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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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更准确一点,某一股不为人知的力量非得要我去官府一遭了。
丐帮人无权无势,赖皮耍横红口白牙信口雌黄的本事却让常人自愧弗如。若真告到了官府,保不齐那油肠粉面的城主老儿会为了息事宁人,治我一个蓄谋杀人的罪名,届时我纵使冤比窦娥也跟着王四死翘翘了。
我狠狠瞪了一眼地上死相难看的王麻子,骂道,“你这人,活着坑蒙拐骗,坏事干尽,色胆包天想非礼于我,死了还不忘坑我一场,甚是可恶。”
人横竖一死,而我又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死便死了。只是我记忆全失背井离乡死了也是孤魂野鬼无所归依,身世明了之前,还是不死为妙。
跑路还是见官,这是一个伤神的问题。
靠着柱子前思后想,尚未想通透,周公君已然再三相访了,也罢,待我打个小盹儿养精蓄锐再做打算。
大抵眯了半个时辰,我起身从城隍爷泥塑下扒拉出陈大娘给的另一套旧衣,决定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临走前愤愤踹了王四一眼,决绝而不甘。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安身之所,就这么没了,没了。
夹着包袱尚未跑出城隍庙,便被一从天而降的灰衫男子拦了个正着。
“更深露重,姑娘这是哪儿去?”灰衫男子立在风里,衣袂翩跹,一身风霜。他高高的束着发,斜斜的抱着长剑,笑弯了眼脉脉的看着我。
月光下,秋风微动,枯叶沙沙,月光洒在他古铜色的俊脸上,衬得他双眸越来越亮。
我竟然不合时宜的想起戏台上才子佳人的戏文来,心想若我是个情窦初开的深闺小姐,如此光景一来二去,大抵适合发生一段英雄佳人的佳话。但事实是,此刻我落魄至此又急于奔命,彼此无暇风花雪月浪漫邂逅。
算脚程,纵有人快马加鞭投了案,官府再理了案派人过来,以那帮混吃等死的衙役磨磨唧唧的作派,少说也得两三个时辰,此时自然无法赶到;算穿着,此人随性洒脱,更像是个江湖浪子。
所以我推测他只是恰好路过。
本着跑路要紧的原则,我无心和他纠缠,一声“借过”,夹紧包袱小跑着从他右侧落荒而逃。
他却一个纵身拦我身前,硬戳戳将我拽过去撞进他胸膛,双眼微闭哑着嗓子幽幽道:“阿宿,你叫我好找。”
我听着他扑通扑通的心跳,险些喘不过气来。懵了一懵,而后心中雪亮,这“阿宿”听起来暧昧缱绻,想来是是剑城人对相好的称呼。大抵这剑客长夜漫漫空虚寂寞兴致难奈寻花来了,只是荒郊野外人烟归尽这才饥不择食瞧上了我。
老天爷,敢情我今日桃花成灾,方险险保住清白,眨眼又被登徒子缠上了。虽说这前脚走了一帮,后脚来了一个,但后来的这一个提剑带刃,身手了得,委实不是好惹。性命清白,大抵今夜我只能留住一样。
我迅速在心里打了把算盘。他眸清面俊唇红齿白倜傥风流,我一介女丐饥寒不保命如草贱,今夜若迫不得已委身于他,实不算十分吃亏。再看他骨骼清奇气宇昂然将来说不定能成大器,若有朝一日时来运转人前显贵,我或许还能在叫花堆里吹嘘一番这一桩风流韵事。
短短片刻,我便在心里盘算好了一笔风流账,权衡利弊后,要命还是清白的抉择在心中渐渐明朗。
不过这清白或可不要,但明月昭昭秋风萧瑟,地方委实不好。
遂环手抱住他,掂脚在他耳畔轻轻道:“公子,这荒郊野外,更深露重,不若——我们进去再说?”
我将语调放的柔缓暧昧,尽力不去惹恼他。
他身体明显僵了一僵,微乎其微的颤了颤,放开我往后退了两步,想来是赞同了我方才这番提议。
为不显得太突兀,我故作随意的问了他的名字。
他一愣,迟疑片刻,再三盯了我道:“阿宿,你不记得我了?”
我干干一笑,赧然道:“大约失忆太久,小叫花子实在不记得什么时候有了公子这个相好。”
他怔怔看着我,良久没了动静。
难不成不是寻花,是真心真意寻人的?
我松了口气,幽幽提醒道:“既不是相好,这般拉拉扯扯,终归——不大好。”
他忽然又笑了,洁白的牙明媚的笑靥晃得我一个愣神,近前拉住我的手,语言极尽温柔:“相好,嗯,阿宿说的不错,我就是你的相好,两情相悦的相,心头欢好的好。”
他亲热的一口一个“阿宿”,我被肉麻的鸡皮疙瘩落了一地又一地。
真也好,假也好,既然他说是,那便是吧,反正横竖我是没说过。我做了三个多月的叫花,自然不比什么梅兰竹菊高洁,也不似什么海棠牡丹华贵,但好歹也是土生土长的一朵野花儿,今日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算是有人将养了。
“阿宿,你方才形色匆匆,可是遭遇了什么事情?”他眼睛片刻不离我身。
我讪讪一笑,心中突然有种预感,好像他并不是寻人而来,而是为了王四之死。
“城隍庙死了人,我怕——闹鬼。”我声音颤抖神情惊恐,一派小女子情态靠在他身上。
人死如灯灭,人心不如鬼,人才是这世间最恐怖的存在。譬如王四,活着泼皮无赖为祸乡里,死了躺地上倒是十分乖觉,过几日尸身腐烂,还可归于天地滋养万物,无上功德一件。
我暗暗自叹,此番若能成功躲过此劫平安离开运城,遇上饱暖无保,我去投个戏班唱戏也好,毕竟心戏绵绵,演技也的确出色。
他笑笑,顺势道:“我方才听闻,这庙里不是闹鬼,而是出了个个专门害人性命、喝人精血的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