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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文人风骨方孝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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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初。

历时半个月,五万大军,自江南启程,一路赶往西安府,因为本就不是急事,行军速度缓慢,日行不过百余里路。

渭水河边,这里是昔日秦王护卫的驻扎军营,而秦王改封汉王后,就要从西安府搬去汉中,虽然距离京城还算近,但秦王的封邑全部被籍没充公,而因为汉中距离西安府过近。

怕是等到朱樉返回的时候,他的兵权,也要被削一波。

毕竟,西安府作为都城,这方圆三百里之内,除了朝廷,怎么可能允许其他藩王在这里拥兵自重。

一旦事情有变,那是给添麻烦啊。

历时九个月的时间,赵晨返回西安府。

朱标一行四人,站在渭水河畔的那座山头上,赵晨只是陪在后边,这一路上,朱标身边的人,他也都是熟络了些。

至少混了个脸熟,能认的清楚,谁是谁。

而此时在他们四人中,就有一个名传千古,野史流传的大人物,那个首创诛十族的主人公,方孝孺。

不知道这件事情具体真假,但想必不可能是真的,几千年青史,诛九族的事情都是有数的。

更何况是诛十族了。

只不过此时,方孝孺,还是一副白面书生的模样,比朱标还小两岁的他,至今还没做过官,虽有贤名在外。

根据赵晨这几日的观察,实则外强中干。

“赵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这里呐,老二说,在这里看渭河的景色,是最好的。”

朱标双手背在身后,望着下方的渭水河,川流不息,永无尽头。

“殿下说好,那自然是真的好!”

没有停顿,拍马屁嘛,谁不会呢,只是他以往懒得做这种事情罢了。

这个时候,一旁的男子,身着甲胄,面色红润,腰间挂着一把钢刀,右手时刻按在刀柄上。

似乎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他都会第一时间拔刀杀人。

这人赵晨也见过许多次了,一路上都是他在护卫朱标的安全,说他是朱标的贴身保镖,毫不为过,那真的是,日夜守护在侧。

每每赵晨看见他的时候,他都是一副严肃威武的表情,不苟言笑。

“殿下,已经接下了长安县防务,可以入城了!”

这时,又一位老朋友出现在视线里,吉安候陆仲亨。

蓝玉和耿炳文在辽东,徐辉祖和朱樉在西北,那些真正的开国功臣,早已死了大半,斯人已逝,剩下的,能领兵的,也只剩下陆仲亨等少数几人了。

“入城吧,先把馆驿清理干净,住在别的地方不舒服,还是馆驿舒心。”

朱标转过身,也不停留,美景再好,也要守住这万里山河,才能长久的看下去。

常升来到赵晨身边道:“听说舅舅的那个义女,祖籍就是西安的,是跟你逃难去的应天,这件事,真的假的?”

看起来不苟言笑,时刻板着脸的常升,忽然间好似变了个人,突然八卦了起来。

“原本都约定好了,这次一起返回西安的,现在好了,他被关在了金陵,真的是……”

无可奈何,赵晨一想到王谊被关在金陵,而自己却在西安,按照朱元璋的说辞,怕是要在这里奋斗三年了,三年之后,等他过来了,估摸着,赵晨的孩子都能跑了。

三年分别,这也就是古代了,要是扔后世,怕是早就头顶呼伦贝尔了。

“在金陵也好,这样在外边就可以安心干大事了。”

常升面色平静,他已经有过太多次这种经历了,早年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父亲出征,他们就是人质留在大本营。

如今轮到他们这一代人,自然规矩是不能乱了。

而且,家眷不在身边,确实可以大展拳脚,好生拼搏一下。

朱标走在前边,似乎听到了常升和赵晨在后边交头接耳的说着什么,轻咳两声,清了清嗓子道:“赵晨,你不是要做工厂吗?一会进了城,去找知府,让他帮你张贴告示。”

“另外,你要招多少工人?钱带的够吗、”

朱标话音落定,一旁的方孝孺顿了顿,对着赵晨的方向翻了翻白眼,冷嘲热讽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赵大人一心只为铜臭……”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方先生,吃了苦,就一定要做人上人吗?吃了苦,就一定能成为人上人吗?”

“那如果吃了苦就能成为人上人,那些田里辛勤劳作的百姓,他们怎么还没有成为人上人?谁又能比他们还辛苦?”

这方孝孺也不知为何,或许是因为赵晨横空出世,成了朱标身边的大红人,大红大紫的那种。

而方孝孺也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一直被老朱压着,如果不是这次迁都的事情需要人手帮衬,方孝孺现在还被抛弃在翰林院进修熬资历呢。

这一路上,他对赵晨的冷嘲热讽,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似乎两个人,天生的不对付。

“吃得苦中苦,当然要做……”

说了一半,话音突然止住,好似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愣了半晌,也无法取出来。

见到方孝孺吃瘪,赵晨摇了摇头道:“如果读书,吃苦,只是为了成为人上人的话,如此功利性的目标,功利性的价值观,真的是好的?”

“十年寒窗,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还有一句话怎么说的,百无一用是书生。”

怼人的功夫,也是丝毫不差,方孝孺和他不对付,又不是他和方孝孺不对付。

之所以方孝孺会如此,怕也是因为知道赵晨的出身,而看不起赵晨,也只有如他这种老学究,会如此作态了。

反而在这件事情上,作为武将,勋贵出身的将门,对出身的看重,要小了许多。

至少陆仲亨这个伯伯辈的,亦或是常升,比赵晨大了七八岁,那徐增寿,陆结,可从来没说过,在出身上看不起人的。

“哼,黄口小儿!”

方孝孺心中生着闷气,也不知心里在专研着什么,跟在朱标身旁,一言不发,气的手都跟着抖起来了。

“嗯……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啊,为什么呐,因为书生懂的权衡利弊,精致的利己主义啊。”

赵晨在中世纪的大明朝,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虽然他只见到了前半句话,但后半句在后世早就被验证过无数次了。

每一个人,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为了自己,他们真的可以抛弃一切。

“你,你!”

方孝孺指着赵晨,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打不过,怕是这个时候要冲上来和赵晨分个死活。

“瞧瞧,瞧瞧,我记得夫子是佩剑的,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不知道方先生学了几样。”

“论语中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躟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方先生,可会射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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