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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斗殴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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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二岂能受此侮辱?要是就此退缩,那比要了他的命还要紧。

瞧见货郎靠得近,他抡起拳头便是一下。货郎虽然看起来灵活,却也相对显瘦,自然力气是不如他的。如果结结实实砸上去,肯定不会轻。

可是货郎却不躲闪,直到拳头欺近身旁才蓦地一跳,斜过旁边半尺,一把抓住牛二的胳膊,反手一拧。

看着动作简单,但是牛二却觉得手上一股大力传来,抵抗不住,吃痛之下只能跟着扭身,想抵消这股力道。只是他身形甫动,下盘不稳之时,货郎一脚撺来,登时便把他踢倒在地。

同样是电光石火的一刹那,胜负已分。

王伦在旁边看得仔细,心下十分佩服。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货郎的身手,绝对不简单。

牛二坐地,长喘了一口气,便觉得从心窝到胳膊无一处不痛,马上便蹬地打滚撒泼。人群也有笑的,都觉得舒畅无比,想来平时都是被他欺负得狠了。

货郎见解了王伦之围,转身拿了扁担便要离开。王伦赶紧唤住他:“好汉慢走,且受王伦一拜!”

穿越到今天,这才是他最诚心诚意要拜一个人。

货郎摇摇头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是我等分内之事,何足挂齿?”

越是如此,王伦越是想交结他。不知道自己出路在何方,万一哪天真的上梁山了----虽然他对此从无执念,也总得认识几个能保命的好汉在身边吧?再者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要在东京城里落脚,结识这样的朋友也是很有必要的。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壮士帮了王伦,如果不管不顾就此让你离去,传扬出去,岂不落了我‘白衣秀士’王伦之名!敢问兄台名讳?”既然是江湖中人,那么这个外号便有叫卖的必要。水浒里好汉相聚,都讲究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在后世认识好友也要磋一顿的么。

货郎果然是性情中人,见王伦甚有诚意,也不好就此转身离去的,只能客气:“小事一桩,何足挂齿?在下石秀,因为自小好打不平,江湖上略有薄名,人称‘拼命三郎’的便是。”

好家伙,无意间竟然认识了水浒里响当当的一条好汉!这石秀,精似武松,拼劲不弱李逵,在书中上应天罡,多有功劳,连金圣叹都赞为水浒好汉里的中上之人。

“原来是石兄弟,小弟旧日曾听江湖朋友说起过拼命三郎的名声,竟然却在此处!果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如果石兄不弃,小弟略备薄酒,且请到旁边小叙。”

出来混,身边总要有几个好

兄弟帮衬。这石秀有义气且不说,光凭一身好武艺足可以帮自己横行东京街头了,再说他立身又极谨慎,所以王伦很想结识。

石秀见王伦执意甚诚,也不做作,便要携他一道小酌一番:“王兄弟如此盛情,倒让石某推托不得了。”

他们聊得很嗨,不想牛二却坏了他的好事。

这厮被打倒之后,泼皮本色一露无疑。见石秀竟然和王伦聊上了,对他不管不顾,还要离开,当下也是发急,一连声催促两边店铺主人快些报官。

牛二是何等人,如果任由石秀他们离开,难保事后他不来撒泼找事。所以一家店铺的主人便上前拦住王伦他们说:“好汉且留步!”

王伦等人看时,却是个年近半百的老汉,此时他已拉住石秀的手,急切地说:“好汉且慢离开,你们一走,这牛二若是拿我等撒气,如何是好?”

看他身疲年衰,难保他们走后牛二不会把气撒在他们身上。这等泼皮,惹上了就是大祸事。

“无妨,你等且去报官。”石秀很豪气地说。好汉一人做事一人当,他才不会牵连别人。再说只是斗殴而已,本不算大事,这牛二既未受伤,顶多是申斥几句便了事,哪个官府愿意审理这芝麻大事。

“就是,此事原本因小弟而起,纵到官府,小弟也会去说个明白。”

短短两天已经两进宫了,王伦对官府的惧怕之情反而减消很多。只是这离开还没有半日,却又要去面官,不知道孙定他们见了之后是否会讥笑自己是个祸精?

天子脚下公人原本就很多,一声哨响便有几人来到,问清缘由之后,也未让石秀等人受苦,便带他们和一众街坊去开封府落案,看来对牛二为人已经是很清楚了。

有心想让两位小娘子做个见证,但是她们却溜得没影了,很不仗义啊!但是王伦还是抱着理解的心态,也许作为女眷抛头露面不方便吧?

