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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孤独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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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兰你这是和谁学的吊人胃口,我现在心口隐隐作痛……别挂啊,告诉我到底啥惊喜再挂啊!”

路明非看着挂断的电话,叹了口气。

“怎么了?”西装笔挺的小男孩坐在天台边沿,回头看他。

“奇兰说给我准备了一份礼物,等这次回去就送我。”路明非将手机塞进裤兜,斜靠在天台边沿的栏杆上。

“他还说什么了吗?”

“祝我旗开得胜, 再斩一龙王,回去就开庆功宴。”

“诶,有靠谱的朋友就是不一样呢,不仅事前有真挚美好的祝福,事后还有庆功宴。”路鸣泽偏头,轻笑说道。

“芬狗虽然狗了点, 不过大一那年庆功宴也还是有的,虽然花的是我的奖学金就是了。”路明非斜睨了他一眼,“准备的如何了?”

“差不多了,游戏副本开发完毕,就等体验玩家上线了!”

“哦哦,很有干劲嘛!”

“为哥哥服务!”

“对方的反应是怎么样的?”

“很激烈哦,毕竟完全没想到我们会直接掀桌,将这里给曝光了出来。不过他们担心的恐怕不是其他混血种,而是我们究竟掌握到了什么程度。”

路明非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云层压得极低,彷佛随时会倾泻下大雨。

而在他眼里,天空中满是紊乱的元素乱流。

“还真是乱成一团了啊。”他叹了口气,“说来最早安排我在这座城市,是巧合还是故意的?”

“这可不是我安排的哦,算是巧合吧?当然也不排除还有其他人在幕后操纵,毕竟哥哥你也说了, 都有掌握‘过去’的神灵让你重启人生了, 即使是我们的力量, 也只能改变未来和现在。”

“这样啊。”路明非轻声道, “其实前阵子我得到了些灵感,也许猜到了那人的身份也说不好。”

路鸣泽微笑道:“哥哥你的灵感,指的是那张面具吗?”

路明非回头看了这家伙一眼,无奈道:“你还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

“没办法啊,谁叫这世上最了解你的就是我。”路鸣泽笑嘻嘻道,“你就算再怎么喜欢凉宫春日,也不可能买长门有希的面具戴在脸上吧?”

路明非笑着转头看向楼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好从出租车上走了下来。

“芬狗来了,小泽子你也该退下了。”

“臣妾嗻!”路贵妃屁颠屁颠起身,临走前突然想起了什么道,“对了,最近还是小心些比较好,我闻到了些不好的气息。”

不好的气息?

路明非眼眸低垂,事实上他也嗅到了些似曾相识的气息,就在这座城市里。

……

……

芬格尔走进小楼,路过之处,多数办公室的门上都贴着法院的封条,只剩下一楼尽头那间办公室开着门, 门外贴着一张白纸,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寰亚集团破产清算小组办公室”。

他往深处走了进去,小楼背后是成排的车间, 锈迹斑斑的铁门敞着,隐约可见里面沉默的机床,同样锈迹斑斑。

进来前汉高警长的资料刚好传送到手机上,他随意扫了几眼,大致了解了下这家公司。

这家公司几年前也算辉煌一时,外地来的老板牛逼轰轰的表示要把这里打造成亚洲第一的特种金属基地,从银行骗了无数贷款,最后老板卷款外逃,行踪至今没找到。

楚子航的父亲楚天骄,就是为那位老板开车的。

有趣的是,楚天骄失踪后没多久,就是这家公司老板卷款外逃的时间点。

如果不是很多地方能证明两个人同时出现在各种娱乐场所,芬格尔都要怀疑这一切是不是楚爹自导自演的戏码,开了家公司,然后自己给自己当司机。

“这呢这呢,你瞎跑啥。”路明非的嗓门声传来。

芬格尔站在车间门口,回过头,看到路明非身边还跟着一个中年人。

他拉过路明非,低声道:“咋回事啊?第一站就是这种破旧工地,不该是豪华酒店美女成群,美酒美食任我享用吗?”

