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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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布从手腕上一圈一圈解了下来,骨节分明的五指托着我的手背,另一只大手从边上的药碗里舀了一勺子乌黑的东西,轻轻把那东西敷在了我的伤口上……“嘶……”我觉得有些疼,下意识的缩了缩胳膊。他抓紧了我的手背,不许我乱动,昏暗的烛光倾撒在他的后背上,清晰勾勒出他芝兰玉树的倜傥轮廓。金眸在昏暗中仍显得勾人心神,男人此刻的装束与先前不一样了,换了袭简单的深青色广袖长衣,衣角描绣浅银色祥云纹,未加外袍,攀满暗青龙纹的腰带将男人的腰束的十分……好看。显细!我以前还从没见过,有男人的腰这么细,这么好看。三千青丝散逸的垂在背后,发尾处只用一条墨色的发带系住,看起来慵懒而又尊贵。不像早前那么盛气凌人了,现在靠近,还能感觉到他……有些温柔。他的容貌本来就好看,无论怎么打扮,都是一副世间少有的天人之姿,只是现在的样子,比较随意些,我在他边上瞧着,也顺眼点……“本帝换件衣服,你就要目不转睛的看上半刻钟,本帝要是每天都换新衣服,你岂不是要把本帝的身体给看出个洞?”他无情无欲的开口。我心虚的慌忙收回目光,别过头,死鸭子嘴硬道:“谁看你了!别臭美了,我只是、只是刚睡醒没回过神。”他沉笑一声,唇角扯着意味不明的弧度。手上动作轻柔的给我重新缠好纱布,安静了半分钟,他低低道:“你不该用血供奉本帝,你可知要不是本帝发现的早,你就要被本帝的灵力吸干真气了。凡人以血供奉灵物,一次最多,也就三滴。你倒好,一次给了半杯。本帝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了。”“宋连说我的血对你有用,我怕你真的一辈子都不出来了,就想着反正也就一点血而已,现在放了以后还能养回来,我给你多一点,你也许就能早点好起来了。”“嗯,的确有用。”我突然后知后觉的一把抓住他的手,激动欣喜道:“所以,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至少得十天半个月才能有反应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出来了,身上的伤呢?好一点没有?可有感觉哪里还不舒服?你还要血吗?要血我还有!”我这一连串的问题大抵听的他有点头疼,他抬手,揉了揉额角,嗓音平平没有起伏:“本帝与普通鬼魂不一样,即便今天没有你的血供养,本帝修养个三五天就能出来了。本帝的伤好了些,只是内伤尚未恢复,须得慢慢来,不过无碍,这不影响本帝的杀伤力。”我一愣,呆呆的吸溜了一下鼻子。他垂眸,深深瞧了我一眼:“你的血,还是好生保存着吧。你的血里有种特殊的力量,对本帝的确很有作用,但对旁的鬼物而言,也是不可多得的补品。本帝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一身都是宝,怪不得是个年少早亡的命格。”我
被他的话呛住,惊奇问他:“啥?我的血成了鬼物的补品?”“嗯,现在知道你为何生就是招鬼的体质了吧。你体内压着一股不寻常的灵气,你的血,更是功效奇特。你眼角这朵花,本帝虽然还没弄清楚来历,但本帝敢断定,它的来路不凡。本帝以前还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凡人,要想弄明白你这辈子到底为何如此特殊,恐怕还得从你的前世查起。”我惊讶的张大嘴:“前世?”他颔首,但又说道:“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本帝现在还不能回酆都城,等以后本帝有机会归位了,再帮你调查清楚也不迟。”归位,酆都城……我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惶恐到结巴的审问他:“你你你、你不会真的是那画,画里的鬼吗?”“你有没有发现,”他故意朝我凑近些,眉目和善道:“知道太多事的人,容易命不长?”我:“……”不和我说就不和我说嘛,拿死吓唬我一个弱女生,算什么梁山好汉!“算了我不问了。我要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记得走的时候把蜡烛吹了。”我很不爽的又原地躺了回去,还特意翻个身,不再看他。早知道他这么强大,用不了几天就能离开画卷下地了,我就不割腕给他血了。白瞎了我这半杯血啊!他就是个白眼狼,白眼狼!我闷闷不乐的睡了,身后人一声轻笑后,随着烛光的熄灭,也终于销声匿迹了。——翌日。小宋连与小蝴蝶见到他恢复的这么快也快要惊呆了。两小家伙缠着他嘀嘀咕咕了一上午,他倒也有耐心,竟没觉得烦,就那样平平静静的与小家伙们共处一室度过了整整四个小时。午饭照旧是做的阳春面,他们三都挺喜欢吃。小蝴蝶和小宋连中午吃撑了,我还没洗完碗,他两个便结伴去偏厅睡大觉了。至于那位鬼大人,本来是要帮我洗碗的,我本来也是要同意的,可一回头看见他长衣及地,青丝如瀑,丰神俊朗的尊贵形象……我顿时觉得让他下厨房简直就是对我眼睛的侮辱!美好的东西,就该将他供着!我将他推出厨房后,他告诉我,他在二楼我隔壁的厢房等我,让我洗完碗就过去寻他。我答应了,然后欢快的把锅碗瓢盆给十分钟内洗完了。去找他之前,我想起了门口廊台上还放着两个梨子,遂拿了梨子,又好心的给他煮了壶梨子茶一道捎过去。推开他房间的门时,他正在房里窗户口下提笔挥洒笔墨。我凑近了瞧,见他长桌乳白的宣纸上已落着‘海晏河’三个遒劲有力的毛笔字,剩下一个‘清’尚在缓缓运笔中。果然是古人啊,这字写的也十分霸气侧漏!梨子茶放在了桌角一边上,我羡慕的靠近他,无比欣赏的道:“你这字,写的真好看!海晏河清,天下太平。这四字寓意特别好。那个……你要不然写完后,把这四个字送给我吧……我这老房子里也没
什么字画来装饰一下,看着实在太简陋。以前我就有想买别人的字来挂的冲动,可毛笔字这种物件吧,没有名气的书法学习者,写的太一般,买来挂着也没什么意义,但凡以后家里来了个懂字的人,一瞧见家里挂着的都是很一般的字,岂不是平白无故招人笑话,拉低咱们的品味档次。而有名气的书法家,一幅字又太贵……我也买不起。正好我瞧你这字写的就很不错,你把这幅字给我,我裱起来挂正堂,这屋子又是咱们一起在住,我把这里打理的好看整洁点,你住着也舒心不是?”我歪着头满含期望的凝视他,他写完最后一个清字,唇角上扬,却不曾抬目,毛笔放在了笔搁上,他揽袖伸手,把那幅字拎了起来,若有所思的瞧了一阵,随后……双手拿着字,转身,宣纸一合,把字递给了我。“一幅字而已,想要就拿去吧。”他大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