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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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翠珊表面上是个有些心高气傲的女子,因为长得好看,仿佛天然就有了让她骄傲的资本。在那个年代,瓜子脸,大眼睛,双眼皮,就非常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更主要的是,她是大城市来兵团支边的,就更让她在人群中与众不同。
队里也就是她最爱干净,脸一天要洗几回。别人喝过水的缸子水壶什么的她是绝计不用的。平时里她总用一瓶雪花膏,把脸涂得是粉白粉白的,自己也因此变得香喷喷的。累活脏活她也是绝计不干的,她仿佛知道自己天生就是娇贵的似的。
但骨子里她又是十分世俗的,她对自己既得的利益是从不可能失去的,她总能让那些该属于自己,不该属于自己的都妥妥帖帖地牢牢地攥在自己手心儿里。
而且平日里,属她主意最大,她拿定主意的事情,谁也说不动她,像她这样的人是知道自己的命运是攥在自己手心里似的,任谁也摆布不了她。所以其他人也更是奈何不了她。
平日里她三下五除二地利落地把该干的事情都干完了,就在旁边树荫里歇着,而她拿的工分也并不比旁人少,旁人也不能拿她怎样。若是有人说出一二来,凭她那张嘴也是饶不了人的。所以她的爽脆利落,泼辣强悍在当时是有名的。
在谈婚论嫁的年纪里,队里的女孩子们都纷纷嫁为人妇,生儿育女了。而沈翠珊却是极其笃定的一个,她对连里的男青年都是不屑一顾的。论出身,论长相,论才干,都入不了她的法眼。
这虽然比不了买东西,同样方方面面都是要考量,但是东西买了不合适,按照她的性子是可以退货的,可是结了婚在那一代人的脑海里是没有离婚的概念的,结了婚是万万不能离婚的,离了婚是要糟人耻笑的。
加上她已经没有了娘家依靠,只有个舅舅还在上海。舅舅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全凭一身力气吃饭,日子过得也不济,孩子又多,是眷顾不到她的,所以她也不指望谁,她只想找个靠得住的男人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嫁了,过两天舒坦的日子。
另外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她来兵团来得晚,这让比她早两年的张美凤却是十足地在她面前得意了好些年,因为来得早,当了职工,拿的是和男人一样的工资。
所以在她心底里,她一直是气不过的,她总觉得自己又不比美凤差,从小到大,从长相到学习,美凤处处跟自己比,美凤从来都是落在她后面的,偏偏是这件事上,她沈翠珊凭什么要低人一等。
于是她巴望着有一天嫁了人,能借着这个男人的力量转个正,当个职工,好把这口气给争回来。
所以找夫婿这个过程在她那儿显得尤为漫长,她倒也是不徐不疾的,看着别人成了孩子的妈,她倒显得安安静静的,因为她明白婚姻是一辈子的事。
直到那个穿着绿色的军大衣的男人----刘文才的出现才彻底把翠珊降服了——翠珊嫁给了他。尽管他和自己一样,家庭成分不好,但仅仅是这一点便让他们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他还会说俏皮话,总能都让翠珊开心,他头脑灵活,点子多,又是连里的干事,还能耍笔杆子,平时连里的布告栏都是他写的,连长的发言稿也都由他下笔拟定,她觉得他是个有两下子的人,是不同于普通职工的。
所以每每连里的布告栏贴了新的内容,她便早早地凑到跟前去看,听到别的知青议论布告栏上的字写得好看的时候,她的心里也跟着美滋滋的,仿佛他们夸赞的人是她自己一样。
更重要的是,刘文才接触的人都是连里或者团里的干部,他能托得上人,他们好上了,他能替她说得上话,若是他发展得好,升了职也说不定,顺带把她当职工的事情也解决了,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了。