“梦里啥都有。”路明非拍着胸脯道,“也别说师弟不仗义,你不是租了间青年旅社吗?看在主场份上,师弟给你报销了,我直接帮你付了十天的房钱,仗义吧?以后去德国记得请我吃大餐!”

“喂喂,那破地方一天也就15块钱,还是人民币,十天也就150啊!”

“废话,这里是中国,不用人民币还用美元啊!”

“这是重点吗?!”

“额,你们是什么关系?”中年人打断了他们的交谈。

“哦,这是我师兄,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这次是来做人文考察,我们学校进行了一次长达十年的长期社会调查,之前和你提起的楚天骄就是我们调查的对象,可惜……”

路明非语气一顿,神色黯然地叹了口气。

中年人摆了摆手,也叹气道:“明白了,有什么问题问我吧,老楚人不错的,当年还经常和我一起喝酒。”

路明非对芬格尔使了个眼色,示意赶紧配合他的演出。

芬格尔隐蔽地竖起大拇指,表示师弟你行动力拉满啊,上来就是直奔主题。

“楚天骄先生之前是开车的对吧?”

“对,给我们老板开迈巴赫,可惜后来出事了,人没了,车也坏了。”

“能跟我说说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芬格尔说着,一旁的路明非十分配合地掏出了笔记本。

“老楚是个好人,以前还结过婚,可惜后来还是离了,他老婆是个很漂亮的舞蹈演员,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中年人遗憾说,“这家伙人不错的,就是有点……不求上进,还有点恋家,他老婆就是这么说他。听说他老婆托关系在外地给他找了个经理的活,结果这家伙说不想离开这座城市,死活不去,然后就离了,说实话,我个外人都觉得他们间的婚姻挺可惜的,两个人挺郎才女貌的。”

芬格尔不住点头,以专业的口吻道:“能再具体说说,这家伙是个怎么样的人吗?不是他的经历,他的经历其实我们都有了解。”

中年人张了张嘴,却愣住了。

他跟楚天骄是老同事了,按理来说该有很多话可以说的,可真要说起来,他又觉得那个男人很虚幻,或者说很空洞。

这家伙压根没什么特点,是个乏善可陈的中年人,除了喝点酒就没什么爱好,除了吹点牛他也没什么话说,除了当舞蹈演员的前妻和那个跟别人姓了的儿子他也没任何家人。

哪怕是对这家伙“恋家、不求上进”的观点,也是从他老婆那听来的。

这个男人当初天天在他面前活蹦乱跳,可是如今想起来,他才惊觉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

“就是……恋家,安逸吧,就是这么个人。”他最后只好这么说,搜肠刮肚地想了半天,又补充道:“这家伙特喜欢吃卤大肠……对了,吃烤鸡翅的时候总喜欢加双倍辣,辣得我都受不了……还有……还有……”

他无奈地摊手道:“可能时隔的有点久了,我有些细节忘记了。”

芬格尔看了眼路明非,这家伙低头认真做着笔记,但实际上只是在纸上乱涂乱画。

“你知道楚先生身前的住处吗?”芬格尔问道。

“就在工厂里,封闭了几年了,现在估计都是灰尘,你们要去看看吗?”

“可以吗?麻烦了,我们有些文件落在了楚先生这,现在需要收回。”芬格尔笑着欠身道。

“别客气别客气,可以的,我去拿个钥匙。”

中年人返回办公室拿了钥匙在前面带路,兴许是不知道说什么,一路上没什么对话,就只是沉默。

“就在这了。”

他们停在地下二层的一间地下室门前。

两边走廊狭长而阴暗,头顶的白炽光闪烁着,空气中回荡着空调压缩机的嗡嗡声,角落里堆着废旧的机械零件。

中年男人又叹了口气道:“这里原本是空调机房和临时仓库,老楚来上班那天说没房子住,老板就说在地下室里给他临时安排一间住着,还是我带他去买的被褥。原以为住个十天半月他就搬走了,谁曾想到这家伙一住就是几年……”

