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111 - 小丑菲利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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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一百一十一位客人。
一阵奇异的讥笑传来,一个小丑模样的脑袋从门口探进来四处张望。
“请进。”我说。
“呀嘿嘿嘿。”
小丑的脸涂的煞白,眼睛周围画着菱形图案,嘴唇夸张地涂的鲜红。菱形眼睛下有一颗蓝色的水滴,像是故意画上的哭腔。
他穿着白色带着黑色圆形斑点的戏服,戏服周围有一圈白色领花围脖。
一双夸张的大头牛皮鞋,左边鞋子的鞋头破了,能看到里面没穿袜子的黑色脚趾甲。
他像螃蟹那样张开双腿,左右摇晃蹦蹦跳跳地走进来。在桌前原地转了个圈,手里不知从哪里掏出两个沙球摇着给自己配乐。
“砰!”
他嘴里自己配音,然后从衣服口袋中掏出一大把彩色纸条往空中一扔。彩条纷纷飘落,桌上,地上,落得满处都是。
小丑折腾了一阵,这才心满意足地坐下。他又迅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长条气球,吹成香肠状,迅速捏了个狗狗出来。
“汪汪!汪汪!”
小狗气球在他的手中上下翻飞,突然砰的一声,爆炸了。
“嘿嘿。”
小丑露出尖利的牙齿笑了,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我该如何称呼你?”我问道。
“好不好玩!”
“好玩。”
小丑又掏出来了一个小小的铁丝环,他对着铁丝环中轻轻一吹,瞬间冒出了很多五颜六色的泡泡。这些泡泡在空中不断膨胀,直到把小丑自身包裹在泡泡中。小丑跟着泡泡从木椅上飞了起来,悬浮在半空中。
“我该如何称呼你?”
“啊哈哈哈,我就是个小丑!”
“那你有名字吗?”
“名字?我就是小丑!”
泡泡啪一声破了,小丑从半空中摔下来,重重地摔在地板上,脸着地。我起身去看他,只见他的一条腿以一个神奇的角度别着,像是摔断了。声音有些痛苦,发出阵阵呻吟。
“你还好吗?”
“呜——”
他忽然一抬头,鼻血流了下来,但他还是露出了一个夸张的笑容,用手背胡乱抹掉了脸上的鼻血。
“好不好玩?”
“你今日来找我是为了何事?”
“我是来给大人庆祝的呀!”
“庆祝什么?”
“庆祝生日!”
“今天不是我的生日。”
“那忌日呢?”
“今天也不是我的忌日,还没有到时候。”
“大人总有一些值得庆祝的东西吧!”
“为你自己庆祝吧,你觉得你自己有什么可以庆祝的地方?”
“为自己要怎么庆祝?”
“生日啦,忌日啦,特殊节日啦,成就啦,都可以庆祝。”
“我为什么要为自己庆祝呢?”
“因为你好像一直都在为别人的开心事而喝彩,没有为自己开心的事情而开心过。”
小丑回到座位上重新坐好,他不再拿出那些变戏法用的道具。他的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神无法聚焦在一处,肩膀耸起来,看起来有些拘束。
“我叫菲利兹·朗(flitzlang)。”
“好的菲利兹,你今天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情呢?”我在纸上写下他的名字。
“我有些困惑。”
“困惑什么?具体说说?”
“我有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会读心术那样,一眼就能看穿很多人的想法。走在人群里,就好像能听到他们的心声一样。所有不堪龌龊的思想,所有内心深处的秘密,我全部都知道。”
“听起来是很厉害的能力。”
“但是我很困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
“你生来就是这样吗?”
“我五岁的时候发了一场高烧,烧了整整一个礼拜。等烧退了之后,我就发现自己能听见别人的心声了。
我听到了我们家的女仆说要偷我爸的信用卡,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妈妈。我妈妈在去找女仆对峙的时候,发现女仆和我父亲的情愫。我本来是在一个美满的家庭里生活的,就因为我听到了心声,说出了别人的心声,从此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你的爸爸和妈妈分开后,是怎么安排你的呢?那个时候你多大?”
“我才六岁多吧,距离发烧才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我的爸爸妈妈都不想要我,就把我推给了爸爸的弟弟,我的叔叔。
叔叔靠扮演小丑演杂耍赚钱,有时也会去酒吧里做脱口秀。
叔叔清醒的时候很好,但一喝醉酒了,就会打我骂我。”
“你父母的分开不是你的错,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不必为此感到内疚。”
“我也常常这样安慰自己,但读心术还是为我带来了很多困扰。”
“比如说呢?”
