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毁灭性劫掠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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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城军营。
“报告统领!伐雁联盟组织的杂兵已经开始进入我方境内,人数预计会超过五十万!”
雁城军队系统的情报人员正在向塔库报告边境的情况。
与伐雁联盟的正面交战由吴青亲自指挥,塔库就算去了也没有发挥的机会,刚好情报人员获悉伐雁联盟的另一个计划,吴青就让塔库来全权负责指挥雁城境内的军事行动。
“数量超过了五十万?他们实力如何?采用什么方式行动?”
“杂兵的实力非常弱,几乎全是刚加入的民夫和奴隶,不过,杂兵有专人组织指挥,那些指挥的人应该是正规军士兵,或许还会有军官,这些人有一定的威胁。敌人进入我境内后,开始慢慢分散,据分析,敌人的目的应该是想毁灭性劫掠我方城镇村寨,迫使我方分散兵力,进入全面的战略防守状态。”
“你们分析得不错!不过,伐雁联盟把我们雁城想得太简单了!几年时间过去,雁城一直都在接受将军大人的恩赐,现在是时候拿出一点成绩来回报将军大人的厚望了!”
塔库站起来,高大的身躯移到窗前,望着远处那些快乐的忙碌着的苍狼城居民,思绪回到了刚与吴青见面时的情景,再慢慢回想吴青为他、为雁城所做的一切,坚毅的脸上挂上了淡淡的泪痕。
“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雁城的东部区域已经荒无人烟,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提前运走,给侵略者留下的只是茫茫草原。
雁城的二、三级民兵全部动员起来,由于人数众多,官方并没有统一给他们分发装备,民兵的装备基本都是自备的。
民兵唯一制式的装备就是精钢短剑,这种由系统生产的武器比外卖的那些精品武器还要高一个档次,雁城官方以极为便宜的价格不限量向雁城民众出售。酷爱武器的卓亚人根本经不起这种诱惑,每家每户,至少都会买上一把,有的家庭,男女老少人手一把,他们宁愿生活差一点,武器坚决不能少。
精钢短剑数量庞大,品质优良,使用简单,深受民众喜爱,自然就成了民兵武器的首选。
几块坚硬的木板钉在一起,经过简单的加工,就成了简易的轻盾,可防箭矢和普通武器。
民众家中各种动物的皮,可以制成简易皮甲,没有皮也可以使用雁城的棉布,加厚的棉布,可以制成布甲,具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一根木杆加一小节金属头,就成了投矛,可以投掷杀伤远处的敌人。
短剑、木盾、皮棉甲和投矛就成了雁城二、三级民兵和普通民众的基本装备。
生活在草原这样的环境,有一定条件的人都喜欢养狗,西部草原上常见的土狗体形中等,对食物要求极低,耐寒耐饿,聪明灵敏,繁殖能力强,在日常生活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土狗的缺点就是战斗力稍差,对付不了野生猛兽和普通人类。
吴青基于多种考虑,将土狗与由野狗进化的猛犬杂交,再在马场进行一次基因进化。经过多次培育和试验,终于成功培育出一种适合向全雁城推广的优良犬种。
这种犬就叫雁城猎犬,它们外形健美,体形适中,继承了土狗聪明易喂养等大部分的特点。不挑食物,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都很强,加强了速度、力量、耐力和感知能力,是一种能力十分强大且均衡的猎犬。
雁城猎犬培育成功后,吴青大力向雁城各地推广,掀起了一阵抢购猎犬的风暴。
随着雁城猎犬的自然繁殖,越来越多的雁城家庭养起了这种极为优秀和实用的狗,只要有粮食就能养活,要是能经常弄点肉来喂养,就可以培养出能轻易对付山中猛兽的优秀猎犬。
在民兵队伍中,民兵们仿照吴青,将各自精心喂养的优秀雁城猎犬带入了军中,极大的增强了民兵的战力。如此,雁城猎犬也就成了民兵的一种另类武器。
雁城不缺马,历次大战缴获的草原马,通过各种方式转到了民众手中,有条件的人还可以自己养雁城马,这种在外界可当成重装骑兵战马使用的马匹,在雁城非常常见。
