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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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盛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仅对她道:“准备好今晚的宴会,他们都很想你,酒我也让他们换成了度数极低的果酒,允许你小酌几杯,也不知你在美国这五年把酒量练得怎么样。”
余笙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车窗外的景色,一栋栋建筑如光阴一样迅速往后褪去,黯淡了颜色,随着太阳一寸寸没入西山,他们也一点点隐于黑暗之中。
余家是一座偌大的庄园,装修建设皆是辉煌无比,金灿灿的一片而又有着几分艺术性的点缀。
庄园中间那座用水晶建成的喷泉汩汩地流着泉水,女神的雕像在朦胧的夜色中发着浅淡的亮光。
那座雕像不由得让她想起了高中时的亚里士多德的雕像,那是她最喜欢待的地方,同样宋瑾也很喜欢去那里,余笙并不知道他是喜欢那里的风,还是那里的阳光,她只知道,宋瑾一旦心情好了,就喜欢带着零食甜点去那里坐上一个中午,同时,他也总是带着伤去的,打人不打脸这似乎成为了打架一方面的君子守约,可宋瑾的伤痕,总是出现在脸上。
当他坐在自己旁边的时候,校园里总是出奇地安静,只剩一旁的胡桃树上的雀儿发出叽叽喳喳的讨论。
恍然记得那天,她正捧着飞鸟集在那儿细细品读,旁边传出悉悉索索塑料袋的声音,不用去猜她也知道是宋瑾来了,她连头都没抬,习惯地问了一句:“又去打架了?”
只听那撩人的声线轻笑一声:“余同学,你可别冤枉好人啊,我可一点都没掺和进去,坐在后面看戏,谁成想那小子来阴的,抓起一块石头就往我这边砸。”
听到这句话,余笙不由得眉头一皱,把书丢到一旁,转过身仔细看着他,那光洁的额头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疤,周围的血迹都还没有褪去,她心不由得一疼,“笨家伙,躲都不会躲。”
“这点伤算不得什么,余同学,老样子,帮我瞒着点家里人。”他懒懒地说道,语气中有着倦意。
“放心吧,就算你家里人知道,也不会对你做些什么,现在我倒是有点心疼,那个打你的人没事吧?”她从书中抽出那张夹着的创可贴,熟练的把它贴在宋瑾的额头上,哆啦A梦的创可贴在宋瑾那张俊美的脸上竟然毫无违和感。
听着余笙的这句话,他似乎有些不乐意,冷哼一声:“不过让几个人好好教训了一下他,看样子,是我手下留情了。”
余笙笑了一声,继而转过身去继续看书。
突然间,肩部一沉,宋瑾那清澈的声音在她耳畔低语:“别乱动,让我睡会儿。”
盛夏的季热在这一刻好像算不得什么,她的内心比那赤澄的火焰还要热上几分。
书中那些蝇蝇文字在这一刻在她眼眸中融成两个字,宋瑾,宋瑾....
忽然间,她被一阵声响扰醒,悉悉索索的声音来源与她的口袋,身旁装着蒸馏液的手提箱压着自己的衣角,随着车子行驶的晃动而发出声响。
这个口袋中,存着宋瑾最后留给她的纸条。
声音很小,余盛并没有听到。
车窗外车水马龙,灯火人家。美如画的景色却提不起余笙的心思,她拿出那张纸条,并没有看,而是攥在掌心中,瞧着车窗外的景物如已发之箭,迅速往后褪去。
她沉思着,心中那抹异样的情愫突飞猛涨,一如当年,将她好不容易忘却的情感如猛水一般迅速漾开。
纸条的内容会写着什么?高中时的一段时间里,班里开始流行互送纸条来表达对对方的美好祝愿,那时,余笙在班里一直都属于默默无闻的状态,偶尔有几个男生来给她送纸条也都被她谢绝了,当时互送之风太过狂热,随处都是剪纸的身影,弄得班主任老高气得专门腾出一节课来开班会,传祝愿可以,乱扔垃圾不行。
当时余笙与宋瑾是少数的没有参进去的,余笙是因为完全不信这些纸纸张张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运,宋瑾主要是他的事迹太过恶劣,没有多少人敢斗着胆子给他幸运纸,少有的几个女生壮着胆子羞答答地走到他面前把幸运纸递给宋瑾,不巧的是,那天他的心情并不太好,那些女孩一对上他冷若冰霜且带有几分怒气的眼眸时,吓得立马跑开了,徒留几张幸运纸摆在宋瑾整齐的桌面上。
他随便抽出一张纸,余笙好奇地看了一眼,那张幸运纸倒是精致,绿色的纸张中间还点缀着一朵四叶草,周边还作了一些花瓣作为修饰。
“余同学,要不我们也试着玩玩?”他忽然转过头向余笙认真地说道,余笙看到他那张俊美的脸上薄唇勾起;“用来保佑我们的余同学顺顺利利。”
可宋瑾做事风格实在太过轻率,每日也不过临上课的时候随手在作业纸上撕下一块,钢笔唰唰地在上面一划,便把它丢给余笙:“昂,今天的幸运就由你的宋同学交给你了。”
余笙打开一看,里面没有名人名言,没有诗词赋画,只是简单的一个英文单词:Luck。
宋瑾写字十分漂亮,无论是毛笔字钢笔字还是英文,漂亮若同蝴蝶翩跹,简白的一张纸上除了Luck再无其他。
日复一日,每一天都会有一张写着Luck的小纸条准时出现在余笙的桌面上,除了字体稍有变化之外再无其他,有时候余笙忍不住吐糟,而宋瑾却不以为然:
“你的幸运是我给的,又不是老天爷,管那么多干什么,保持好心态,好好享受宋同学送给你的小幸运。”
时复今日,他又给自己留下了一张纸条,时光已去,内容还会和高中时的一样吗?
