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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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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这是伟大领导人做出的决策。在决策刚下达的时候, 有很大一批知识青年凭着一腔热血来到农村, 以为可以找到人生的理想, 但在长期艰苦的劳作和思乡情绪的影响下,他们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

而很多人也因为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刻意控制自己的感情, 只有真正愿意扎根农村, 和当地人结成伴侣的知青,才会得到组织上的嘉奖。

所以……知青们和当地人处对象时,并不会遭到太多的非议;但如果是和其他人谈对象, 或者是两个知青之间生感情, 这在当时, 都会被认为是有严重的作风问题的。

因为他们做不到扎根农村, 没有觉悟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这里。

“那刘振华想做什么?他想欺骗你,得到推荐名额, 然后一个人回到城市远走高飞吗?”李三虎气的眼珠子都瞪了出来,那时候还没有出台知青返城的政策, 想要离开农村,唯一的办法就是能被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

而实际上, 在原文中,刘振华确实得到了这个名额, 可阴差阳错, 他把这个名额让给了柳依依。那时原文中的李玉凤已经有了身孕, 可刘振华却为了回城,让她悄悄的打掉腹中的胎儿,偷偷办理了病退证明,然后在第二年的高考中,考上了大学。

纯真的李玉凤根本不知道刘振华已经和柳依依在城市里中重逢,她瞒着父母偷跑进城,在学校里找到了刘振华,她天真的以为自己的勇敢,终于让她获得了珍贵的爱情,从此跟在了刘振华的身边。

一想到原文中女配的那些遭遇,李玉凤心里还觉得很难过。那个时代有着太多这样的悲剧,原文中的李玉凤只是其中一个。

“三哥,你别喜欢柳依依了,她和刘振华好上了,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本来还想采取一些迂回战术,但一想到那让人糟心的剧情,李玉凤决定直接了当就把事情告诉李三虎。

“啥?他们好上了?”李三虎的大眼珠子瞪得更大了,脸上的表情都狰狞了几分,一想到自己经常在劳动中帮助柳依依,更是气得脸红脖子粗。

李玉凤不说他还不觉得怎样,她这么一说,李三虎就觉得每次他看见刘振华和柳依依在一起的时候,那神色就看着很不对劲儿,那种让外人瞧上去刻意保持距离的疏离感,现在一想,还真是别有用心了。

……

等柳依依他们排队买到了书,回农机站的时候,才现大队的拖拉机已经开走了。

这让柳依依感到非常的震惊,李三虎从来都没有这样对待过她。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李三虎对柳依依的殷勤,那种小心翼翼中透着羞涩的喜欢,实在很容易就被人一眼看穿。

因为有这层关系,每次不管她在公社耽误到什么时候,李三虎总会守着拖拉机等她的。但现在情况却变了,以前李玉凤从来不跟着过来,现在李玉凤一说肚子疼,李三虎肯定不敢耽搁。

刘振华买到书之后,还去邮政局寄了一封信,他也怕拖拉机跑了,因此尽量加快动作,可过去的时候,却只瞧见柳依依一个人一脸茫然的站在门口。

这么大热的天,从公社一路走回生产队可要两个小时。

柳依依看见刘振华走过来,故意避开了他的视线,在农机站工作的李大虎向他们解释道:“大家伙在这里等了很久,见你们还没过来,就先走了。”

柳依依努力让自己的脸色变得好看些,但要徒步两个小时回生产队,这实在很考验她的体力。

“要不然,你们去隔壁的车行租一辆单车骑回去吧。”这个年代自行车还没普及,不过可以租到,这种方便又快捷的办法,很受人欢迎。

刘振华本想应下,但一想到刚刚买了书,口袋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了,好在看着天色尚早,他们还能在天黑之前赶回生产队的。

“不用了,我们走回去吧。”刘振华看了柳依依一眼,虽然知道这时候和她保持距离比较好,但既然他们两个落单了,他也不介意和她同路一程,“柳同志,我们出吧。”

柳依依心中郁闷,她以为刘振华至少会去租一辆单车,然后带自己回去,没想到他连租个单车都不乐意?可现在他已经提出了和自己徒步回生产队,她要是再说自己想要去租车,岂不是很没面子?

