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不需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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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人可是嫌弃奴家身在青楼辱没了官人的名声么?”
见王伦半晌不作声,孙三四轻咬朱唇,面带羞涩说。那种忸怩之态分外楚楚动人。
我这是被表白了么?
“娘子这是哪里话,小可何德何能,敢蒙娘子垂青!”
虽然两人相识时日不多,但比较阎婆惜与孙三四,王伦细想起来,竟然是对后者印象更好。
是因为阎婆惜的生活条件太优渥了?她的市侩?
还是因为听说过孙三四的“节俭”?对她父亲的为民请命的尊重?
王伦没有细想,但潜意识里觉得阎婆惜和自己的“可亲”是因为自己有可利用之处,而孙三四的接近是纯粹的同病相怜?
傻傻分不清楚,但是何必要分清楚,知道自己的本心就好了!
“官人何必自谦!奴家看官人的词中,既有怀才不遇的郁结之气,又有哀国伤民的侠之气概,便是奴家的爹爹亦不逞多让。至于文采斐然却不与权贵结交、不以此为晋身之阶,而甘愿自谋生计,此种骨气尤让奴家敬伏!
奴家在青楼两年,厌倦了迎来送往、卖笑追欢!官人如果不弃奴家蒲柳之姿,奴家便设法脱了乐籍,从此将这清白之身托付与官人!”
此时此地此刻,王伦觉得自己像中了大奖般迷糊。这也没做啥事啊,怎么就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她也不该是恨嫁的人啊!
但是貌似自己没有拒绝的理由:天气已渐渐转冷,有个女人暖被窝其实也挺好的?再说自己这具年轻的躯体也真的想女人了!
至于被她先表白的事,无所谓了,男女平等么,谁先说都一样。
“小可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么,竟让娘子如此看顾!只是不知道丽香院索要几何?那也不怕,小可现在肥皂生意渐上正轨,等积聚了些资本,那时再为娘子赎身!”
看多了电影电视上为青楼女子赎身的镜头,都是豪置千金。
一般的风尘女子,赎身的费用大约在三千两,这个王伦还有机会搞定;
像孙三四这样的极品,便是万金亦不嫌多。在目前来看就够呛,但也不是没可能,一百万块肥皂而已,无非多加几个班、多干几年…
男人么,为女人累,值得!
“赎身?奴家只是沦落此业,却并未卖身,何来赎买之说?”孙三四啼笑皆非地说。
于是王伦明白了,大宋勾栏里服务的女性艺人可以分成两大类,宫廷艺人和民间艺人。
宫廷艺人隶属于皇宫教坊司,分筚篥部
、杖鼓部、拍板部、参军色等十三部,色有色长,部有部头,在这些人之上有教坊使,副钤辖、都管、掌仪范等等此类官职,管理十分严格。
民间艺人就是野路子来的江湖客,开始只能在路上开阔地带卖艺,被称为路岐人,又从事表演叫打野呵。后来也有登台入室,逐渐变为瓦子的专业艺人的。
孙三四是半道出家,所以只能算民间艺人,因此不存在天价的赎身费。但是因为入了乐籍,如果从良,也是需要当地官府从乐籍中除名的,她所说的设法“脱了乐籍”便是此意。
只是丽香院是开封府的产业,她名声比较响亮,又是丽香院的台柱子,能不能顺利脱籍还是个未知数。因为要走这个流程,必须开封府同意。
不过王伦还是拍拍胸:好险,省了一大笔费用!
“那脱籍之事,待有空请赵楷成全,料想还有这个面子的。”他想。
只是他突然想到,孙三四突然对自己示爱,会不会也是因为看到三皇子看重自己?如果是这样,就未免不爽,有被利用的嫌疑。
“小娘子既然想脱籍,小可设法成全罢了。至于娘子抬爱,小可思来想去十分不妥:一是小可居无定所,每日生计只能裹腹,恐怕会委屈了娘子;二来小可尝言丈夫无业不立,并且将来学舍完成之后会有何变化,小可亦不知。娘子青春正当时,岂能因等待小可而虚度光阴?此事休要再提!”
孙三四愕然,还有主动投怀送抱而不要的?
这让她把后面的说辞一下子都打乱了。
作为在香榭楼、丽香院都有偌大名气的头牌,孙三四见识过太多的男人嘴脸,太知道他们接近自己想干什么了。要是贪图富贵沉溺奢华,她现在不知会有多少恩客出手要纳下自己。
作为名门大姓出身的女儿家,要不是家门生变,她岂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不过既身入乐籍,便被严格束缚,再无脱身之策。
心挂血海深仇,所以并未沉沦,反而想利用机会接近当朝达官贵人,为父亲洗冤。只是栖身香榭楼一年之久未遇良人,眼见得仇人步步高升,自己竟无一点办法,也渐灰心。
这才辗转去丽香院,因为是开封府的地盘,便想着有机会遇人解了她的乐籍。她已经攒了不少金银,将来生活并不成问题,然后找一良人安稳了却此一生。
不想遇到王伦,为他词才所动,便有了观察之念。只是还没等她有亲近的机会,王伦的机遇就已经来了。
先是阎婆惜,后是苏过,接着是三皇子,一下子把他的词名抬起来了。当然,王
伦自身硬也是事实,那出手的七首诗词已经在东京传为美谈,据说连矾楼的那位美成先生都称颂不已。
眼见得阎婆惜捷足先登向王伦示好,她便有些急。倒不是真如她刚刚所说的自己对王伦有多少情意,而是他深知好机会转眼即逝,像王伦这样的青年才俊真的很难再冒出一个来。
阎婆惜的手段她又不是不知道,那种羞怯娇嗔连自己身为女身都觉得我见犹怜,男人见了岂有不魂飞魄散如苍蝇盯肉之理?
且先下手。
以王伦的才学,又得三皇子欣赏,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如果跟了他,既不污了名声,也自然地能免除了身在贱籍之苦----乐籍即是贱籍。
一旦被编入乐籍,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了贱民阶层,后代必须世袭为奴隶,自然毫无社会地位可言。
就整个群体来说,乐户既不能和一般的良民通婚,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无论是在服饰、礼仪方面都受到种种限制。甚至同一祖宗、同一家族的人,只要沦为乐户,也会受到族人的歧视,生不许进祠堂,死不许进祖坟。
她不想在活着时无法为父伸冤,死了还要受这种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