从小宋瑾就喜欢捉弄她,这一别五年未见,是又起了捉弄她的心思?
内容会是什么,What an idiot?还是如以往一样的Luck?
微垂眼眸,白皙如玉的手将纸条一点一点地舒展开。
宋瑾没有在纸条上骂她傻瓜,也没有如高中时一样祝她幸运。
行云流水的英文字体简简单单地写着一句话:See you.再见?
她紧紧地看着这张纸条,似乎想再从里面挖出什么字来,可遗憾的是,白纸黑字只有这寥寥一句话,重拼也无法再拼出一个单词来。
她敛了神色,重新把纸条揉成一团球,扔到车后座的小垃圾箱中,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黄昏垂落,安静着自己的心神,要忘记,要镇静,要只和朋友一样,不敢逾越。
随着余盛那辆迈巴赫缓缓驶入庄园中,管家也紧随其后,等到余盛停好车后,他忙上来给余笙开车门,看见余笙后,不禁一笑:“小姐,您终于回来了。”
余笙也对他一笑:“刘叔,好久不见啊。”
余盛把车停好后,直接向管家问道:“路上有点事,来晚了,客人们都来了?”
刘叔摇了摇头:“只有几个与余家关系很好的客人提前来了,刚才宋家来了电话,说要晚一会儿到。”
那双冷冽的目光又向余笙打探:“你应该有自己的晚礼服吧?家里的那些衣服都是好些年前的,你应该穿不下了。”
余笙有些不悦,直接瞪着他:“如果我早知道你们要办宴会,我能不拿?行李箱里只有着休闲装,礼服和一些首饰我都留在美国了。”
余盛冷笑一声:“留在那地方干什么,还想着回去?”
刘叔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插上话来:“礼服的事情,二少爷说他早就替小姐准备了一身衣裳,叫各位放心。”
“余沐?”两个人不约而同的说出口,余盛轻蹙眉头,没再继续说下去了,余笙显然很不能相信:“他能有这么细心?”
二哥的性子,他们几个人都十分清楚,虽说年少有为,成为了娱乐圈里的一大影帝,可性子却依然纯烈莽撞,我行我素,背后要不是有那个精干聪明的经纪人,怕早就被这险恶的娱乐圈吞得连渣都不剩,凭着余沐那简单的大脑能记得给自家小妹准备一身晚礼服,余笙想了想,不禁打了个冷颤,算了吧,除非他灵魂被换了。
余笙看着余盛;“实在不行的话,我穿便装就好,也没有人敢议论什么。”
她实在不敢相信余沐能为她准备好礼服,即便是真的,她也不敢去信任余沐的品味,记得前些年余家的年会,他穿了一件十分喜庆的大红棉袄,别着两个小小的鹿角,在众多衣香鬓影的宾客中格外的显眼,还喜滋滋地跑到余笙这边邀功:“瞧,你哥帅不?”
他告诉余江,这是新年的cosplay,他扮演的是一个腾飞的龙,还鄙夷地看着那些黑色西装与礼服的客人,说他们都是老古董,不懂时尚创新,偏偏余沐嗓门还挺大,这些话被那些老古董一个不落地听了进去,当场就干笑地和余父调侃:“余沐这小子,有个性。”
余家并不提倡暴力式家教,但余笙觉得,那一刻父亲是真的想打余沐,但还好忍住了,罚他禁闭三个月,抄写诗经礼记总三遍。
在余沐身旁的余笙,在那一刻,是真心在想断绝兄妹关系的手续。
管家却温和地笑了一声:“小姐不如先去看看二少爷准备的礼服,起码在我看来是很不错的。”
余笙纵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不好拂了老刘的面,老刘自从她出生时就一直在余家担任管家这一职务,在余家工作了大半辈子,也算是她半个亲人与长辈了。
她笑了笑:“等我与爸妈见个面我再抽空去看看。”
和余盛一起踏入房门的时候,余父余母还没有回来,余老爷子在客厅里看着报纸,屋内点着熏香,凭着味道,她认为是黄熟香,瞧见余笙的回来,老爷子开心得不行,连忙把报纸放下,满是皱纹的脸笑成一团,他腿脚不太方便,缓缓走到余笙面前,握住她的手:
“笙儿回来了,回来好啊,回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