人的样子,似乎早就好了。

慕容烈坐在摇椅上,咬了一大口西瓜,故意发出声音。

看她眉心拧的越紧,眼底笑意越深。

挑衅意味十足。

这个女人敢对他用毒,就得承担后果!

叶凤顷看他一眼,也不说话。

兀自拿过他身旁的半个西瓜,大剌剌往地上一坐,直接拿手把西瓜捶成小块,一块块往嘴里塞。

这西瓜是她的,反正她一个人也吃不完,狗男人吃了就吃了。

没什么大不了。

不就是恶意报复,故意激她生气么?

她偏就不生气。

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慕容烈见她不生气,反而没那么高兴了。

啃完手里那片西瓜,把西瓜皮扔在她身旁。

“粮行是怎么回事?”

气归气,事情还是要搞清楚的。

一旦查实是这女人有问题,立刻把她下狱!

叶凤顷听他问起粮行,一脸不解:“粮行怎么得罪你了?”

“慕容烈,别忘了,要不是这家粮行,你项上人头不保!”

趁他净手,急忙抢回自己的摇椅。

男人这会儿已经净完了手,回身看过来的时候,叶凤顷已经占据了摇椅,他无处可坐,只得站着。

“粮行掌柜不在!东家也不在!”

叶凤顷“哦”了一声,给他一记看白痴的眼神。

“人家掌柜的去阳安郡卖种粮去了!”

“是我告诉他,回头我们要去阳安郡,需要大量种粮!”

原本这事她准备去往阳安郡的路上再告诉他的,谁知道狗男人就因为掌柜不见,说她骗他。

原来……

慕容烈不仅没脑子,还没眼睛!

男人愣在原地。

他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唯独没想过是这一种。

原本他就觉得事情不对劲,听完她的解释后,愈发觉得哪里不对。

“哪来这么多种粮?”

主要这家粮行出现的太巧了。

他的种粮刚刚被烧,那家粮行就有他要的东西,这难道不是他们算计好了?

叶凤顷登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奶奶个腿!

慕容烈这是怀疑她和那家粮行合起伙来骗他!

扔掉西瓜皮,白他一眼:“我给他的!”

“这家粮行和国都的为民粮行是同一家!”

“都是我的!”

娘的,她在国都开了一家粮行。

只不过……

因为她懒,平时都是交给别人打理。

要不是种粮被烧,她才不会拐着弯的买下那家粮行,让刘叔管理。

就是为了不暴露自己身份。

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不能直接把种粮给到慕容烈手里,她也用不着买下那家粮行!

现在好了,怕狗男人怀疑自己,她只能自爆。

“有完没完!”

“整天疑神疑鬼的,你怎么不去怀疑你的叶依柔?”

“我看上次在御花园她身上那些红痕,都是跟野男人苟合才有的!”

慕容烈她这般诋毁叶依柔,直接发作:“闭嘴!”

叶凤顷冷哼一声:“怎么?许你怀疑我就不许我怀疑她?”

“你这也太双标了吧?”

慕容烈看着一脸不满的叶凤顷,久久没有说话。

他被她那句话惊住,完全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不过半年时间,叶凤顷竟然在国都开了家粮行!

为什么这事他一无所知?

回想起从邕城出发之际,她让人搬了好几个麻袋上车。

那个时候,他还以为她装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是真是假,本王会查!”

于他而言,震惊大过惊喜,让他愈发有种无力感。

叶凤顷是那天边的云,离他越来越远。

见他要走,叶凤顷忍不住问他:“你怎么能动的?”

男人淡淡一笑,指指她的屋子。

信步而去。

叶凤顷看着他潇洒离去的背影,嘴里的西瓜不香了。

“狗王爷!下回我弄个没有解药的!”

―――――

慕容烈一回自己院子,就将几个亲信叫过来。

既然种粮已经去了阳安郡,让亲信们拿着自己的亲笔信去督促那些地方官员便是。

其中有几个郡是他的门下,凡事皆以他为先。

只要在信里把情况写清楚,那几个郡便不用再过去,也可以早日种上粮食。

他要留在这。

敢烧他的粮,就要承担后果!

慕容烈将这些亲信召集在一起,事无俱细交待清楚后,命他们出发,去往各郡。

他则是将莫风和几名侍卫留下,查仓库被烧一事。

“王五所说那名女子画像可出来了?”

莫风急忙把画像递上:“已经出来了,但属下照着画像上的人去找,都说没见过这个人。”

“属下也问了那日一起和王五值夜的人,都说画像没错。”

这就怪了,一个好端端的大活人,难不成凭空消失?

慕容烈没有说话,令莫风加大搜索力度。

翌日。

慕容烈没有去田间地头,而是在驿馆里想给朝廷的折子怎么写。

毕竟……

种粮是从各地库里调拔来的,朝廷是要还的!

不是小数目!

叶凤顷今儿没睡懒觉,起的特别早。

她不甘心!

敢放火烧她的粮食,不管是谁,绝不放过!

所以……

她起了个大早,换上小厮的衣裳,又溜出了驿馆。

昨天在焦灰里捡到的那块小木片,上头写着“烟云堂”几个字,她准备去那里瞧瞧。

叶凤顷跟两个人打听了一下,便找到了烟云堂。

看着三个气派大字,摸摸下巴,抬脚进了店门。

伙计见来客,忙上前招呼。

“这位小哥需要些什么?”

叶凤顷环视四周,指指桐油:“想要那个。”

伙计急忙引着她过去:“小哥,你可真有眼光,我家的桐油,那是一等一的好!”

“耐烧还不起烟,多少官老爷都喜欢着呢!”

叶凤顷点点头:“实不相瞒,我是替我家老爷来的,家里旧宅子太老,想翻新,一块块拆青砖太累,不如一把火来的干脆,就让我出来看看谁家的桐油好。”

桐油这东西,一般人家需要量不大,也就是烧烧火折子,引引火把,一年下来用量不超过五斤。

伙计听她要的多,笑的更欢实:“不瞒小哥,我家桐油是出了名的!官府都用我家的桐油!”

叶凤顷见他上钩,微微一笑:“那我倒是要仔细瞧瞧了。”

一边往木桶走,一边谨慎拿出捡到的那块木片。

质地一样,字也一样。

烧仓库的桐油便是来自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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