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你之前穿的是哪个野男人的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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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黎为天要那两只半妖的心脏,胡长老心里是又急又怒。
凭什么!
这黎为天,明明都已经炼体大圆满了,现在炼化再多的灵气,也没有意义。这两只半妖心脏,拿了也是浪费,为什么就不能留给黎风呢!
但另外两位长老显然跟他想的不一样,反而是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这半妖心脏,取出来直接炼化,确实比拿去炼精血丹更有利。”
“大少爷,这半妖都是你自己击杀的,这心脏取了是应该的。”
胡长老听得暗中咬牙,但隐隐又有些心惊胆跳,怕黎为天突然想起之前那只大蛇半妖的心脏来。
还好直到他们离开,那个男人都没有提起这件事,让胡长老暗暗松了口气。
直到天微微发亮,胡长老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己的洞府。
黎风早早就等在他洞府门口,一脸焦急地团团转,看到他出现,就赶紧扑了过来:“师傅!那黎为天……”
胡长老眼神示意他闭嘴,主动带他进洞府。
“黎为天又杀了两只半妖?!还都是小圆满阶层的?!”黎风说不出的嫉妒。
哪怕他再怎么不愿意承认都好,黎为天实在是太强了。他现在连单独对付一只小圆满阶层的半妖都不敢。
胡长老狠狠地往自己掌心击了一掌,“最可恨的是,那黎为天,竟然把两只半妖的心脏都要走了!真真是暴殄天物!”
闻言,黎风气得双目赤红,“我若是得了那两只心脏,秘境开启前甚至有冲一冲大圆满的机会,他就这么、轻飘飘地把我的路给堵了!”
这两人,全然忘了那两只半妖是黎为天拿下的,人家就算是要了去喂狗都没人有资格说什么。反而是直接把那个心脏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就这么痛骂了黎为天半天。
而另一个让他们痛心的事是,留在胡长老洞府里的大蛇半妖的血肉已经不多了,另外的两只现在是放在别的长老那里,他们接下来能偷到的血肉实在有限,黎风想偷机取巧,靠吃半妖血肉快速晋升以后是难上加难。
自从喝了凌若的加料豆浆,黎为天发现自己身体各方面都有极大的提高。他昨天大战一场,只不过是修整了一个晚上,就恢复得差不多了。
“大少爷。”黎安走进黎为天的洞府里,将一个竹篮和一个托盘放下。
托盘里,依旧是每日必有的两斤半妖肉和一碗半妖血。竹篮里,则盛着两只发着莹光的晶石状的半妖心脏。
“你帮我找三件料子好些的裤子出来,最好是
全新未穿过的。”
黎为天平时的起居都是黎安打理的,对方很快就找他要的东西。
挥手让黎安退下,黎为天把托盘里的东西都放进竹篮里,然后一手拎着竹篮,一手提着那三条新裤子,出了自己的洞府,很快就消失在黑森林深处。
黎为天的洞府在半山腰,黎安还在下山的路上,他抬头正好看到自家大少爷消失的背影。这段时间,他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形了。
大少爷这些日子,每每到了早饭时间都会消失一段时间,有时甚至直到快要用午饭了才回来。那急切着要走的样子,就跟刚新婚的新郎倌赶着回家和自家的新娘子亲热似的。
如果不是知道最近黑森林没外人,他都要怀疑大少爷偷偷在黎家私地的外面养了个小情儿了。
“应该是偷养了什么小宠物吧。”黎安猜测着。因为他不止一次见到大少爷把那些半妖血肉拿着一起消失的。
黎为天刚落地,就看到凌若两眼发光地扑到他怀里,让他的心跳窒了一窒。等发现对方发亮的视线盯在他手里的裤子上时,他的心又重新跳了起来。
“拿去!”男人又气又好笑地把几条裤子扔到她怀里。
“不许偷看!”凌若抱着裤子,没什么气势地警告了男人一番,便跑远点躲到大树的后面换起了破洞裤。
黎为天摇摇头,就你那点料,有什么好看的……唔,那女人,似乎、大概还挺有料的?
凌若平时穿的衣服,好像是自己改良的女式劲装,裤子的颜色黑沉沉的,又肥又大,可是尽管如此,那束腰将她细到不盈一握的小腰勾勒得清清楚楚,衬得其他该挺的地方特别挺,该翘的地方特别翘。
就,这样子还挺勾人的?
黎为天莫名觉得心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爽。
哼,身体再勾人又怎么样,就那张脸,估计不会有第二个男人会看上她了。
想到这里,刚刚心里涌起的那些莫名郁结,又突然消散了。
等凌若换好衣服出来,黎为天发现她穿上自己裤子后的打扮,跟之前似乎没什么区别。然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一个问题:敢情这女人,之前一直都是穿着别的男人的裤子?!
男人的心,像灌了铁水一般,闷得他难受。他拉着凌若的手,沉声问道:“你之前穿的裤子,是谁的?”
“你的呀。”凌若不明所以,巴眨着眼睛看向他。
“不是你现在身上的这件。是你之前穿的那些。”
“就是你的呀。”这男人昨晚被
打到头了?怎么好像听不懂人话了似的。
黎为天懵了,他什么时候还给过这女人自己的裤子了?他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男人突然脑子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不由目光沉沉地看向那个女人:“你去黎府偷我的衣物了?就这么舍不得我吗?”
凌若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得了,这男人爱想太多的毛病又犯了。
“严格来说,那不叫偷。凌若之前住在黎府的地方,是和你的新房,黎府的人按照惯例,便置办了一些你的衣物放进去。离开黎府时走得比较仓促,便一起带走了。”
当然,当初原主是故意把他的衣服带走的,但这个凌若懒得跟这个男人解释,免得他又要想太多。
黎为天这才像突然醒悟过来一般,记起了他和这个女人,原来是当过一年的夫妻的!
“抱歉,我以前应该对你好些的。”他说的是真心话。
如果,是现在的他和凌若结婚,他一定能把她宠上天。因为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和这个女人在一起,是一件这么让人心情愉悦的事。
以前,他和凌若只在大婚当日匆匆见过一面,而且还是在她母亲近似于道德绑架的胁迫下结的婚,他根本就懒得主动去接近她,而她又怯懦得不敢接近他。两人的关系,比陌生人还不如。
凌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男人要道歉的对象已经不在了。他上次回黎安镇的时候,原主就被谢芝兰带的护院给吓死了,这才让她有机会鸠占鹊巢地捡了这个身体。
日后有机会,让他帮原主洗刷掉偷人的冤屈,这份道歉有了实际的落处,也算了结了这两人之间的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