“叔叔有的时候会带我去他工作的地方玩,那些地方通常有盛大的派对,丰盛的小吃长桌,大蛋糕,富人家的孩子打成一片。
我喜欢和那些孩子玩一个叫做‘猜数字’的游戏。我让他们在纸上写下一个数字,然后我来猜这个数字是什么。
有了读心术,这样的小把戏对于我来说轻而易举。我甚至和那些小蠢蛋们下赌注,一次20美分。最多一晚上赚过5美金呢。
我的叔叔也很快发现了我的这个天赋,他有意培养我成为一个小丑魔术师,让我和他一起出去巡回表演。
除了读心术以外,我被要求每天要练习唱歌和踩独轮车。我恨透了踩独轮车,这根本不是我擅长的事情。但是我的叔叔不会在意那么多,他像训练猴子那样训练我,蹂躏我的神经。
我十二岁的时候开始和叔叔在美国各地巡游。因为我本来就不擅长独轮车或者走钢丝一类的,表演的时候常常失误。但观众好像并不在意我的失误,他们看到我从高高的地方摔下来,捧腹大笑。我摔的越惨,他们笑的就越开心。
看到他们笑成那个样子,我突然也觉得很开心。好像我活着的意义就是那样的,逗乐别人。”
“读心术后来怎么样了?”
“读心术并不能逗乐别人,相反,读心术会给别人和我自己都带来困扰。我在叔叔面前装作自己失去能力的样子,为此也挨了不少打。但我一点都不难过,因为我想做的是都别人开心。只要看到观众笑出来,怎样都无所谓。”
“后来呢?”
“我开始研究怎么才能让人发笑,研究喜剧结构和喜剧的台词。我写喜剧剧本,练习模仿名人明星,反复修改自己的段子。叔叔却觉得我做的一切都是无用的,还不如在舞台上从钢丝上摔下去效果更好。
十八岁的时候,我决定要成为一个喜剧演员。”
“然后呢?”
菲利兹画着小丑妆的脸开始变得扭曲痛苦:“然后……然后……叔叔不同意。他觉得我跑了,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摇钱树就没了。他要留住我,必须要留住我,让我继续进行那些无聊的把戏。我会读心术,他想的一切我都知道。我受够了……受够了……
在某个夜晚,叔叔他喝醉了,又要打我。这次他拿了牛排刀,要捅我。我从厨房一路跑到阳台,我想在阳台上求救,却被叔叔一巴掌掀翻。他坐在我的身上,掐着我的脖子,要置我于死地。
我好害怕,好害怕……
我的双手在地上摸索挣扎,左手摸到了被他扔在地上的那把牛排刀。
我拿起牛排刀,就那样,朝他的后背扎了下去。”
“然后呢?”
“在法院上,我被判故意杀人罪,证据说我一共捅了叔叔三十多下。我已经不记得了,从第一刀下去之后,我的大脑就是一片空白的。我只知道傻笑,好像什么情感都没了。
我后来因为被判定有精神病,要被转送到精神病院去。
你知道对于一个会读心术的人来说,精神病院有多痛苦吗?
那里充斥着最没有逻辑的鬼怪,最亢奋的病人,最阴暗的治疗者。我在精神病院呆了两个礼拜,无法忍受同病房室友的心理。我早上吃饭的时候藏了一把黄油刀,在深夜所有人都入眠后,悄悄杀死了他,然后自己从十三层楼跃下。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后背到前胸被一道巨大的石柱贯穿,但我竟然还有意识。后来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死了。我从高空落下,摔在了自杀崖的石柱上,像烤肉一样被串在了串上。”
“回顾你那一生,你有什么遗憾吗?”
“遗憾啊……我还没有成为一名喜剧演员呢……”
“还有呢?”
“如果临走前,能再见到妈妈就好了,”菲尔兹啜泣起来,“如果当年我不说就好了,不说就好了……”
“这不是你的错,你父母分开是早晚的事,不必为此而道歉。而且他们那样对你,不是因为你的读心术,而是他们自己完全不负责任。你想想,你当年只有六岁啊,一个六岁的孩子在那种情况下能有多大的能力能决定自己生活的左右呢?”
“如果有来生的话,我就算听到看到,也不会再说了。”
“为什么?”
“有的时候不是关于揭露什么事情,而是……我想要保护我珍惜的。”
“嗯,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还是想回人间的,已经在孟婆那边拿好号了。”
“好呀,那祝福你的来生能够合乎自己心意,做个喜剧演员。”
“谢谢您了……”
“那今天就到这里吧。”
菲利兹站起来,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气球,吹鼓之后立刻用细线拴好,系在木椅的椅子腿上。
“希望你以后要多多开心啊!”菲利兹对我说。
“嗯,你也是。”
“拜拜,大人。”
“再见了。”
菲利兹迈着正常行走的姿态离开事务所。
在他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木椅腿上的气球绳子突然松了,红色的气球开始向上飘去。我打开天窗,无风,气球慢悠悠地笔直向上飞,向上飞,直到升入地狱暗色的天空中,最后消失在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