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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入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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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王信你真的入赘了?”

“晕,你不是大学生吗?不会自己找工作,还是入赘很好玩?”

“说真的,你是我们班唯一的一个……”

冷嘲、热讽,如今的高中同学聚会都要这么势利现实吗?

他们还是当年那群两小无猜、年少轻狂的少年呢?

如果不是因为想见一个多年不见的旧同桌,王信根本不想出席这种八卦会议。

也不想成为八卦风暴的中心。

“兄弟,这样还叫男人吗?要不跟我一起在山上种菇卖,我给你开一万一个月。”

那位旧同桌开口了,但也跟着起哄。

顿时让王信哑然无语,欲说又止。

他失望了。

后悔来了。

只好把目光落在外面大厅中一个身材高佻的女子身上,只见她身穿一条紧身的单肩吊带黑色抹胸裙,雪白的香肩、锁骨、大腿如同漆黑中的路灯,亭亭玉立又性感迷人。

正背对着他,干练地指挥一些服务员在工作。

“同学,你那份聚会费没有交,2000块,你是用手机支付还是现金?”这时,有个负责统筹的女同学抱着个账本坐到他旁边问。

“要交钱的?”王信瞬间收回目光。

“要的,大家AA制嘛,还有这里是四星级酒店,所以多了一点。”女同学的解释在鄙视他。

他犹豫了一下,开始搜找了一下自己空空如也的裤兜和扁平的衬衫口袋。

他每搜一个,都增添了同学们对他的鄙夷和

担忧。

再看看手中那台旧手机,发现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块。

一声叹息顿时从人群中传出来。

“不会吧同学,我听说入赘了都是大爷,每月零用钱能当工资,你的零用钱该不会是每天五块钱吧?”

“也有些是入赘进去负责洗衣做饭配种的,包吃包住没工资。”

“那样还不如死了算。”

王信听着他们的闲言碎语,瞟了一眼女同学那越来越鄙夷的眼神,再瞥去那个风姿绰约女子的背影一眼,拔通了一个电话。

“喂,老婆,我在‘嘉诚大酒店’2楼龙凤大厅跟同学聚会,需要交聚餐费,对,就在你的左后方,你过来交一下。”

呃,这家伙,交个2000块,竟然向老婆讨要!

同学们瞬间被他雷倒一大片。

“妻管炎……”

“这不是妻,是主人。”

“那就是主管炎?”

亭亭玉立的女子接完电话后,扭腰身,一头如瀑的墨黑长发从大家眼前甩过,冷艳而绝美的天使脸孔令人眼前一亮,冷峻、孤傲、高贵,从她长得精致如凝脂的五官中逸出,让人望而生畏又怦然心动。

她风姿绰约地走进来扫了大家一眼,如同一间温暖的小木屋里闯进一匹风雪呼啸的孤狼,令人紧张的压迫感让他们瞬间鸦雀无声、噤若寒蝉。

当她走近王信的面前,大家脑海浮起的问号更多。

这个冷艳动人的御姐,竟然是王信的老婆?

“就20多个人聚餐,

给你一百万够不够?”

孟晴的声音清脆如银铃,虽然不带感情但毫不冰冷,回荡在大厅中,一百万的字眼把大家脑海的问号全部摆平。

“不用,就2000。”

王信好像对她这种漂亮毫不感冒,正眼没看她一个,只是淡淡地回应一声。

但他的手机提示音却在这时候亲切地报道,“您的手机支付到账,一、百、万!”

“一,一百万……”他身边的一个男同学抢过他的手机看到里面的零,好像羊肉串那么长,嘴巴都合不拢了。

“真的是一百万!”

旁边的女同学这时候也侧身越地王信的面前偷看手机上面的数字,声音颤抖地惊呼起来。

这个,无论是一个月的零用钱还是一辈子的,都大大震慑了所有同学。

因为那些同学最有本事的也就只有一百几十万存款,大多数的还是房奴车奴,一百万零用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吃不喝工作十几年也未必得到。

“先拿去吧,不够再告诉我,我正在忙着布置今晚的三周年庆典,对了,你聚会完就回去换套西装过来出席,别走路了,开我的玛莎拉蒂去。”

孟晴说着,从挎包掏出一串华美的钥匙给他扔过去,然后也不管王信看没看她,转身又朝大厅走过去。

玛莎拉蒂,随便就是几百万的存在!

王信他老婆竟然这么有钱?

“我待会就去。”王信淡淡接过空中的钥匙,接回手机把那聚餐费转账给

女同学。

然后站起来,对大家微微鞠了一躬,说:“对不起各位,我还有事要忙,先走一步,你们玩开心点吧。”

说完,在他们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径自大步朝厅外走去,虽然着的是一身地摊货,但却走出了坚定自信的步伐。

那一躬,算是向自己那年少轻狂的小伙伴告别。

以后,他不会再参加这样势利的同学会了!

“那个,不是‘肤美斯’化妆品公司的总裁?我的化妆品就在她家买的,天呀,她在全省有120家分店,身家绝对上亿,她怎么会是王信的老婆?”

有认识孟晴的女同学不禁惊讶不已。

不认识她的男同学也看着她的背影在摇头羡慕:“这么漂亮大气的美人,便宜王信那小子了!”

很快,同学们相信王信的老婆不仅有钱,还冷艳高贵。

王信那家伙,怎么入的赘?有没有秘诀,我也想少努力二十年啊!

下了楼,取了车,王信没有回家换衣服,而是把车直接开到城中村的一个院子里。

这院子约有两百多平方,很大,但是只住着一位倔强的老太太。

王信走进去的时候,老太太不在院子里,可能出去逛街了。

他走进西厢房,脱去地摊货,换上一套白色大衣褂。

这里是他暂租的地方,不是用来睡觉,而是用来做他的研究室。

他在大学时就发现了一种长青植物里面有种奇怪的‘修复细胞’在维持着植物四季不凋

零的秘密。

五年来,他尝试把它找出来,培养,实验,再移植。

经过对自己皮肤的实验,他果然证实了,这种‘修复细胞’对人体皮肤有着噬食死亡细胞并且生产复制出新细胞的能力。

简单地说,它可以让人的皮肤看起来毫无皱纹,光滑如婴,仿如年轻几十岁。

这么一来,王信这些年来一直笃信的商机终于变成现实!

将来,他要把这些细胞作为他的战略产品,卖给全球的富人,让他们暂时拥有年轻,付出一些财富,实现他雄霸全球也要狙击黑暗族的目标!

在大学研究所那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

他至死也忘不了!

轻轻关上门,不是防老太太,而是防尘防嘈音。

他转到阳台前,来到里面种植的一株韭菜面前,由根部轻轻割下两片,再把它们逐片逐片用榨汁机搅拌榨成水。

然后把这些水滴到显微镜的载玻片上,一滴一滴地在寻找他移植进去的‘修复细胞’。

半小时后,他找到了一个,马上用小试管滴上一滴醋,然后把它给封存起来。

又半小时后,他才把两片韭菜里面的两个‘修复细胞’全部找齐。

种一个长两个。

这也就说明,他把‘修复细胞’移植到韭菜上的实验成功了!

这几年实验中,他每年都有获得一个个研究中的进步,但是这种成功的喜悦却无法与人分享。

“喂,五点半了,来了没有?记得穿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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