如此小事,根本不需惊动府尹,早有当值推官接案。

问了缘由,其实案情很简单,此番询话,不过是公事公办。

“是谁打了人的?”

“无人打他…是那牛二横行霸道,欲当街对女眷无礼。小人劝阻,反被其拉住要打,幸亏有这位好汉相帮才未伤着。牛二盛气要打这位好汉,反被自己摔倒。小人所说均实,这牛二是此地有名的泼皮,有众街坊为证。”

整个过程大致如此,不过被王伦颠三倒四地一说,确实显得牛二罪有应得。所谓牛二自己摔倒云云,放到对众街坊对他的评价之前,也是故意为之。

之是大事化了,小事化无,还要把牛二的劣迹先摆出来。这样一来,也许不但无功,还能被颁发个什么“见义勇为”、“好市民”之类的奖章也不一定。

“胡说!明明是这个外地人仗着拳脚上功夫欺负本地人!现在小人脚也动不得了、腰也伤了,请大老爷做主!”牛二说完,直挺挺地跪下。

哪里见到腰上有伤了?再说明明见到石秀一脚揣在他的咯吱窝,根本没有脚伤这回事啊?而且他这一跪也甚是灵活,只能说恶人先告状、坏人难磨。

那推官见牛二如此腌臜,也懒得计较,也不问石秀口供和街坊证词,便随口判下:“牛二,我多闻得你的劣迹,今日之事,总与你平素为害街头相关。不过斗殴滋事,总非我大宋律法所不容!所以石秀,你打人在先,本官判你赔偿牛二医药费用若干,你可同意?”

我靠,这操作也太神奇了吧?这是各打五十大板啊,而石秀相对还重些。

“大人,是牛二骚扰女眷在先,学生无力阻止反被其威胁要打,这位石兄弟因此打抱不平!再说牛二并未受伤,他是在蒙弊大人!”王伦忍不住说。

“是么?”推官慢悠悠地说:“侠者,以武犯禁,放着东京城中那么多做公的不管,却要你一个货郎和秀才强出头!再说牛二骚扰女眷,可有证人?”

牛二乜着眼看众人,各街坊都知道他的为人,而且此次事件其实并不大,但是过后难免会被其盯上。有道是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他若是三天两头来闹事,家人的生活、店铺的生意还要不要?那时又有谁来为自己打抱不平?

见无人作答,王伦只能自己顶上:“禀大人,那女眷是坐马车路过,现在想来已经离去。但是此事确实是真,否则小人也不能去主动招惹牛二这等人,有道是宁与君子结怨、不与小人结仇。再说有当值铺兵都在现场,大人可以详问。”

潘金莲的地址他倒是有,但是没必要的话不想把她们牵扯进来,毕竟女子的清誉要紧。

那推官点点头,王伦一番话说得妥贴,更主要的是话说的相对斯文,很入他的耳。

其实铺兵就在左近,推官根本就是懒得问。

宋朝官府会在大城市设立“厢”,“治烟火盗贼公事”,类似于警察局;厢下面置“巡铺”,又叫做“巡警”,类似于派出所。比如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余步,便设置一所巡铺,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上次王伦被抓,就是夜间铺兵干的事。

如此密集的安保,一般人基本上没有刑事犯案的机会、或者犯案后极难逃脱。王伦被冤

作盗贼,除了官府昏聩,没有现场抓住其它贼人是一大要素,只能说时迁溜得太快了

牛二横冲直撞地在街上走,铺兵说看不见是绝对不可能的,任其肆意妄为,只能有一个答案:懒得管或者习以为常了。

王伦渐渐对这个朝代有了解了,因此偏把铺兵拉进来。也不管他们是否真的看到牛二骚扰女眷,毕竟他们职责如此。

不能让他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不想这推官还确有做葫芦僧的潜质,他点点头:“纵然此事是真,牛二已然受了教训,你也未曾参与斗殴,倒是那石秀----”他看过去:“当街动武,视王法如无物!念你是初犯,又非本心,本官且寄下一顿打。只是牛二既伤,你需仔细照顾周全。保辜十日内若无大碍,本推官便判你无罪!”

古代医疗条件不足,对于内出血等症状无法及时断定,于是便有了“保辜”之说。

所谓保辜,通俗地说,就是被打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内伤,就需要行凶者负责康复,在此期间内如果无事,即以伤情判定行凶者罪责的制度。

至于期限,唐律曾对斗殴伤人定下以十日为限:“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宋袭唐朝制度,因此也沿用了这条律法。

虽然对牛二这等泼皮很冤枉,但是这个制度却是极好的。

只是苦了王伦等,做个好事还要吃这种挂落,果然滥好人做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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