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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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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十九年,秋。

南通府原知府告老还乡,大周天顺陛下下派当朝御史中丞陆文正为南通知府。朝后第二天陆大人携带圣旨和文书领着老管家走马上任,半月后,陆大人一家举家迁往南通。

南通是大周最为富庶之地,南北四通八达,既是商人往来之地,又是文人雅士聚集之所。城内剡江,云亭,沁湖,鸣山几处颇得文人们的喜爱,往往要在这几处举行诗会,届时高朋满座,畅所欲言,留下许多为人吟诵的佳作。

去年正五品守备张大人的儿子张子辽求学南通华中书院,在上巳节三月初三日作了一佳赋,被文人广为传诵。当时正值高贤会聚云亭,张子辽少年才子之名在此扬于南通。

赋中有两句被书院提在学堂门柱之上:良谈吐玉,剡江与普汉争流;书声绕梁,白云将红霞并起。

张子辽人如其才,虽是武将之子却是生的儒雅翩翩。文人诗会之中,也多能出口成章,为人也颇多豪气,常请书院中三位同窗喝酒论诗,四人被称之为南通四才。

今日一大早,张子辽早早离了书院,进了南通府衙后院。

后院中,梧桐树下,陆知府正瞧着历年的案卷,他上任一月来勤勤勉勉,不曾懈怠,因而脸上多有倦容。

“陆伯父!”张子辽被衙役引进月亮门,快走几步朝着陆文正行了一礼。

陆文正闻声放下案卷,笑问道:“是贤侄来了啊,贤侄今日为何清晨至此啊,可是有甚急事?”

张子辽听得长辈问话,忙道:“伯父,算着时日,伯母与清猗妹妹,青喆弟弟也该到南通了,小侄理应早早前来相迎。”

此话一出,倒是令陆文正愣了一下,算着时日确实今天也该到了。陆文正抬眸仔仔细细打量了下眼前的少年,想不到此子倒是比他还上心。这时他忽然想起自家夫人的戏言,莫不是此子当真有意惠班?其实他们二人也算的志同道合,当真将惠班许与此子倒也未尝不可,况此子才学确实难得。

“既如此,那便坐下吧。”陆文正拍了拍身侧的石凳子。

待张子辽坐下后,陆文正笑道:“今儿个早膳之时我可是拜读了贤侄大作啊,不负少年才子之名!”

张子辽得了陆文正的夸奖,心下万分高兴,坐在陆文正身旁笑道:“伯父谬赞,小侄之作尚有多处不通,‘少年才子’都是好友同窗之间玩闹罢了,总比不得清漪妹妹,才学被当朝太傅称赞,得太后和陛下赏识。”

“你清漪妹妹虽被陛下特允进国学院授课,可她终究是女子啊。”陆文正心情甚好,爽朗大笑,从案卷底下抽出一张纸,读道:“莲有藕兮藕有枝,才有用兮用才时。何当摇曳华实移,为君含香龙凤池。有此大才有此大志,贤侄也不必过于自谦。来,来,咱们闲聊诗赋,坐等赶路人。”

此时,陆府家眷的马车已过了临河桥,再有半个时辰左右便可入南通城门。

秋天的南通并没有让人感到萧条,尤其是鸣山上枫叶似火,反而填了文人们的雅趣,在鸣山上的凉亭处赏枫叶,吟诗赋。

鸣山对面,南通城门右侧不到三百米处有一中唐,中唐是用来给人们斗鸡的场所,周围挤满了人,水泄不通。叫好声,呐喊声,一声压过一声。

不远处,有两个少年,怀中各抱着一只鸡,一路飞奔过来,鬓边的丝随着奔跑向后扬着,额头俱都出了薄汗。

这时,从人群出挤出来一胖一瘦两个少年,二人抱着鸡朝着奔过来的少年招了招手,喊道:“满仓,鸿飞,这里。”

远处的两位少年跑了过来,其中一位少年头戴着蓝色带,带中间配有一圆形白玉,剑眉下虽是一双小眼睛,却炯炯有神,此少年便是投胎转世的陈季云,如今的沈文昶,沈满仓。

四位少年俱都穿着统一的书院服饰,蓝色衣底印有白色竹叶,他们都是华中书院的学子,人称南通四痞,此番恰逢斗鸡盛会,四人悄悄从书院溜了出来,各回各家取了雄鸡便赶了过来。

他们四个从小一起长大,玩闹都在一处。沈文昶住在东榆巷尾,父亲沈仲南经营了一家米铺两家酒楼三间丝绸铺子外加一个钱庄,在南通也算得是头几家了。唐鸿飞住在东榆巷头,其父开了家镖局,家境也很殷实。那胖少年名叫祝富贵,家里是杀猪的,住在太平坊,离街市近。其父亲是出了名的一刀屠夫,街市上顾客说要几斤一刀下去斤两准没错,小小年纪的他时常帮父亲,如今也俨然成了小一刀。那瘦弱的少年名唤许进文,父亲是典当铺里的二掌柜,有着一双明辨书画真伪的火眼睛睛,前朝许多名人画一眼便可瞧出,许进文从小耳濡目染,小小年纪也已深暗此道,只是人有些娘气。

