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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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夏骑着三轮车回到自己租住的地方,天已经完完全全的黑了下来。
秋天的天气虽然还很热,有秋老虎之称,但是已经日短夜长,才傍晚六点多钟就天黑了。
从碧湖到茶山凤舞,足足有三公里那么远,而且很多都是斜坡,没有一定的体力是爬不动的,林初夏回来的速度其实已经很快了。
本来她想买一部电动的,后来想到环保这一点,还是选了用脚踩的。
她自信自己有体力将每天的货都按时的送完,也当做是一项很好的运动。
所以她就算很能吃,但是一点胖的迹象都没有。
小区里的灯光非常明亮,许多人吃过晚饭后,已经悠闲的走出家门来到洁净优美的人行道散步了。
这里的房屋没有地下车库,房子是按街道来区分的,每条街道都有大量免费的停车位,宽阔的双向两车道,以及两边铺了红砖的人行道,还有修理的很整齐的花基。
南湖小区三面环山,特别是茶山凤舞,背后靠着连绵起伏的茶山,空气特别的清新,走在洁净的人行道上,人们不断闻到的都是各种花香的味道,简直令人心旷神怡。
这里的洋房层数不高,每栋都只有五层,地下每户都是带着花园的,花园的面积有大有小,但是每家每户几乎都会种上鲜花和果树,特别是桂花,现在正值开花期,所以到处都洋溢着桂花香。
“小夏,你今天怎么这么晚呀?衣服为什么湿了?”路上有些认识林初夏的人跟她打招呼。
他们的视线有些好奇的看着林初夏,因为她的衣服和头发还是湿的,一点也不像出汗的样子。
林初夏来这里居住的日子虽然短,但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加上她热情开朗的性格,所以已经跟许多街坊认识了。
“是呀,今天遇到一点事,所以晚了一点。”林初夏也没有跟他们多说,匆匆的拉着三轮车进了家里的小花园里。
此时她家里已经亮起了灯。
如果是平时,她还会停下来跟他们说上一两句,但是今天这种情况,她都不好意思逗留。
“林初夏,你这是怎么啦?怎么变成落汤鸡啦?”安慕希看到走进屋子里的林初夏浑身湿透,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有点吃惊的问。
安慕希是林初夏的大学同学,两个人从认识的那一天起,关系就非常的好,好到简直令其他的同学羡慕。
所以说人与人的缘分是非常奇妙的。
她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是安慕希出钱租的,不过安慕希是一个千金大小姐,一点家务活都不会干,基本都是林初夏来干的。
反正她们是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就出力,两人相处非常的融洽。
她们租的是带花园的一楼的房子,目的就是方便林初夏来做农家乐生意。
当初她听到林初夏想跟她借钱租这里来做农家乐生意的时候,早就想离家出来生活的她真是万分高兴,立刻的就与自己的父母商量这件事情。
说实话,她家里虽然住的是豪华别墅,甚至家里做饭和家务都有佣人做,但是她的母亲经常约一帮朋友来打麻将,可以说是一年365天就打了300天,打完麻将后还要在家里做美食吃,一整天都是热热闹闹的,就算是性格活泼的她也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她感觉到自己的家里变成了公共场所,已经给她和弟弟的生活造成了困扰。
不过,她和弟弟都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他们经常要从母亲的口袋里拿钱,而打麻将却是她母亲唯一的爱好。
虽然她的母亲喜欢打麻将多过爱他们兄妹,但是他们还是跟母亲亲近一点,也许是因为她父亲忙于生意,也经常出差,陪伴他们的时间不多吧。
她家在城里还有两套房子,是为她和弟弟准备的房产,她想搬出去自己住,但是他父母不允许,说她一个人住他们不放心,所以她觉得现在和林初夏一起合租的话,他们是一定会同意的。
安慕希读大学的时候,就经常的带林初夏回家住了,她的父母对林初夏都非常熟悉了。
她父母对林初夏的评价非常高,说她善良开朗,积极肯干,是一个很优秀的正能量女孩子,要安慕希多向林初夏学习。
果然,她父母听到她和林初夏一起合租,还是勉强的同意了,因为他们相信林初夏会照顾好她的,不过要求她每个周末都回家吃饭。
对于这个小要求,安慕希当然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她和林初夏都是没有叛逆期的人,一直都是比较听父母话的人。
如果家里不是这么多母亲的麻将友出出入入的话,安慕希还是挺喜欢在家里住的,因为在家里什么都不用自己操心,但是她母亲唯一的爱好就是和一帮好姐妹打麻将和做美食吃,她觉得不让母亲打麻将的话,母亲肯定会疯的。
