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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不治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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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又是用力咳嗽了两声,有气无力的回答道。

“能活一天是一天吧!”

实际上打从这病确诊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没有抱有任何生的希望。

只求趁着还有口气的时候,再加把劲儿,为家里那还没上幼儿园的孩子,多积攒点儿生活费。

“你要的这药,我这儿没有。不过你如果相信我的话,我倒是可以重新给你开一副药。”

凌云将手中的药品说明书抵还给了男子,语气中带着些许笃定。

或许这样的病在现代医学面前,确实算得上是不治之症。

不过在凌云看来,倒也不是无从下手。

所谓的尿毒症,其实也就是肾脏功能逐渐丧失了对身体废物以及毒素的排泄功能。

短时间之内需要让患者将堆积在体内的废物以及毒素排出体外,常规的手段就是血液透析。

根据病情的轻重不同,血液透析间隔的时间也就越短。

但想要根治,目前的医学能想到的唯一且仅有的办法,就是肾脏移植。

当然,凌云并不否认这种治疗方案的可行性,毕竟已经有无数成功的案例,但是在他看来绝对不是最好的办法。

人之发肤受之父母,只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最适合自己。

所以,他对于这样的病症,就以目前的修为来说,即便排除肾脏移植,根治至少也有九成以上的把握。

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患者的配合。

男子眉头微微一皱,平日里他就靠着这种药物缓解症状,去往各大药店购买的时候,可从来都没有人说过要另外开药。

“重新开一副药?大夫,你是说,我这病还有得治。”

男子语气中透露出来的激动,就是他对生存的渴望。

“嗯,有得治,而且还能治好,不过在此之前你得答应我几件事情。”

凌云微微点了点头,给了他最积极的回应。

男子名叫付国远,褚州郊区的农民,大半年前查出患有尿毒症,几经辗转求医之后,非但没能把病治好,反而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债。

妻子见状也选择了和他离婚,只留下他和一个年仅四岁的儿子相依为命。

由于生病的关系,家里面的庄稼无人打理,为了生存,他只能在城里打零工。

在工地上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儿,却拿着最微不足道的工资。

他不怕死,或者说他早就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只是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那个孩子,这是他现在面对凌云,决定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唯一信念。

“好,我可以答应你,只要能治好我的病,我全都可以答应你!”

付国远狠狠咬了咬后槽牙,眼神中绽放出了希望之光。

“第一,我要你在我用药期间,不可以像今天这样操劳,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切记不可从事体力劳动。第二,在按时吃药的前提之下,保证最基本的营养摄入。”

任何一个妙手回春的医生,都需要病人的全力配合,若是病人已经放弃了生的希望,即便是大罗金仙也回天乏术。

凌云所说的这些,算得上是对付国远最基本的要求,若是连这些都做不到的话,凌云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白费功夫。

因为这是病人对医生最大的不尊重。

“好,我答应你!”

付国远又点了点头,毕竟凌云的要求也谈不上过分。

随后凌云便在身后的药材抽屉里面快速的抓取药材,很快便配好了两包药。

“记住,这包要用水煎服,第一遍水全部倒掉,从第二遍水开始,一共煎四次,每天早中晚分三次服用。另外这包药,用作药浴,熬制好后混合在浴缸之中,水温以你能承受的极限为最佳,切记一定要让自己大汗淋漓,如若不然你就会有大麻烦。”

凌云的第一包药,可以针对付国远的病情进行治疗。

但这终归是一个过程,需要不短的时间。

所以在进行治疗的时间里面,又需要将他身体里面积累的废物和毒素排出体外。

而人体排除体内废物以及毒素的方式方法就是排泄,除了大小便以外,其实出汗也是其中一种。

当然在绝大多数情况,出汗都显得微不足道,根本就不足以达到大小便的效果。

只是在凌云的药物加以辅助的前提之下,却可以让付国远通过出汗,勉强起到血液透析的效果。

如此一来,用不了多长时间,凌云就可以将此病根治。

“大夫,这药多少钱?”

付国远一边从裤兜里面取出一把皱巴巴的零钱,一边有气无力的问道。

实际上就连他自己其实都不抱太大希望。

毕竟他自己什么病,他自己能不清楚吗?

除了换肾以外,根本就没有根治的可能。

所以,自然也就没有把这个小小的医馆里面,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夫,随手抓的两副药过分的放在心上。

“等你病好的时候,再来付要钱吧。”

凌云将自己手中的两包药递给了付国远。

这是凌云的规矩,药到病不除,分文不取。

付国远一脸惊异的望着凌云,听他这口气,难不成还真打算治好他的病不成?这小小的大夫,哪儿来的底气?

而本就已经把自己当成是将死之人的付国远,倒是并没有在意,收好药后给凌云道了声谢谢便离开了医馆。

若是三天之后他还能出现在凌云面前,那他这条命也就算是保住了。

……

“铛铛铛铛~”

“还没吃饭吧?”

凌云正准备打电话叫饭的时候,恰好穆婉秋手中拎着好几个餐盒,兴致勃勃的跑了进来。

由于穆婉秋的公司距离这边挺近的关系,所以下班之后,穆婉秋就打包了饭菜,直接拎了过来。

“正准备叫个饭呢!”

凌云挪出一条凳子示意穆婉秋坐下。

“店里就你一个人啊?之前我还见到有一个中年大叔呢!”

穆婉秋环视四周,确定店里面就凌云一人。

“别看了,就我一个人,老板出去有事儿,让我把店看着就行。”

凌云拿起一双一次性筷子递给了穆婉秋。

“你们这老板也真够心大的,居然敢把这么大一家店,交给你这个实习期的小学徒看着!”

“对了,晚上我们去临江路那边看演出好不好?好像有一个叫可可的酒吧开业,请了大网红杜春雪捧场,我也想去看看!”

倒不是因为穆婉秋追星,而是因为杜春雪是和穆婉秋毕业于同一所大学,而且两人还是同班同学。

虽然说毕业以后两人就没有任何交集,不过在得知人家现在已经是大网红之后,穆婉秋还是免不了打心底里觉得自豪。

更是逢人就说,那杜春雪可是她同学。

“好,那你下班了直接过来,我这边随时都可以下班!”

之前刘岩在离开的时候就已经交代过,如果没什么生意的话,六点就可以关门。

钥匙凌云自己收着,隔天早晨九点之前过来开门就行了。

下午的时候店里面并没有再来病人,倒是有几个老太太坐在店里明目张胆的蹭空调,居然还问凌云介不介意。

而就在快要到下午六点,凌云准备关门歇业的时候。

来了一个身材高挑,东张西望显得有些慌张的女人闯了进来。

而这个女人刚一出现,凌云便察觉到了她身上带着浓浓的血腥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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