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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五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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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穿过竹叶撒进屋中,光影斑驳,檀板声在不远处响了八下。

云雁回一个翻身坐了起来,擦了擦眼睛。了会儿呆,才爬起来,看看旁边小宝还睡得四仰八叉,便自顾穿好衣服,去厨房把面片下了。

此时,已经是云雁回穿越后的第五年,他实岁都快八岁了。

郑苹早已经去童行们的住处照料了,那边包饭。

云雁回下了三碗面片汤,汤里有蛋花和几片蔬菜,端到厅内,这才敲了双宜的门,听到双宜应声,才回自己房间,把小宝推醒,帮他一起把衣服穿好。

小宝衣服都穿好了,人却还不大清醒,挂在云雁回身上出去。

三个人并排在水缸附近洗漱完了,又上桌吃面片汤。

双宜吃了两口,忽然想到什么,对云雁回说:“雁哥儿,我的外套昨儿个磨破了,能帮我补一补吗?”

“……你悠着点儿,衣服补那么多下好看吗?”云雁回无奈地回答。

双宜红着脸应了。

云雁回欲哭无泪,当年那个羞怯的小萝莉怎么变成这样了……哦不,还是羞羞哒,但是长势有点奇怪啊。这两年,郑苹会裁新衣,但是缝缝补补的活计都是云雁回来做了。

因为随着双宜学习缂丝、刺绣的日子多起来,大家现,双宜根本没有这个天赋,学不会缂丝和刺绣也就罢了,即便是一般的缝补她也做得特别难看,包括做饭,也很白痴。

她就好像是投错胎一样,更擅长的反而是舞刀弄枪,成天跟着寺里的武僧学习。

云雁回只好自己上阵,分担这一部分家务,没办法,要让双宜来帮忙缝补、做饭,他们谁都不放心。

吃完早餐后,云雁回和小宝一起洗碗。

双宜则去喂鸡。

他们把屋外的竹林圈了起来,在里面养鸡,云雁回的主意,日常到卖出都是他们负责,赚的钱也自留做零花。

双宜用竹竿挑起饲料喂鸡,这些鸡早已经习惯了,扑腾着翅膀吃饲料。如此一来,每天都这样运动,吃着竹林里的虫子,这些走地鸡的肉会特别好吃。

只是喂个鸡而已,双宜还不安分地用竹竿挑来戳去,当自己在使枪棒一样,真是时时都不忘了练功。

那边云雁回和小宝洗完碗后,则拿了笔墨纸砚去练字。

云雁回当年是郑苹给他开蒙,后来郑苹也花钱把他送去夫子那里读书,可是云雁回念了一年,又了解清楚了科举之后,就彻底不想走这条路了。

云雁回本来想,有个功名,避税之类的都好一些,结果他现,自己以前念了那么多年书,成绩也都还不错,但在古代一学,简直要怀疑人生了,太难了!

读书好难,考功名更难,说不定花几十年都考不上,云雁回觉得自己对古代的经义真的束手无策,而且还比不上人家古代人刻苦。

于是,云雁回要求退学,他的夫子都很惊讶,因为云雁回是同年龄学生里学习进度最快的一个。

岂不知这是因为云雁回是成年人,和小孩比起来当然厉害,但是他自己提前了解了以后要面对的功课。

云雁回是这么想的,以他都定型了的思维、三观,就算花费所有时间,勉强念出个功名,有什么用?能比得过谁啊?这可是宋朝啊亲,唐诗宋词,历史上唐宋两个朝代是绝对不缺才子的!

词人满地跑,才子多如狗。

再说了,穿了一千年,难道就为了读书来的?还是活个自在吧!

能够退学成功,云雁回也花了很多时间才说服郑苹,幸好郑苹对功名什么的也没有执念,她甚至觉得云雁回可能是继承了亡夫的爱好,对经商更有兴趣。

而且云雁回退学回来之后,还是会自己买书来看,只是买些感兴趣的书,正统书,但没有什么学习的压力了。

之后小宝到了年纪,也是郑苹给开蒙,然后云雁回带着一起读书认字。

小宝也去当年云雁回跟的父子那里读书了,倒是比云雁回坚持得久一点,两年,然后也不肯读了,回来跟云雁回一起自学。

郑苹也问过了,小宝倒不是想经商之类的,因为这几年和了然走得近,他想向了然学习医术。于是,现在时常去了然那里学医。

云雁回非常赞同小宝,退学不是代表不学习了,相反,在他日后学习医术的道路上,为了成长,会要学习更多东西。

云雁回练完了字,叫小宝自己继续看着,拿着一个小包袱出门了。

……

今日恰逢十五,又是一日大相国寺万姓庙会。

云雁回一路上和见到的僧人、认识的商人打招呼,熟门熟路地在寺里游走,住了几年,这里很熟悉他,他也很熟悉这里了。

见到云雁回的僧人,与他比较熟的除了问好之外,还会半真半假地开句玩笑:“雁哥儿,什么时候皈依啊?”

大相国寺的人都知道,这是了然禅师心仪的弟子,一直在苦苦“追求”中,都当他是自己人呢。

云雁回只能默默捂脸,这些年,要不是他坚定,大家都要把他当真的小和尚了好吗?就这样,还有人觉得他现在也是预备役和尚呢。

到了前门,云雁回目光在人群中巡睃,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个胡商。

这个胡商是半个月前来这里的,摆了半个月的摊,带来的货物快都销完了,也就是说,他快要返程了。在走之前,还会批一些中原货品。

云雁回站到他摊子前,胡商用带着口音的官话问:“小郎君,要些什么?”

“我什么也不要,我想问问老板你,对缂丝有没有兴趣?”云雁回小声问道。

胡商眼神闪烁了一下,缂丝,近年在汴梁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尤其是优秀作品,更不用提在他的国家,来自汴梁的精致绣作是非常受欢迎的,往往能够卖出高价。

但是缂丝这玩意儿,因为极费功夫,所以即便在汴梁,也十分紧俏,供应自己人都要不够了。

云雁回把包袱打开一些,给胡商看了一下。

胡商的眼睛立刻亮了,激动地伸出手指,“卖给我!!”

……

云雁回数了一下银钱,塞到怀里。

这些年,郑苹在正式工作之余,也会慢慢做一些缂丝,进度比较慢,但一年总有那么一件作品,足以贴补在大相国寺的房租和日常生活,还有节余可存起来。

因为娘家的封锁,在汴梁是卖不出去了,便想了法子,偷摸卖给要离开汴梁的胡商,而且是这么兜售,摊子都不租,免得被现在做这个生意。

云雁回淡定自若地揣着钱在庙会里逛,不是他对这年头的人品德太信任,而是他这几年,尽在这儿钻来钻去了,以他在现代多年历练下来的经验,深谙怎么与人交往。

当初带云雁回的老师,曾经在政府宣传部门负责舆情那一块的工作,平时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在有事件时,在最短的时间和此前素昧平生的各地媒体混熟,然后展开工作。

云雁回在他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而且云雁回现在虽然年纪小,却老是跟了然一起,在这里很容易取信于人。可以说,即便有不懂事的外来人偷了钱,也保管没出大相国寺就得吐出来。

云雁回走到大三门的“宠物市场”时,瞥见一个笼子里的动物,当时就愣住了,好一会儿才擦擦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他几步走到那之前,看着笼子里黑白相间的毛团,目瞪口呆,“这,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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