民兵同样可以自带马匹,雁城官方只管民兵组织和纪律,战时由军方负责统一指挥,具体的备配各人可依自身条件进行选择,作战时,根据战绩,会有相关的奖励。
从另一方面来说,民兵在自己身上的投资,会获得相应的回报,其中,最高回报就是直接加入雁城护卫军,不管是荣誉、实力,还是物质待遇,都不是民兵可比的。
因此,在雁城民兵中看到武装得像正规军,还骑着战马的人,并不需要惊奇。
严格的组织管理,严明的纪律,毫无限制的自由投资(自身实力、武器装备、附属战力……),丰厚的回报,保卫家园的荣誉……
如此种种,构成了雁城庞大而有序的民兵体系。
……
雁城东部地区。
数量庞大的伐雁联盟杂兵像疯狗一样寻找一切可以发泄的目标,他们的战斗力不强,但在极端的压迫下,他们那种失去理智的破坏欲望让人恐惧。
刚进入雁城境内,杂兵的总指挥官还很谨慎,按千人中队分散队伍,准备开始全面劫掠雁城。只是他们的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很残酷,杂兵累死累活的找了几天,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更别说所需的补给。
无奈之下,杂兵指挥官只能下令增大搜索范围,继续向西推进。杂兵总指挥将杂兵按百人小队分开搜索,百人小队对付普通的小村寨实力足够了,如果碰到稍大的村寨或是城镇,可以联络附近的小队一起攻打。至于碰到雁城军队,这种必死的情况不在他们考虑范围,这些杂兵全死光,也不会有人心痛,伐雁联盟需要的只是杂兵那种疯狂破坏的欲望。
近六十万的杂兵分布在宽上千里、长数百里的草原上,就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了。
伐雁联盟的杂兵小队一路向西推进,百人小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人数的优势慢慢释解在茫茫草原之上。
“不走了!走了好几天了,连个鬼影子都没看见!”
“别嚷嚷!小心那个兵爷来抽你!”
“呸!什么狗东西,不就是多当了几年兵嘛,整天在我们面前人模狗样的,估计见到雁城的兵,比我们还跑得快!”
“别瞎说,不是都说雁城的兵全被弄到那个什么城那里打仗去了吗?我们来就是抢劫的,能抢的抢了!能杀的杀了!能烧的烧了!嘿嘿,想到这些就爽,只是雁城的这群狗东西,不知道全躲到哪里去了,一个人都看不到,只能到处放点火玩玩……”
“嘿嘿,那些家伙肯定是被我们吓破胆了,据说雁城富得流油,我们这么多人抢过去,到时东西都没法拿啊!还得挑值钱的东西拿才行,这个你们可得问我!我以前还见过雁城的东西,那可真是美啊……!”
“就拿雁城的那种金币,听说非常值钱!拿其他东西多累!”
“你懂什么!一件宝贝可以值很多的金币!”
“你怎么知道值多少金币?我看还是直接拿金币好!”
“别吵了!你们看,那里有人!”
突然有一个走在后面的杂兵大叫了起来,有些紧张的指着后方。
“那里!?那里有人!”
“哈哈,终于有人了?在哪里?”
几天的遭遇让这些没经过训练的杂兵早就放松了警惕,慢慢把这次的任务当成了长途旅行,他们倒是非常希望看到人。
“有骑马的人!不像是我们的人!会不会是雁城骑兵?”
杂兵的声音有点打颤,在这支百人杂兵小队的后面,有几名奇怪的骑兵停在远处。他们骑着草原上常见的战马,穿戴着杂乱的武器装备,在他们战马的旁边还跟着几只猎犬。
“有敌人!骑兵!是骑兵!”
反应过来的杂兵马上失去了刚才谈笑的轻松,紧张的高叫起来。
“不要慌!不要慌!那里有什么骑兵!不要被骑马的人吓住了!”
从队伍前面跑过来一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呵斥那些紧张的杂兵,这名士兵的积威很重,一声大喝,那百来名杂兵马上不敢再出声,紧张的聚在一起。
“哼!只不过是几名散兵,不用理他们,我们继续前进。”
士兵表面装着无所谓,安抚那些紧张的杂兵,有一定经验的士兵知道,这些骑兵肯定是前来探路的骑哨。士兵不敢停留,呵斥那些杂兵快速向前赶路,希望能碰到其他的杂兵小队。
“快!快点走!不要理那几个散兵!”
那些杂兵也隐约看出了士兵的紧张,变得更加慌恐,跑起来乱糟糟的。
远处那几骑奇怪的骑兵,突然有两骑向远处跑去,只有两骑还在远远的跟着。
“哼!一群毫无用处的垃圾!烧了我们这么多房子,等着恐怖的惩罚吧!”
继续远远跟在杂兵后面的骑兵中的一人冷冷的低声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