“一住就是几年?楚先生是为了攒钱吗?给他的前妻和儿子。”芬格尔打量着两侧走廊,随口问道。

“应该是,这家伙曾经提过一嘴,他儿子结婚那天,当亲爹的总得拿出点礼金。”中年犹豫了下,“这家伙闲聊吹牛的时候经常提他儿子,他挺爱他儿子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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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

“唉,不瞒你们说,我觉得老楚活的挺惨的。走了那么多年,没一个人来问过他,你们是第一批!他前妻和儿子都没来过,好像压根没这个人似的,没了也就没了,有没有不重要,对其他人没啥影响,你说……这多失败啊!”

中年男人摇着头,神色也有些恍惚,想到了那个吹牛时总是把前妻和儿子挂在嘴边的家伙。

你说你吹了这么多牛,每天都在想他们母子,可人家压根没把你当回事啊,从来就没来问过……

芬格尔沉默了会,确认道:“我们是第一批来询问的?其他人没来过吗?”

“没有!就是因为你们是第一批,我才带特意你们来的,我寻思着这世上总算还有人记得老楚,好事啊!虽然你们是搞人文调查的……不过既然是调查,那上啥的吧?说不准还有人能在学术报刊啥的上面看到这家伙咧。”

中年男人摇头晃脑。

“不被牵挂地死去和孤独地活着,远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一直在旁边不曾开口的路明非忽然轻声说道。

中年男人一愣,连忙赞同道:“对对,这话说得好!不愧是大学生!老楚活着的时候还有我陪着,可死后总不能还是我牵挂着吧?唉,不说了,都是伤心事,钥匙留这了,你们自己在里面找找吧,反正也没啥有用的东西,我还要回上面,你们找完后把钥匙带上来就成。”

他摆了摆手,背影有些意兴阑珊地走了。

门前只剩下芬格尔和路明非。

芬格尔罕见地有些失神,路明非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这不是他第一次走进这个房间,在上一世的“游戏”中,他接触到了这个男人最深层次的秘密,那是他隐藏至深,没有向任何人透露的秘密。

而现在,路明非需要这份秘密来达成两件事。

屋内出奇的干干净净,一张双人床、一个床头柜、一个写字桌加一把椅子,还有一台小冰箱,这就是楚天骄的全部家具。

屋子的一角拉了几根钢线,估计是用来晾衣服的,现在上面还挂着一件夹克外套。

地上没有乱放什么东西,被褥叠的整整齐齐,也没有随手乱丢的泡面碗,真不像是男人独居的地方。

这就是超级屠龙精英的住所么?

和这间屋子相比,某S级和某G级的寝室完全就是一鸡窝。

“我靠,这么干净,楚子航完美继承了他爹的这一优点啊。”芬格尔踱步在屋内,嘟囔了一声。

路明非无声而笑,师兄确实是继承的楚爹的优点,他那位女中豪杰的老娘可没这么爱收拾,生活总是一团糟,可耐不住有人宠着。

芬格尔来到床头柜前,上面摆着一张照片,毫不意外地是张全家福。

照片上的女人明艳动人,正值女人最美丽的时候,芬格尔之前在机场也照过面了,快四十的女人和照片上的女人竟然相差不大,果然是老天眷顾的女人。

照片上的男孩四五岁的模样,可可爱爱,完全想不到冷若冰霜的狮心会会长小时候是这样的。

最后的男人则穿着白衬衫和毛呢裤子,梳着油头,面带骄傲地搂着女人的腰。

这就是楚天骄?

果然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

芬格尔默默看着照片上的三个人,心想这家伙脸上的骄傲简直快满出来了啊!搂着老婆的手既用力又有些小心翼翼的模样。

这家伙到底是演戏演的入了迷,还是发自真心的爱上了一个普通人?

