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二十四桥明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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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游步小成,脚踏大地游动八方,地面之上速度翻倍。这个轻功不知道赵强是从哪里获得的,总之是非常厉害。很厉害并且不是吹嘘的那种,他就是强。没有多余的花里胡哨动作,什么幻影、什么迷踪、什么二段跳之类的轻功衍生能力。这个地游步就是突出了一个字,快。这速度是真的快。先前方行刚刚入门的时候,其速度就能够提升五成也就是一半。现在在他昨晚使用了一份源能进行强化后达到了小成阶段,速度提升为本体的两倍。并且这两倍可不是什么爆发秘术,是使用轻功后的常态速度。这是什么程度?举一个例子,现代世界的人跑100米最强的能跑进九秒多一点。方行原本的过去则是15秒100米,今生则能跑到10秒100米,这是他体内血气所带来的成效。倒不是说现在他的身体不如前世那所谓的飞人,是他还没掌握那跑步冲刺的爆发技巧,飞人毕竟就是为了跑百米而专门训练的。地游功入门后速度提升了五成。那么就是说跑100米他只需要七秒多一点。更恐怖的是小成之后提升为两倍,是字面的两倍。你可能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并认为这是很简单的一种东西,很轻松就能做到。只要知道在方行的速度基础上翻倍到两倍后,跑100米只需要5秒就足够了。五秒一百。时速七十多公里。这样的存在你可能都看不清影子,尤其这是人类,人类以灵活而著称。这轻功所带来的速度并不是直行冲刺,是全面的均衡的,哪怕你闪转挪移都是一样。所要求的不过是看你的思维,你的大脑能不能跟上来自身的速度。这些对于方行来说都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在杯盏所给他创造的神秘空间中,早已经将大脑练到了与速度齐平的地步,这就是加点中的基本。两个人打斗之时,我这边同飞一样你连我的衣角都摸不到。而我以极快的速度在你周身游走找寻你的弱点,并且抬手一刀秒,无论是打架、抓人还是逃命都极为有用。再者说,就连正式武者都没有这般速度,因为刚刚突破一血的武者。在身体上的强化是力量和防御方面,而不是速度。可以说,现在的方行已经无惧正式武者了。虽然你比我厉害比我强,可能一拳就打爆我的脑袋,但是你没我跑得快。不过这个功法很难修炼,入门倒是很简单只要找到那么一点窍门,无论是刚刚熟悉也好,还是熟悉了很久也好,他都算是入门。只要到了这种程度就可以被宝贝神秘杯盏标记收录,然后就能进行提升,毫无隐患的直接提升到下一境界。为了将这个轻功练到小成,方行可是在那神秘空间中足足用了五年啊。首先是各种田径似的赛跑训练,然后就是一些隐蔽空间中的闪转腾挪,岩石峭壁攀登跑酷,最后暗器飞石扫射,他需要
去躲。身体的受伤倒不用担心,因为在那片空间都会自动恢复。但是精神。五年,天知道他怎么撑过来的,回来后差点都认不清现实了。因为神秘空间的特点就是不会将他在空间中的那些记忆压制、淡化和抹除。这些记忆都是他修炼的记忆,怎么可能会被轻易覆盖并淡化呢。方行却觉得没有什么,只要能够获得力量自己就可以承受。这样亲身修炼来的力量,他用的更加舒心,掌控度也更加完美。且虽然没有明确的数据表现出来,但其知晓自己的精神方面定然成长得非常非常快。似乎无论煅练什么功夫,在空间之中都会潜移默化强化自己的精神。这个轻功价值应该狠高,相信在帮里也没有多少人能够拥有,赵强估计也有小成的实力才会说当初逃过那个恐怖。方行猜测,他所说的大恐怖应该就是田元说的邪灵,两者可能是一种东西。从脑海中回过神耳边的世界和声音再次逐渐明亮响起,意识又回到了金玉楼。其实虽然看似很久,但这一切不过一瞬,这可能就是那宝贝的玄妙。“可惜可惜。”不住地叹气,如果不是源能不够,说什么也得多弄一些功法。“菜来喽。”随着伙计的呼喊,二十四桥明月夜这道,据说是从郡城之上传过来的招牌头名菜终于上来了。这道菜的名字不可谓不雅,据说其中还蕴含着一个书生与狐妖的凄美故事。说那大离王朝的平阳郡。有一书生名叫宁仙,为人谦谦有礼心善诚信以自身践行浩然正气,身受许多老师长辈看好,只不过家中落魄了一些。但这都不是问题,因为他非常争气年仅18就已经成功考中秀才且为头名案首,十里八乡的邻里邻居谁不称赞他一声。眼见其马上要上青州考举人,只要功成就可以称得上是一声未来的官老爷。所以许多城中大户都拖着媒婆前去为自家女儿说亲,哪怕是没女儿的也要认一个干女儿回来,根本就不在意他家中贫困,因为谁都能看出来宁仙未来可期定然一飞冲天。为此求亲的媒人都踏破了门槛,但其却依然没有被红尘之事干扰了学习,反而更加努力。考试的时间临近宁仙打算前往州城,在路途中经过了间名叫兰庭寺的破庙。破庙里看到了个被囚禁在寺中的女子,正在愁绪青丝共垂落,大珠小珠落玉盘,甚是惹人心痛和共情。女子灵秀天成丽质无双,却一点不媚俗反而浑身上下携带着股莫名的清气,让人感觉无比舒适。之后宁仙了解到是有妖魔狼妖占了那寺庙,屠了所有的僧人并囚禁女子在此,妄图占有对方。好在女子身上也有家中给予的宝贝,能够保证其暂时不被妖魔触碰。可妖魔是却也将她困在了那里,不得动弹逃离。心中有浩然的宁仙怎么可能见死不救,他不顾危险抓住时机,趁那狼妖不在的时候从寺庙中解救释放
出了女子,两人一同朝着青州城奔逃而去。路上,狼妖发现了一切顿时暴怒无比,操控着妖风追上了两人。就在宁仙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女子挥剑斩情丝,将自己的一缕头发交在了他的手里,因为这一段的共同患难,女子早已经爱上了这个心中浩然的宁仙。之后再其不敢置信的目光下变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白狐与狼妖拼杀,并为他争取了逃跑的时间。结果自然不用多说,白狐的法力本身就比不过那狼妖,肯定被其残忍杀害了,只余下早已情根深种的宁仙自己一人。后来也不知遇到了什么,不仅考试名落孙山连浩然正气也没了,就连精神都颓废的不如乞丐。听说多年后有上山打柴的人躲雨,在兰庭庙里见到了他,比废人还废人。奇怪的是,这寺庙后来就消失了。很多人都认为是某个说书人自己编的故事,毕竟根本就没有那寺庙嘛。但无论怎样哪怕这故事是真的,那种状态的宁仙估计也早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