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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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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学校从来都没有举办过正式的校花评比,但洛宁早就是大家眼中公认的校花了。

要是说学校里面长相比她还要精致的女生也不是没有,但她无疑是最有气质的那一个。

洛宁是那种典型的古典美女,不需要过多的外在修饰,黑长直的头发,鹅蛋脸,丹凤眼,仰月唇。

虽然并不是现在主流大众喜欢的那种美女,但恰是这点,让她看起来更清新脱俗。

虽然她平时和普通的大学生一样,住宿舍,吃食堂,坐公交,双十一的时候,也会在淘宝上货比三家的看上半个月。

但学校里面的同学都知道,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她身上穿的衣服,背的背包,戴的首饰,随便拿出一样,都是一个普通大学生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

通常这样的人,应该是全校女生公认讨厌的对象,但是洛宁恰恰相反,她不张扬和谦虚开朗的性格,很受大家的喜欢。

但在感情上,她是即主动又含蓄的。

她和楚斯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大一上学期期末的时候。

因为情人节几乎都是在放假的时候,所以圣诞节,是在大学校园里面,氛围感最重的节日了。

像洛宁这种长相性格俱佳的美女,身边向来是不缺乏优秀的追求者的。

当然,不优秀的也存在。

去年圣诞节的那个人,应该算得上是典型了。

去年圣诞节,洛宁和室友们一起参加完社团准备的活动,就回寝室了。

在路过寝室楼下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地上摆着鲜花蜡烛什么的,还调侃是哪个美女又要“倒霉”了。

没想到半个小时还没到,就知道那个倒霉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洛宁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了,这段时间,她在学校里几乎无论是去哪,都会在路上碰到他。

洛宁不是外貌协会的人,之前的追求者中,长相帅气的也不占少数。

但洛宁的目标很明确,真的要是交男朋友,她还是很看重个人品质的。

先不说这个人肥头大耳的,看的出来他每次来看洛宁的时候,都是精心搭配过的。

只不过,仅仅只是搭配。

除了他明显有点发蜡用过量的大油头之外,每次看到他满是褶皱的衬衫,和漏在皮带外面的衬衫衣角,那双好像从来都没有擦过的皮鞋,

还有他总喜欢不分场合抠鼻子的习惯,让洛宁每次见到他,都尽量的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甚至连他手中的单支玫瑰都不敢接过。

品味改变很容易,个人习惯想要改变,很难。

但这些都不是洛宁最讨厌他的地方,洛宁最讨厌的是他说话的语气,和他傲慢的态度。

这是洛宁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明白,大众口中的“普信男”是什么。

虽然洛宁见过他很多次,但是从始至终,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第一次见面和她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是说:

“我们公司的人都叫我余老板,你就叫我余总就行,我喜欢别人这么叫我。”

一个社会人士,天天在她们的校园里,装作和洛宁偶遇的样子。

还,这么......油腻。

洛宁不是没有拒绝过他,而且不止一次。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算是彬彬有礼的,洛宁也没有让他难堪,拒绝的也算是比较委婉。

洛宁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正常人都能听懂的话,怎么到他那里就变成了“天书”,甚至还曲解出了另一重含义。

“你看你还是挺关心我的,拒绝,还怕我伤心~”

他的每一句话,都在挑战洛宁的认知底线。

从那天以后,他就经常频繁出没在她的身边,不管她的身边有没有同学,还是其他人,都会装作很熟一样想办法靠近她。

而且每次都会带一支玫瑰,和他屹立不倒的公司大老板人设。

时间长了,就算是再善良的人,也会被他逼的暴走,洛宁也和他红过脸,可是他却更加变本加厉了。

话里话外总是暗示洛宁和那些爱钱,爱名利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

说看不上他只是因为她眼高手低,喜欢那些徒有其表的人,对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视而不见。

有的时候洛宁身边的朋友实在看不过去了,帮她说话,也会被他从头到脚数落一番。

说的话,语言逻辑都不通。

几次三番下来,洛宁越来越能感受到这个人的极端,所以最后选择了报警。

那之后,难得有了一段平静的日子。

也是在那之后,警察告诉她这个所谓的余总根本就不是什么公司的大老板,他压根连工作都没有,就是无业游民一个。

而且,以前他也因为骚扰别人,被他们警告过一回,只不过没想到这回他竟然算盘打到了学生的头上。

果然警察出面,事情就好办了很多,但没想到他竟然会选圣诞节这一天又来。

他在楼下用着扩音器和她道歉,那用的词藻和语气,分明就是洛宁已经和他在一起很久,因为某件事情正在闹不愉快的小情侣一样。

甚至还有很多不堪入耳的话,也被他用及其正常的语气说了出来。

要不是洛宁是当事人,知道真相,否则说不定真的会觉得他说的话都是真的。

这个人,明显就是想搞臭她的名声。

但因为之前警察来过学校,而且,学校也就此事做了通报,学生们也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再说洛宁的人品在同学看来都是极佳的。