他和副校长有很深的牵绊,对副校长的事情大概也知道点,譬如副校长和他儿子曼施坦因主任的“爱恨情仇”。

那老家伙酒醉的时候和他吐槽过,说自己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一头狼行走在满是羊的人间,以他的血统他可以征服任何一个女人,那些女人无论多么曼妙多么动人,都只是他在享受中的一只羊而已,狼会爱上餐桌上的羊吗?当然不会,所以他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

这就是高血统的混血种看待自己与普通人的视角。

某种程度上,他们会觉得自己在人类面前就是“神”。

而神……会爱上人类吗?

芬格尔看着照片上的那张写满了爱意的脸,也就得到了答桉。

住在这样一间寝室里,这个男人平日里究竟在想什么?

他们很清楚,楚天骄不是普通人,他是一名强大的混血种,就像曾经的副校长一样,他的血统优势足以帮他征服世界上任何一个普通女人,但他守在这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床头柜上放着和前妻儿子的全家福照片,直到死去。

这不符合他的人设。

他不该只是这样的。

芬格尔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声道:“找找看有没有暗门,这家伙留在这不走的原因绝不是为了攒钱给楚子航付礼金。”

对的!

哪怕他再不讲究生活质量,他也不需要住在这里,这里必然有什么东西值得他留恋或者说守护。

“嘿呀!”

芬格尔疑惑转头,发现师弟直接撤掉了床垫,露出了下方的暗门。

暗门用铁皮和铁框架焊好,加了一把沉重的挂锁。

“靠!”芬格尔暗骂一声道,“这家伙还真会玩!”

旋即他皱了皱眉,“这锁不好解决啊,咱手里也没家伙。”

“铿!”

路明非从身后一直背着的网球袋里拔出了一把寒光四射的剑,递到芬格尔手里。

芬格尔目瞪口呆道:“你特娘叮当猫啊!哪来的剑?”

“我从学院带来的,之前和师兄一起弄的。别废话,赶紧噼开,我们下去一探究竟。”

芬格尔掂量了下手中剑,重量正好,就是不知道锋利度怎么样了。

他摆正姿态,双手举剑过头顶,一剑笔直斩下,竟是毫无阻碍,一剑到底,果然是把削铁如泥的好剑。

暗门下面是一根钢管,芬格尔把剑还给路明非,主动请缨沿着钢管滑了下去。

他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很大的空间,但一片黑暗,没有光线。

“师兄,接好了!”

听到路明非的声音,芬格尔下意识抬手一抓,抓到了一个手电筒。

这家伙……是早有准备?

手电筒的光照亮了地下的隐秘空间,或者说地下三层。

果然是间宽敞的房间,远比上面要大……

路明非也从上面滑了下来,打开了另一个手电筒。

光线一一照亮了空间的每个角落,随着每一处地方映入眼帘,芬格尔微微叹了口气。

这家伙果然如自己所想一样,他内心处的斑斓色彩远胜过无数人,但这一切都不曾对人展示过,即使是自己的妻儿。

前面那个中年男子当然说不出对楚天骄的真实看法,因为楚天骄根本没将真实的自己展示给外人看!

他太善于伪装了,瞒过了所有人,甚至可能瞒过了自己,以致于真的爱上了一个普通人……

旁边的工作台上还放着拆解开来的伯莱塔手枪,一旁的弹头上手工凋刻着十宇花,射进敌人体内立刻炸裂,而凋刻子弹的小型机械就在旁边。

果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暴徒。

芬格尔吐了口气,他们找到了楚天骄留在世上的最后痕迹,领先所有人,甚至是楚子航。

他开始怀疑师弟已经下来过了,所以这一路才早有准备,但没想好怎么展示给楚子航,所以拉自己来探讨下。

“师兄。”

这间黑暗的地下空间里,路明非的声音幽幽响起,芬格尔怔了下,因为他从师弟的语气中听出了不对劲的氛围。

“这世上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不被牵挂地死去和孤独地活着。”

“失去爱人的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吧?”

无法言喻的惊悸感自心底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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