但是能和林初夏住在一起的话,她也非常向往的。
她知道能干的林初夏会将家里的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而且有空的时候两人可以一起去逛街吃饭买衣服,也可以穿着一件睡衣在家里走来走去,葛优躺般的在沙发上看手机、电视和书。
她觉得悠闲自在,无拘无束,这才是家的样子。
关于租什么地段和哪个小区来做农家乐的生意比较好,林初夏可是和安慕希商量了很久,最后才慎重的选择了南湖小区。
因为这里是全市最大的一个小区,入住率虽然只有五成左右,但是人数也是非常的可观,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业主生活比较富裕,东西卖贵一点人们都可以接受。
这里离市场比较远,很多人都不想开车到五六公里外的市场买菜,而开车到市场后没有位置停车,也是一件让人非常无奈的事情。
小区里面也有一间小规模的超市,但是蔬菜品种肯定不及市场的多,如果有新鲜的农家菜送上门,肯定很受大家的欢迎。
林初夏的家里离城里有五十公里那么远,在一个大山里面,田地不是一大片的那种,而是分散的很厉害,但是这里有清澈的溪流,甚至还有全市唯一的一条瀑布,有远古时代留下来的植物沙罗树,还有远近闻名的禾雀花,鸟语花香的,因为生态环境好,所以种出来的蔬菜也是非常的好。
虽然村里有一条省道通向城里,但是很多菜贩都不愿意跑这么远的路来这里收购农产品,而是到城里更近十公里的小镇上收购。
村里种的农产品比较单一,很多都是单家独户的种,不是喂鸡喂鱼就是烂掉在田里,林初夏看到这些就感到非常可惜。
她觉得在这样山清水秀的地方种出来的蔬菜,一定非常受城里人的欢迎,因为现在人们都追求健康养生的食物。
现在很多地方的河流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污染,人们总是担心市场买来的蔬菜是不是脏水种出来的,还要担心农药的残留问题。
而林初夏之所以一心要做农家乐,也跟她的前男友有非常大的关系。
她的前男友欧阳天是她的大学同学,两个人在大学里相识相恋。
一开始欧阳天是迷恋林初夏的美貌,对她开始了热烈的追求。
林初夏青春年少,初入校园也非常的单纯。
她觉得欧阳天斯文有礼,对自己也关怀体贴,感觉他是个不错的人,于是也就答应了他的追求。
两个人也曾有过一段甜蜜的时光。
当初,林初夏是很真心的对他,但是相恋没多久,林初夏就慢慢的感觉到他在嫌弃自己是个大山出来的女孩,嫌弃她的父母是耕田的。
林初夏虽然是农村长大的女孩子,但是她也有着强烈的自尊心,既然欧阳天未结婚就已经嫌弃自己,她觉得也没有必要再跟他在一起,于是果断的选择了分手。
林初夏雷厉风行的分手令欧阳天目瞪口呆,觉得自己才是被嫌弃的那一个。
安慕希看到欧阳天那沮丧的表情,心里可是爽歪歪的,觉得林初夏真是太可爱了。
林初夏觉得找男朋友,就要找一个真心对自己的,可以包容自己不足的,只有这样,两个人的日子才能过得长长久久。
她承认当初被欧阳天的花言巧语蒙蔽了双眼,觉得以后一定要擦亮眼睛找男朋友。
欧阳天其实内心也是很矛盾的,他自己是喜欢林初夏这个人的,认为林初夏貌美如花,温柔能干,对他也非常的体贴,但是她的家庭环境,他却有点接受不了。
欧阳天跟林初夏回过一次家,看到林初夏家虽然不是泥砖房,但是只有简单的一层,屋内没有什么装修,家具也是非常的简单,一看家境就是不好的。
林初夏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也没有读什么书,就在家里务农,欧阳天就更加的不喜欢了,觉得以后自己可能要扶持他们,肯定会拖累他的。
而且他认为林初夏不可能不顾他们,因为她与家人的感情非常的深厚。
他内心的想法慢慢的在日常的言语中表达出来,林初夏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又怎么会感受不了呢?
林初夏作为一个农村女孩,虽然是来到大城市读书,但是她从来就不掩饰自己是一个乡下女孩,她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出身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热爱自己的家乡,也热爱家乡的亲人,他们虽然是穷了一点,但是她愿意尽自己的努力来帮助他们,而不是嫌弃他们.
于是,她就创建了一个农家乐。
欧阳天看不起她是农家女出身,看不起农民,她偏偏就要干跟农民有关的事情。
本来凭她的美貌和学历,她是可以找到一份轻松的文员工作的,但是她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想凭着年轻来拼搏一番。
她相信有一天,自己会让欧阳天高攀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