况且……她也不会骑单车,就算租来了,还是要让刘振华带她。一个连一辆单车都不愿租的男人,她以前竟然喜欢过他?

柳依依为自己当初的眼瞎懊悔,很显然,五大三粗的李三虎至少还有可以让自己少走一些路的拖拉机,而刘振华却什么都没有!可他不光没有,还吝啬到连租一辆单车都不愿意……这就让柳依依感到非常的难堪。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扎在自己脖子里的方巾解下来,包住自己的头,隔开太阳照射来的刺眼的阳光,在烈日下往回走。

……

赵国栋在一棵长了上百年的老树底下坐了下来。

枝繁叶茂的树杈中透出斑驳的光线来,照在他大汗淋漓的脸上。俊挺的古铜色脸颊上有被树枝刮破的细小伤痕,他抬头灌了一口凉白开,稍稍休息了片刻,看了一眼这一下午的成果。

箩筐里已经有了一小堆的蝉蜕,这个季节的蝉蜕很难找,经过了一个冬天的风吹日晒,只有那种在高出紧紧攀附的蝉蜕,还没有被人给捡走。

不过这么多,也够李玉凤入药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乌黑的积雨云盖住了阳光。六月天娃娃脸,这里很快就会迎来一场阵雨。

他从地上站起来,背上了背篓,打算在下雨之前赶回生产队。

可变天的速度远远快于他的想象,等他回到村口的时候,豆大的雨点儿已经落了下来,啪啦啦的咋在了手臂上。不过他现在正热着,这点雨对于他来说,正是最解暑的甘霖。

赵国栋享受着雨水的洗礼,抬起头却在雨雾中看见一前一后两个身影在雨雾中跑远,他用大掌抹了一把脸,才看清那两人正是晌午被他们留在了公社的柳依依和刘振华。他们大概是一路走回来的,可还是没能赶在下雨之前回到生产队。

柳依依身上的衣服早已经湿透了,她将今天排队买回来的书护在怀中,但这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还是让那些书籍全都遭殃了。

刘振华在身后追赶着她,刚才没下雨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些不高兴了,虽然他不知道柳依依在生什么气,可当初和她说出那些绝情的话的人毕竟是自己。

他看着柳依依浑身湿透的在大雨中奔跑,脱下了外衣追上去,用自己的衣服盖住她湿淋淋颤抖的身子。

“你跑慢一点,小心摔倒。”

他的话才开口,柳依依却正好脚下一滑,整个人不听使唤的摔了下去,手里抱着的书全都掉进了泥水塘里。

柳依依看着那些被污泥弄的肮脏不堪的书,大声的哭了起来,她浑身湿透,转过头,一把推开刘振华的手,把他盖在身上的衣服扔到地上,倔强的从泥塘里爬起来。

她能在这个城里小白脸的身上得到什么呢?

什么都得不到!

除了他那长温文尔雅的脸,和带着对自己内疚的眼神,他什么都没有!他甚至连一辆单车都不愿意为自己租!

“刘振华,我们俩没关系了,你要是再这样对我,我就去告诉李队长,说你骚扰女同志!”柳依依扯着嗓子在雨雾中大喊,雨水弥漫了她的双眸,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落泪,但她现在的思想却是很明确的,她不应该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应该远离刘振华!

她喜欢过刘振华吗?没有!她只是舍不得在这样的艰难岁月中,对方偶然间给予的关心而已。

“依依,你别这样,也许我们以后还会有将来的。”刘振华觉得有些心疼,男人向来最受不住的就是女人的眼泪,是他先提的分手,是他先说要保持距离,可他就是没有办法阻止自己这颗见异思迁的心,在柳依依和李玉凤之间摇摆不定。

“去他妈的将来!我们不会有将来了!”柳依依怒火中烧,从泥潭中站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前走,她走了几步,看见刘振华跟了上去,转过头狠狠道:“你别再跟着我!”

刘振华几乎被柳依依的模样吓坏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柳依依,完全想象不出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也能出口成脏,那雨中愤怒的神色,几乎和他认知中的柳依依完全不同。刘振华低下头,看着那几本被雨水泡烂的书,其中有一本是他新买的《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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