当别的男人都对她沈翠珊敬而远之,因为翠珊的态度都让他们渐渐悄悄地打起了退堂鼓,只有文才不曾退却。而她又只觉得刘文才好,自然便对别的男人不屑一顾。有机会碰到文才,她是绝对能牢牢地把握住机会的。
若是没有机会了,她也能创造出许多的机会来。平日里,她若是看到刘文才跟别的女知青多说了两句话,她便怒火中烧,嫉妒得要命。对那个女知青她也是要鼻子没有鼻子,要眼睛没有眼睛的,态度坏得很。
若是看到文才朝她走来,她却也一点也不扭捏,态度更是大方得很,从来也不曾避讳什么,该说什么就是什么,想怎么做便怎么做,活脱脱的自然天性在流露。
刘文才对她这一点似乎也颇为赏识,他似乎就是喜欢她这种洒脱爽快的劲儿。但他从来不对她明说什么,他对她的态度却是时而热情,时而冷淡,这总是阴晴不定的态度,让人琢磨不定,但他又从不曾彻底对她疏远了,可终究到了后来才有了点不依不饶的劲儿。
于是每当她开始对他有一点兴致,有一点希望的时候,也就是他巧妙地掀起她内心的波澜却又偏偏远远地离开她的时候,就是这种欲擒故纵,让沈翠珊在冥冥之中想抓住他,欲罢不能了。
正当她对他的模棱两可的态度暗自狐疑时,后来的一天,就是她去团部去给舅舅寄信。回来的路上,恰恰正是北方一月的时候,户外仍然是冰天雪地,寒风呼啸,翠珊本指望在回连里的路上能搭上车的,但是那天她偏偏不巧,走一路,望一路,竟然一辆车都没有,硬是搭不到车。
因为出发得晚的缘故,回来时已经是傍晚。天黑路滑,肚子也开始饿了,加上北方仍旧是天寒地冻的时候,她毕竟是个南方来的弱女子,哪里受的得了这北方的严寒,一路上举步维艰,她那会儿连死的心都有了,她是多么衰弱无助啊。
偏偏这时候在她身后驶来一辆车,远远地,车灯闪了几闪,从车上跳下一个人,高高瘦瘦的,穿着件绿色的军大衣。走到翠珊跟前,才看清楚,原来是去团部给连里办事的刘干事刘文才。
此时此刻,翠珊仿佛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她突然觉得自己有救了。“刘干事,能能捎我一程?”她哆哆嗦嗦,迫不及待地问。“能,当然能,上车!”他爽快地说。说着他一把拉起她爬上车。
到了车上,她才知道,原来刘干事也是搭车回来的。“冷了吧,这天出个门可真不容易!”说着他还适时地将自己那件绿色军大衣牢牢裹在了翠珊的身上。还带着文才的体温的军大衣仿佛裹走的还有翠珊的心。
因为此时正是沈翠珊因为刘文才的按兵不动几乎要对他心冷的时候,而恰恰是这件军大衣让翠珊的心回暖了。这个几乎要冻僵了的人是多么渴望温暖啊;这颗焦灼而干渴的心是多么渴望雨水的润泽啊。然而恰恰是这个时候,刘文才出现了,冥冥之中,一切仿佛是命运的安排。
经过连部的车子是在一路颠簸中行进的,沈翠珊的心那一刻也着实不平静。她看着眼前的这个给予她温暖,或者可以说给予存活信念的男人,她一度坚硬的心突然变得柔软起来,她心底里涌起排山倒海般的情感,仿佛从前他的冷静是对她的侮辱一般,而现在是到了要她报复,要她加倍地奉还的时候了。
“文才,你怎么现在才来,冷死我了”,裹紧的军大衣,让她渐渐有了暖意,温暖让她慢慢有了说话的力量,她仿佛喃喃自语,又仿佛在嗔怪对方,接着她又话锋一转,“幸亏你来了,否则我真要死了。”她仰起头娇嗔怪看着他,脸微微有些泛红。
说这话的时候,车子颠簸了一下,刘文才顺势揽住了沈翠珊的肩头,沈翠珊也顺势用头死死抵住了刘文才那尚且宽厚的男人的胸膛,那一刻,曾经对这个男人欲擒故纵的怨恨都温柔地融化在小城一月的早春里。
其实沈翠珊不知道,这一切并非上天的安排,而是刘文才的安排,他那天是知道沈翠珊要去团部寄信的,他特意让自己那天去团部办事,于是才出现了“军大衣”事件。
在刘文才的世界里是充满了精明的算计的,在刘文才看来,有时候爱情也是要精于算计的。但他当然不知道,他也是被沈翠珊算计的,因为如果不是出于算计,沈翠珊是绝对不会看上他的,而且有时候,人们是绝对算不出自己今后的人生的,正如刘文才他自己,当然这是后话。
经过这次事件,仿佛他们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他常常等着她一起去团部,陪她一起去寄信。他们挽着手,仿佛要跨越干山万水,去一个异常遥远的地方。她开始爱上给家人写信了,她寄信的频率也变得越来越频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