“哎呦,满仓,鸿飞,你们咋这么慢,他们都开始了呢,你们真是急死个人了。”许进文抱着同样瘦小的公鸡对着沈文昶和唐鸿飞埋怨道。

唐鸿飞自幼习武,比其余三人高出小半个头,只见他瞥了眼许进文道:“我和满仓住在东榆巷,自然比不得你住三桥街近,再说,他们来的早又如何,最后肯定是我镇唐将军的手下败将,今日必定独占鳌头。”

“哎呦,快些得了吧,就你那愣头青还想占鳌头啊?不是我跟你吹,我这只花元帅别看瘦小,这两只利爪啊就跟那刀锋剑芒似的,厉害着呢!”许进文兰花指捏着鸡爪,神情十分展扬。

唐鸿飞闻得那句愣头青气的牙齿都在打颤,背过身道:“上次我的镇唐将军可是一爪把你那花元帅拍在那里,站都站不起来,再愣头青也比你那花元帅厉害。”

“你!”许进文捏着兰花指指向唐鸿飞,气道:“好汉不提当年勇,今日我就和你一决雌雄。”

“好了,别闹了,满仓早就挤进去了,再闹下去就该散场子了。”祝富贵说罢便抱着他的芦花侧着身子一点一点往里面挤。

台子下面最右边,沈文昶抱着她的惊风站在石头上,聚精会神地瞧着台上的战况。只见台上的两只公鸡互相啄咬,场面相当激烈,难解难分之际,黑色大公鸡突然腾空而起,咬住了红色公鸡的红冠,红色公鸡鸡冠流血,啼叫无力。黑色大公鸡挺着扬头,煽动着翅膀耀武扬威。

沈文昶瞧着台上无力的红色公鸡,又低头摸了摸怀中惊风的右爪子,无力的叹了口气。

“满仓,满仓,你愣什么呢,快上啊!”祝富贵挤到沈文昶旁边,用肩膀拐了一下沈文昶。

沈文昶瞧了眼祝富贵道:“这次,我就不上了,惊风右脚受伤了。我回去的急,抱着他便往这跑,路上我才现惊风爪子软踏踏的。”

“惊风的爪子怎么会受伤呢?”祝富贵费力地弯腰瞧了瞧。

“像是被什么重物砸了一下。”沈文昶低头研究着,“也不知道能不能好?”

沈文昶说着,怀里的惊风动了动,声音嘹亮地打了三声鸣,眼睛盯着台上的黑公鸡看,不安分地想脱离主人怀抱上台去。

沈文昶连忙按住惊风,劝道:“算了,惊风,你脚受伤了,咱们下次再教训他。”

“惊风乖,你祝伯伯家的芦花状态很好,帮你去教训他!”祝富贵拍了拍惊风的脑袋,随后抱着芦花去前面交了十个铜板,准备应战。

沈文昶怀中的惊风并没有安分下来,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沈文昶怕按不住惊风,便抱着挤出了人群,喃喃道:“呐,我可是为了你,连那么好看的斗鸡都不看了,你可得安分一些,不然你这爪子可就废了,那黑公鸡就会啄你鸡冠,啄你屁股,那得多疼啊。”

沈文昶话音刚落,怀中的惊风打了个哆嗦。

沈文昶觉得好笑,抱着惊风一边走一边逗他。

此刻从城门驶进六辆马车,前面有两个家奴骑马开路,一路往右行着。

“喂,快闪开,快闪开,吁!!”家奴见马儿眼看撞上一少年,连忙嘞马绳。

沈文昶也在马儿快要撞上自己时,抱着惊风连忙转身避开。

后面的马车停了下来,第一辆马车车窗帘被里面的人用手轻轻挑开,一蒙面少女抬眸便对上沈满仓的双眸,二人均呆愣了片刻。

此少女便是投胎转世的柳言兮,今世的陆清漪,陆惠班。

少女回过神,压下心中奇怪的感觉,再次抬眸,只见对方抱着一只鸡像是被吓傻了的样子。

“公子可无碍?”马车内的陆清漪轻声问道。

沈文昶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此处因设有中唐,马车从来都是徐徐而行,她也是头一回见在此处快马加鞭的,想起刚才的情形她后面直冒冷汗。

“身体无碍,心被吓慌了,姑娘给赔吗?”沈文昶轻声问道,只觉得马车里的姑娘似曾相识一般。

陆清漪闻言微微一愣,这般无厘头的话她还是头一回听到,仔细一琢磨却是有些轻佻,心下不喜,片刻启唇道:“心慌了还会平复的,因此不给赔。”

话音刚落,沈文昶怀里的惊风嗷嗷叫了两嗓子,惊的陆清漪打了个哆嗦,随即又觉好笑,嘴角微微上扬,见那少年无事便放下了帘子。

马车重新驶动,从马车内飘出陆清漪温和的声音:路逢斗鸡者,冠盖何辉赫。

嗡!!!沈文昶听得此句,只觉得脑子一阵晕眩,脑海快速闪过很多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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