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我凭美食风生水起 > 第32章 出门的理由

第32章 出门的理由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我凭美食风生水起!

明天二十,正好是大坡村所属的山南公社逢十开放的圩日。

公社不给个人私下做买卖挣钱,但是为了调节需求平衡,就设立了圩日,让社员之间可以以物易物,用自家多余出来的物件换成自家需要的。

每逢圩日,公社辖下各生产大队的社员纷纷聚集到公社划分的圩市区域里,所带东西多的人就寻块空地摆摊,等感兴趣的人上前来交涉。

所带东西轻便的,或是同一家来人多的,就分出人主动出击满圩市蹓跶去物色自己的目标,找到之后报出自己有的东西,讨价还价,达成交易。

但是以物易物这种方式的弊端就是总不会每次刚好双方所拥有的东西正好是各自需要的,这一来二往,易完还要再易的,就很麻烦。

时间长了,就开始有人自由发挥,尽管那不是设立圩市的人的初衷,但钱和票那也是“物”的一种不是?

再说公社里也不是每个人都种地分口粮自给自足的,还有拿工资和票证的公职人员呢,这圩市也不能单单把这一批人落下吧?

还有就是进入圩市里交换又不用出示介绍信,所以虽然一开始是打算方便本公社社员的,但是慢慢地就有别公社的社员闻风而至,甚至还有来自县城的人。

他们不缺钱不缺票,就缺各种吃的用的。

圩日的东西比黑市要便宜,还不用担心被抓,来的人越来越多。

于是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圩市的交易方式基本就变成了以钱票交易为主流了。

林蓁早就打算好了,想在明天到圩市看看有没有机会把大鹅或是肥鸭换成她需要的钱票,然后再把她已经列好了清单的一些东西给买齐了,然后小灶就可以开起来了。

现在这个清单里又加了猪肉这一样。这东西圩日可没有,必须要去供销社的肉档买,需要一大早去排长队不说,还得有肉票。

如果明天能换到肉票,到时她就把梅花肉和五花肉都给备上。

不过肥的肉很受欢迎的,如果不是排在最前头,五花肉不一定能抢到。她还是个出门都要跟张大丫报批的小姑娘呢,想要秘密给自己藏肉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真麻烦啊,要是自己能拥有一整头猪就好了,想吃什么部位就割什么部位……

林蓁这边天马行空得开怀,一心想着她的猪,眼看已经发散到在山里偷偷圈养上一两头的可行性了,就被“哐当”一声惊醒过来。

她抬眼见李小弟把剩下的那个牡蛎动作很重地放进已经用完蒜蓉酱的铝饭盒里,抱着站起来就往村里

飞奔:“二姐,你继续把剩下的冬菇烤了,我把这个送回家给阿妈就马上回来!”

哟嗬,居然悬崖勒马了。

她本来还在想着实在不行的话就把剩下的冬菇烤了全补给张大丫呢。

林蓁心里想着事情,动作慢吞吞的,还没往冬菇上涂蜜,李小弟就一阵风般刮了回来。

这一次林蓁照旧只吃了一个,让他吃三个。

李小弟对此表示十分满意,在他假模假样地要让一个给林蓁但被她拒绝后,他就更满意了。

扔掉树枝筷子,李小弟一脸满足地摸着肚子:“番薯好了吧?”

林蓁:“……”不是,什么番薯?

他是搭好了番薯窑没错,她是已经烧窑了也没错,但自从他带着清洗过的海蛎冬菇和水回来后,他们不是就一心扑在这边烤海蛎烤冬菇了吗?

可怜的番薯窑从那会起就完全被忘到脑后,根本没有人记得往里面继续填柴烧火!

这会再看,一开始林蓁烧的那把火早熄掉了,窑倒被熏黑了,泥块之间的缝隙不时还“噗”一下冒出缕淡浅的烟雾来,就像战火燃过后的废墟一般,苍凉极了。

好在已经吃了东西垫底,番薯还没有煨好,李小弟一点也不着急:正好留出时间再多回味一会。

捧着番薯啃的时候,他吃着吃着就忍不住停下来,发出衷心的感慨:“感觉以前的牡蛎都白吃了,浪费啊。”

俩人吃饱喝——这次唯一的遗漏就是忘记带水了,林蓁空间里的水又不能拿出来,所以番薯啃到一半,俩人就收拾收拾了回家找水喝。

刚进门,就被两双红眼珠子给盯住了。

林蓁不明就里。

李小弟心知肚明,甚至还冲瞪着他们的李大弟和李三妹露出了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

是在挑衅没错了。

他扔下桶,拉林蓁回厅屋里,拿两个碗倒了米汤,随手端起一碗给她,自己埋头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了半碗,才空出口来给她解惑。

原来,先前他把还热着的那个烤牡蛎拿回家时,李大弟和李三妹这两个吃饱了撑着的家伙居然正在跟张大丫使劲说他和她的坏话呢!哪还得了是不是?

所以啊,他就故意把香喷喷的牡蛎拿出来,当着他俩的脸非要亲眼看着张大丫吃进嘴里,省得她记挂着大儿子,转身就给了那两个没有良心的。

如此招恨的举动,可不让俩人给记上了吗?

她这纯粹是被牵连的。

不过有李小弟一夫当关顶着呢,林蓁

淡定得很。

李大弟两个见没人理会他们,不甘心地跟着进厅屋来,四个人对坐着,开始大眼瞪小眼。

林蓁主要是被李小弟拉着留下来助阵的,她慢吞吞地啃着剩下的小半个番薯,思维早就发散: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她干脆找个借口再上山一趟,去偷几个野鸭蛋去?

最好是能再找到冬菇,找不到的话也可以用空间里的来充数,这样明天就可以用拿冬菇去圩市卖掉这个理由来说服张大丫同意她出门了。

冬菇要是按张大丫先前说的送到供销社统一收购站去,省事是省事了,但鲜货的价格只有四毛钱一斤,干货是三块六。

要是拿去圩市,是需要多费点时间,但鲜货能卖五毛钱,干货能卖到四块五。

这中间的差价足以抵她一天的工分有余了。

唯一的麻烦就是怎么摆脱李小弟这个尾巴。

这小子今天下午不用回学校了,先前在山脚那里就问过她哪里来的冬菇,被她糊弄说是在那些腐树墩里找到的,正跃跃欲试地想进山大展宏图呢。

如果不进山的话,要不她跟张大丫说一声,下午上工去?然后晚上再跟张大丫说明天去镇上,希望她看在她勤快的份上能答应?

感觉有些难。

她的家庭地位可不比李小弟,要是没有个有力的理由,张大丫很难同意她一工分不挣“游手好闲”,还是得利诱才行……

昨天拿回来的冬菇只晒了一天不够干,还不到卖的时候。

那还有什么事,是需要她到镇上去做的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