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怎么被纸割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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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漫不经心的将请柬翻来覆去。
请柬是新做出来的,边角坚硬而锋利,言可心用手指轻轻一夹,趁着梓西不注意,用力割在边角上,指腹很快出现了一抹细细的血痕。
言可心轻呼了一声,秀眉微蹙,“好疼——”
这么细小的伤口,比蚊子叮咬还没感觉,最多就是痒痒,根本不疼。
可言可心装的很逼真。
梓西捏住她的手指,摊开,语气紧张而无奈,“怎么被纸割到手了?”
言可心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梓西吻上了伤口。
舌尖的微热舔去了细微的血迹。
言可心身子一僵。
“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拿药箱上来给你包扎。”
这么小的伤口,一个比一个重视,到底她是影后,还是梓西是影帝?
言可心僵硬的扯了扯嘴角,看着被舔走了血迹以后几乎看不出来的伤口。
“你去吧,我等你。”
说不定等他上来的时候,伤口都好了。
梓西非但没有对她的伤口忽视,反而在上来之后,郑重的替她贴上了创口贴。
然后严肃的握住了言可心的手,语气却依旧轻柔。
“下次小心点。”
“知道了。”言可心眨巴着眼睛。
终于在书桌前坐定。
言可心咬着笔杆,扶着额头,手
里却在拨弄桌子上的木头玩偶。
这是她从前送给梓西的,现在还在这儿摆着。
“集中注意力。”
梓西站在她身侧,修长白皙的指尖在纸面上轻勾,“这是爸爸拟定的宾客,你看看,有没有你个别喜恶,需要添删的?”
言可心扯了扯玩偶的耳朵,看着一个个的人名犯了难,“可是这些人我都不认识。”
“梓西”她摇晃着梓西的双手,“我们就不能出国订婚吗,我想去海边。”
言可心眼中充满了天真无暇,小小的娇气也无法让人厌恶,只觉得可爱。
梓西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尖,“订婚和结婚不一样,订婚重要的是告诉所有亲朋,我们要正式在一起了,务必让所有人都知道。如果去海边的话,那就只能告诉海了。”
言可心心里跟明镜似的,面上还在和他拼演技,“到底是我们订婚,还是别人订婚,我连这点主都做不了了吗?”
她甩了甩头发,耍起了小性子,“反正我也不认识这些人,你们看着办吧,我只管和你订婚就好。”
“好,你只要准备好当我的新娘就可以了。”
梓西的声音低哑了下去,丝丝的温柔夹杂在沙哑中,有股独特的魅惑。
气氛忽然暧昧了起来,言
可心觉得梓西的目光太炙热,让她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
当机立断,言可心迅速地抓过笔和请柬,乱七八糟的写了起来。
“听说请柬要未婚夫妻亲自写才有诚意我来帮你的忙吧!”
她想也不想的就往新娘那一栏写上了梓西三个大字。
她不是没有看见新娘两个字,但是她就是装作看不见。
不光如此,她还在新郎的位置上,填上了一个言字。
但是她并没有写下去。
更没有写自己的名字。
言可心三个字,当初可是她自己义无反顾签下的,而眼前的这个言字,就当是她对过去的自己的祭奠吧。
以前的言可心,早就已经死在了那一段婚姻中,和一场大火,和她可怜无辜的孩子一起,烟消云散。
发觉言可心在愣神,没有写自己的名字,梓西轻轻握住了她的手,继续在纸上勾画。
“怎么不继续写了?”
他正想抓着言可心的手,这下她的名字,言可心就已经从他的手心里挣脱出了小手。
“我发现,我写错位置了。”
言可心指了指新娘和新郎的位置,新郎的后方只有一个光秃秃的言,而新娘后方的梓西三个大字,看上去异样的滑稽而违和。
不等梓西说什么,言可心
已经撕了这张请柬,像个无心的小孩子,丢进了垃圾桶。
“再来一张再来一张,我要重写!”
梓西拦不住她,只好抽了一张新的给她,“其实新郎新娘是我们的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是我们两个人就好。”
他的声音温柔的好像一杯温开水,永远是最适合的温度,对人无害,不会烫伤,不会冰冷,但却会让人丧失警惕,一点一点被无意识的溺死。
言可心听着他的情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听梓西说了两辈子情话,她都能倒背如流了。
这一次,言可心规规矩矩的在新娘那一栏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写到“璃”字的时候,她哎哟一声,丢下了笔。
“我忘了这个字怎么写了。”
她苦恼的用笔杆挠了挠头发。
现在科技发达,用的上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手机电脑能打出的字,每个都认识,但会写却不一定。
言可心当然记得自己的名字,但她不想写,所以就自然而然的“不记得”了。
梓西哑然失笑,“你这个小傻瓜,怎么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了?”
“因为我只记得你的名字呀!”
言可心张开双臂,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抓着他的手臂,与
他四目相对,明媚的笑容仿佛世界上最醇美的酒酿,只一眼,便令人彻底沉醉了。
梓西呼吸微重,他俯下身子,用指尖掠过言可心精致的眉眼,最后停止在了唇上。
“那以后,就都只记得我的名字就好。”
“你的名字,我帮你记着。”
言可心被梓西当小孩一样,抱在了沙发上。
鉴于她的进程缓慢,实在是影响请柬的登记工作,梓西决定自己亲手包办。
“我来写,你去休息吧。”
言可心当然没有任何异议,梓西刚刚坐下,拿起笔,打算誊抄宾客的名字。
言可心便软软的叫了起来。
“梓西,我想吃玫瑰香,要冰冰的”
对于言可心的要求,梓西向来是亲力亲为。
他没有怨的亲自端了一碟玫瑰香上楼,摆在言可心面前,又给她披上了一条毛毯,才重新回到了书桌的面前。
这下,言可心总算安静了。
她一口一个,美滋滋的吃着玫瑰香,纤细的手指上沾满了晶莹的汁水,身体半卧在沙发上,如同古代画轴中的仕女春睡。
这种老佛爷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
难怪古代人总想进宫当妃子,为了权利斗争,谁不想享受被人伺候和簇拥的感觉呢?
尤其是能使唤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