还有最重点的,所有人都知道,洛宁不瞎,就算是瞎了,也不可能和这样的人在一起。

所以就当洛宁准备报警的时候,不知道是哪个宿舍的姐妹,直接一盆凉水就泼了下去,嘴里还喊着非常经典的“国粹”。

别的宿舍也都纷纷效仿,他也看情况不对,就落荒而逃了。

后来这件事情被人拍了下来,上传到了抖音,他的个人信息也被人挖了出来。

随着事件发酵,网上也出现了很多模仿他说话语气的视频。

「我们宿舍的人都叫我李爸爸,你就叫我爸爸就行,我喜欢别人这么叫我。」

诸如此类,满满的批判性质。

可就当洛宁以为这件事情,应该也就到此为止的时候,他又再一次的找上了自己。

就在期末考完试的那天,因为同寝室的室友丹丹没有买到当天的火车票,自己不敢住,洛宁索性就在寝室多待了一天。

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也都放假了,就剩下两个档口,

她们索性就出去吃饭了,就在晚上回来的时候,她们两个在校外被“余总”转了空子。

虽然他很胖,但毕竟是一个男人,两个女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不仅洛宁挨了几巴掌,室友丹丹也受了点擦伤。

那天,是洛宁第一次见到楚斯辰。

就在她摸索着找寻不小心掉在地上的手机的时候,感觉到了一直拉着自己手臂的手突然松开了。

随之而来的就是骨头断掉的声音,还伴随着那个胖子的惨叫。

洛宁第一次知道,原来骨折的时候,是真的能听到声音的。

洛宁来不及多想,也没有看发生了什么,赶紧拿过了手机,报了警。

那个“余总”也不知道是听见她报警了,还是深知自己打不过面前的人,再一次落荒而逃了。

“没事吧?”

这是楚斯辰和她说的第一句话,尽管周围并没有那么黑暗,但那时洛宁还是没有看到他的样子,只是觉得,

他的声音,很好听。

但还好,这附近就有巡逻的警察,没过多久警察就到了,也帮她留住了正要离开的楚斯辰。

直到到了警局,洛宁都不敢相信这么俗套,只会出现在电视剧情节里的英雄救美,竟然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也是那天,她才知道他叫楚斯辰,也看清了他的脸。

尽管在警局除了他的名字,年龄,专业,和自己是同一届的校友之外,一无所知,

但是回到宿舍之后,室友丹丹却向她科普了不少关于楚斯辰的消息。

楚斯辰虽然和她不同,不是校草,但是他却也有一个头衔,就是医学院的大才子。

“楚斯辰,他你竟然都不知道,他是南宁本地人。当年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的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

“按照他的成绩,去北大,清华都有可能,却来了这里,奇怪吧?

“相貌好,个子高,而且你别看他挺瘦的,他身上可都是肌肉。”

“你见过?”

“那倒是也没有,但我看过他比赛,他打篮球可帅了,而且他还参加了跆拳道社。今天领教了,你看他三两下就把那个胖子打跑了。

“还有,我从来都没有看到他和哪个女生走的近,有很多女生和他告白,都被他拒绝了。

“洁身自好,唉~太完美了。”

他是丹丹心目中的完美男人,也是这一天经她这么一说,洛宁心里面也有了一丝不一样的感觉。

可真正说洛宁感觉到喜欢上他,是在放假几天后,警察再次把他们两个叫到了警局,而原因只是,当时的那个胖子。

死了。

警察在那天她们报了警之后就开始找他。

其实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根本就不需要跑。

而且要是说当天晚上受伤最严重的人,就是胖子自己,而且受害人洛宁也没有要深追的意思,

这件事情,顶多可能就是拘留几天。

教育教育,连故意伤害都算不上。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情况,警察找了他五天才找到他。

他的尸体是在河边被找到的,按照监控录像来看,他被发现时,丢在一旁的衣服,就是洛宁报案那天穿的那身。

当时他的右手手臂骨折,但是并没有任何就诊记录。

发现他的时候,手臂不仅没有进行过类似包扎之类的简单处理,而且还有明显的二次伤害,

伤口已经呈开放状态了,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已经碎掉的白骨。

而这,仅仅只是一处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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