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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第十三次相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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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着一把满是碎花的雨伞准时出现在快餐店门口。

他赶紧迎了出去。

俩人在门口寒暄了几句,就穿过这家店的大堂向约定地点走去。

出于礼貌,把菜单推过去,让她来点几样喜欢的。

她也很客气,把菜单又推回他面前,并表示吃什么都行。

他没有再推脱,就点了几样:一份白斩鸡、一碟文官豆腐、一小盘红油笋丝、一小盆萝卜青蛤汤、一颗油炸金月亮。

这几样菜,他都在这里吃到过。其中最合他胃口的是白斩鸡。所谓白斩鸡除了做法,最重要的就是原材料。这鸡一定要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三黄鸡。

这种鸡皮黄,油亮,肉质白嫩,口感绝非一般鸡肉可比。别说肉质不佳的但是这俩克拉美洲火鸡,就算是中国本土的其它鸡也无法与之媲美。

这道菜的做法看似简单,就是用白水把鸡肉煮好,再沾着配好的酱料吃。可实际上鸡肉的熟成度很关键。

一般厨子都会把鸡做到全熟。这样一来鸡肉就少了几分鲜味。

这家的厨子深得此味精髓。鸡肉是熟中带着一、两分生,一口咬下去,肉质鲜嫩,还能看到几丝血红蛋白。

若是自己一个人吃,习惯直接把蘸料倒在鸡肉上,然后就大快朵颐。

那文官豆腐据这里的经理说是一道四川名菜。可一直疑心这是一道地道的酸辣广西菜。也有人说贵州菜是酸辣为主。他觉得这人一定没有亲自到过贵州。那地方的菜不是酸辣,不是麻辣,也不是香辣,就是纯粹的辣。除了辣再无其它味道。

他本人是很能吃辣的,可在贵阳吃了两顿饭,就被辣伤了胃。一连好几天,胃里都是火烧火燎的。这次之后,他才算是明白,为什么那些英语国家的人把辣叫做烫。一旦吃多了果然是烫得胃难受。

萝卜青蛤汤是一道很养胃的汤食。这家的汤里青蛤个头大,肉头足,味道也就比别家厚重不少。他在其它餐馆也点过几次这道汤,大都清汤寡水,萝卜丝飘在汤水面上,汤底若隐若现有那么三五个小青蛤,让人一看就没了胃口。

红油笋丝是被当做饭前开胃小菜才点的。真正用来下饭的还是白斩鸡和文官豆腐。

那道油炸金月亮就是一道看菜。所谓看菜就是看起来很好看,未必吃起来很好吃的菜,就像很多饭店里漂亮的黄瓜雕龙,白萝卜摆仙鹤等菜一样。

说实话,这道菜味道非常一般。其最大买点就是形同月亮的卖相。

名字叫得古怪,实际就是做成月亮形状的

锅巴。吃的时候,就让服务员过来浇上一大勺浇头。这月亮就滋溜一声破碎成一片锅巴片。那浇头里有滚油,肉丁,蘑菇丁,豆腐丁,茄子丁还有黄瓜丁。

以他个人感官而言,锅巴浇上这些还不如不浇。锅巴作为一样美食,其最大的特点不就是酥脆吗?这些油乎乎,湿漉漉的配料一加上来,锅巴几乎是眨眼之间就软糯了。味道虽尚可,嚼劲儿可是全然失去了,算是画蛇添足的一道菜吧。

她似乎很喜欢这道油炸金月亮,于是乎,他也就违心夸了这道菜几句。

俩人随便聊了几句,就聊到了珠宝。

她说:欧洲人好像更喜欢钻石,中国古代的人就喜欢玉。现在好多人也开始喜欢那些透亮闪光的红宝石,蓝宝石了。

他想了想,说道:可能不是古人不喜欢红、蓝宝石,而是那时候这些东西太少见了。

她笑道:中国地大物博,还会没有蓝宝石矿啊?

他认真的说道:中国本土有两大克拉通。但是这俩克拉通都太老了,没有太多的宝石矿藏。南亚次大陆的宝石矿就比中国的多。因为他们那个克拉通年轻一些。

她显然不知道克拉通这回事,奇怪道:不会吧?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他道:中国皇室墓葬里大量出现红宝石还有蓝宝石是从明代开始的。而且是在郑和下西洋之后才出现的。

她道:你的意思是这些都是郑和带回来的?

他道:不全是他带回来的。但大部分是他几次下西洋带回的朝贡物品。

她奇道:这三宝太监带回来多少宝石呢?

他道:数目巨大。直到满清时代,满清皇帝想用红蓝宝石,都会从那些明代遗留的皇室器物上取。而有明一代皇室的大部分海外宝石都是三宝带回来的。

她道:要是这么看,古人也挺喜欢这些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啊。

他道:那倒未必。

她道:怎么未必?

他道:明代和清代的审美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讲究随形,就是基本保持宝石的原有姿态,不去过分的人为加工。

所以,咱们在博物馆看到的明清红蓝宝石大都只是磨出光面的石头形态,基本上不存在现在这种多面、多棱的样式。

他们虽然喜欢红蓝宝石,大致上还是把它们按照对玉的审美来审视的。

她笑道:这算不算不懂宝石真正的美呢?

他也笑了,说道:算是吧。也不算是。

她道:怎么又不算是了?

他道:西方人

切割宝石,制造多个反光面,以求最大程度体现宝石反光、透光、内有辉火的特性。这看起来像是出于对宝石特质的了解。

而东方的士大夫们像对待玉石一样看待各色宝石,对它们采用随形雕琢,尽量保持石头原貌,也算是对宝石的另一种理解。

两者没有高下之分,只是理解不同而已。毕竟,所谓美,本就是一个历史概念,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

她道:你觉得美没有标准啊?

他道:没有。咱们觉得是美,或者是丑,都是受社会环境影响做出的判断。

她道:比如?

他道:比如近视眼。

她道:近视眼?

他道:现在满大街都是近视眼,大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但如果在原始社会,一个人是近视眼这算是极大的生理缺陷吧。这在当时就算是一种丑了。

她笑道:原始社会也有不了近视眼吧?他们都不看书。

他笑道:那咱们再举一个例子。印第安人的酋长,还有部落勇士都喜欢戴鹰的羽毛做装饰。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美。但他们是真的以为老鹰的羽毛形状和颜色很漂亮吗?

她道:不是吗?

他道:肯定不是啊。就像有些古代部族男子以佩戴狼牙、虎皮为美。他们实际上并不是觉得这些东西本身有多好看,而是看重了其所代表的社会意义。

比如:戴着狼牙,就证明这人能打死狼。戴着虎皮,就说明这人猎杀过虎。

在部落少女的眼中,一个比虎狼还勇猛的小伙子,自然就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久而久之,狼牙之类的东西就从武力的代表物转化为地位的象征,进而升华成了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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