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腐坏(18、审问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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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芷明带着两份复印件走到一号审讯室去找吴少卿,他还没走近就听见审讯室内传来很大声的呼噜声,想来应该是那喝醉酒的流浪汉发出来的吧。
他走进审讯室,王黎明连忙将自己的座椅让给了白芷明,白芷明将其中一份复印件递给了吴少卿,两人埋着头仔细地开始阅读这封信。
信上是这样写的:
精神状态:
幸福
致一点都不可爱的坏东西:
今天跟你们告别,因为你们坏掉了,也被我处理掉了,尤其是我的右脚掌终于不再瘙痒了,这个问题折磨我已经太久了,所以如今被处理好了,让我的精神状态十分幸福,对了,精神状态用幸福来形容对吗?不管那么多了,总之就是特别的幸福,那种幸福让我的器械们也感受到了,所以她们的表现一如既往得好。
另外就是,取下那个小东西之后,我觉得外面不那么吵了,尤其是我妈的声音也随之变小了不少。
虽然有句名言叫做:存在即是合理的。但你们的存在是不合理的,你们想知道为什么吗?
哈哈,因为你们是腐坏掉的东西,所以你们没有存在的价值,没有价值的存在还能合理吗?
这一次,我妈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一直默默流泪,我看得出来,那是欣慰的流泪,为的是我这个让她骄傲的儿子技艺精湛,同时那又是感谢的眼泪,为的是我将她的坏东西都一一去除了。
对此我很高兴,她终于理解了我,但是同时我也发现现在她身上还有东西在慢慢坏掉,而我不能在完全腐坏之前将它们去除,只能再等几天,估计也就两三天吧。猫粮没有了,我在找新的合伙人那天买了一大袋,这几天都是吃的老板新推荐的豌豆杂酱面,那些可爱的小豌豆,像极了手掌上的那个豌豆骨。
其实比起我妈,我的身体腐坏速度比她要快一点,但为了整个工程的顺利,我必须忍受那些腐坏的坏东西在我身上作恶。你们知道吗?我在工作的时候,以前的我妈走进来,为我端茶递水,还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
我在想啊,为什么以前的妈妈那么好,却就不见了呢?取而代之的一个啰嗦吵闹不依不饶的老妈。其实或许我内心是有答案的,在我得知那个真相之后,我就知道我的好妈妈会离开我,而这个老妈会永远存在于我的生活中,想到这一点,我难过地流泪了,那种难过你们懂吗?无奈的难过,没有底线的难过。
我爱过她,也恨过她,但在经过我对她一系列的改造之后,哪怕以后都需要我照顾她,但至少她慢慢变回去了。我也不知道你们最后的归属是被火化了呢?只要你们离我们远远的,都好过你们长在她身上。
2018年11月4日,临别赠言
吴少卿和白芷明刚看完信,胡筱婷已经带着从医院买到的葡萄糖水回来了,她将高糖混进水里搅拌均匀后递给吴卓,吴卓把正睡得香的流浪汉弄醒,让他大口大口地喝下了至少800ml的糖水,随着流浪汉跑了几趟厕所之后,他终于清醒了过来,嘴里的酒气也散发了。
见他渐渐清醒过来,吴少卿开始对他进行问话。
“你叫什么名字?平时都在哪儿活动?”
“我都忘了我的名字了,他们都叫我陈傻子,但是我并不傻,只是在街头生活,有时总要装疯卖傻才有吃的喝的。我一般是在煤电院附近生活,我没有钱住棚房,只能睡大街。”这名叫陈傻子的流浪汉言语清晰地回答着吴少卿的问题。
“你知道你背的包袱里装的什么吗?”
“知道啊,就是那些假人的手手脚脚嘛。还挺沉的,也很凉。”
“你在煤电院附近生活,那里离你出现的沙河边很远啊,一个在东门一个在西门二环边,你是怎么到的沙河?你知道从煤电院到沙河的路吗?”
“我在C城流浪了好多年,很多路都很熟悉,自然找得到路啊。你问我怎么到的?当然是走啊。我十一点多就出发了,我本身又喝醉了,路上还摔了两跤,走了好几个小时才到沙河。”
“是谁给你的这些’假人的手脚’?你记得他的样子吗?”
“是个年轻人,戴着口罩帽子手套,他给了我200块钱,让我将这个包袱扔到沙河这边那个工业博物馆附近就可以了。200块钱,够我喝好多酒呢!”说到这里,流浪汉已经完全清醒了,言语中对于自己来路不明收的钱得意洋洋。
“那人跟你说话的时候,有没有让你戴手套什么的?”
“我一个浑身都脏的人戴什么手套嘛。”
“这个包袱是你原本就有的,还是他直接给你的?”
“他直接给我的,都包好了,但我虽然叫傻子但我内心亮着呢,所以我仔细摸过包袱里的东西,摸着象是一截一截的,他人就告诉我他是做雕像什么的,那些都是做废掉了不要的东西。后来也没多说什么,我拿了钱买了酒一边往东门走一边喝酒。后来莫名其妙就被你们给抓了,我现在肩膀还疼呢,警官,你们是不是应该给我点医药费什么的?”
陈傻子果然不傻,还知道讹钱。
“你当时不跑就不会被摁住了,另外,你还记得那个年轻人身上还有什么特征吗?”
“嗯嗯,记得,他身上有那种血腥味还有很重的酒味,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和我一样也那么喜欢喝酒,所以酒味很浓,但我有种感觉,就是他跟杀过人一样,还有他拄着一根拐杖,左脚还是右脚是包着纱布的,其他的,我就真的不记得了。”
问完这些话,吴少卿告诉陈傻子还要将他留在队里一天,陈傻子知道这里会管饭,乐得其所。
吴卓将陈傻子的笔录重新抄录整理了之后,就将陈傻子带到了休息室。
而白芷明则坐到陈傻子刚才的座椅上,从衣兜里摸出两只蓝色和红色的笔准备继续仔细阅读那封“临别赠言”,他在他觉得有问题的地方,用红色中性笔勾勒出来,再用蓝色中性笔写下他的想法。
但吴少卿此刻大脑里十分兴奋,他从楼梯间上到顶楼的法医室,高声告诉石昕旭:“老石,那个脚掌就是那个年轻人的!你都不用做比对了,刚才那个流浪汉说了,那个年轻人找到他做事的时候有只脚掌包着纱布,由于行动不便还拄着拐杖呢!而且在那封信里,他还写了被切掉手脚的是他妈妈。这人简直不是人,竟然对自己的妈妈做这么残忍的事情!”
石昕旭一下抬起头看着吴少卿说:“什么?是他妈妈?”
“对啊,他自己写的,又写了什么以前的妈妈和现在的老妈,具体的我待会儿再看看信后告诉你。”
“如果是他妈妈的话,但我们之前对于取自于手指的组织和血做的DNA报告上明确显示两人并无亲缘关系啊!也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想到嫌疑人是寻找的受害人。”
“会不会领养的嘛?”吴少卿在说这话的时候自己脑子里一个激灵,接着说到,“对啊,领养的就没有亲缘关系了嘛。我赶紧跟老白说下这个问题。”
石昕旭接着又说到:“我们法证还是要根据DNA报告确定前后两人是否都是同一个人,不过,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之前那个嫌疑人切掉了自己的手指让老谢去扔,现在居然切掉自己的脚掌让流浪汉扔。这不是严重的自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